四、姚崇家族宅第及子嗣郑嬿于“开元六年岁次戊午四月廿一日,以疾告终于河南询善里之园馆”。这里又涉及姚崇家族在东都洛阳的宅第变化问题。《姚景之墓志》叙志主于“开元二年十一月十六日遘疾终于河南慈惠里之私第”[7]168。《姚彝神道碑》叙碑主“以开元四年岁次景辰八月廿六日遘疾终于东都慈惠里第”[4]2327。《姚彝墓志》叙志主于“(开元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不闲,终于河南慈惠里第”[3]522。《姚崇神道碑》叙碑主于“开元九年九月寝疾薨于东都之慈惠里”。《姚墓志》叙志主“遇疾终于东京慈惠里之私第……公以天宝十一载四月二日终”[8]226。《姚侑墓志》叙志主于“贞元十八年五月廿二日……启手足于东都慈惠里之私第”[8]226。《姚勖墓志》叙志主“府君以大中七年三月改夔王傅分司东都。其年八月廿三日辛巳启手足于道化里”[9]。《姚潜妻马琬墓志》叙志主于“大中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殁于东都道化里之私第”[1]250。从以上诸碑志所记,可知至少从开元二年(714)开始,直至贞元十八年(802)约90年间,姚崇一族一直住在洛阳慈惠里。这所住宅,是“初,文贞公置第慈惠里,名诸孙皆以门字加之,良有以也。意百年之后,俾长戟不迁,繁枝附本。尔来或游或仕,居者阕然,高门崇墉,鞠为茂草。公乃塓垣支坏,肯构于斯。里中黄发之老,过门叹曰:吾徒后死,有以为慰者。复睹梁文贞家,流涕相向,不知其已。于戏!文贞凞帝之载,翼亮四后,重裕无穷。后之人其思感若是。惟公纂修旧业,无忘祖训,将日就必复之义,始于立家以祥,发予教孙,俾贵寿是享。”[8]226(《姚侑墓志》)。但大中年间,其家族又有了洛阳道化里的住宅。而郑嬿所卒河南询善里之园馆,应是姚崇家之别院。《资治通鉴》载:“(开元四年十一月)姚崇无居第,寓居罔极寺,以病痁谒告。上遣使问饮食起居状,日数十辈。源乾曜奏事或称旨,上辄曰:‘此必姚宗之谋也。’或不称旨,辄曰:‘何不与姚崇议之!’乾曜常谢实然。每有大事,上常令乾曜就寺问崇。癸卯,乾曜请迁崇于四方馆,仍听家人入侍疾;上许之。崇以四方馆有簿书,非病者所宜外,固辞。上曰:‘设四方馆,为官吏也;使卿居之,为社稷也。恨不可使卿居禁中耳,此何足辞!’”[10]786可见,开元四年(716)前后,姚崇在长安没有私宅可居。他的主要仕宦经历在以洛阳为都城的武周朝,于是安置宅第于东都慈惠里。关于姚崇的子嗣。《姚崇妻刘氏夫人墓志》载:“长子故光禄少卿彝,克绍丕训,不幸早亡。次子太子中舍异,文艺温恭,时推孝友。”[1]95以姚彝早逝,《姚崇神道碑》载:“子异、子弈。”[4]2327没有记录他。《郑嬿墓志》载:“有子太子中舍人异、尚书祠部员外郎弈。”则姚弈为郑嬿所产无疑。在封建礼制中,继室也是正妻。丈夫所有的孩子,包括前妻和妾所生的子嗣,皆以父之继室为母亲,于是姚异便自然出现在郑嬿墓志子嗣的名单中,合情合理。
五、墓志的重要价值虽然《郑嬿墓志》是以郑嬿本人为主线,但她的人生及升迁,离不开丈夫姚崇。因此,墓志有意无意记载了许多姚崇的为官经历,其中,就较为明确地记载了姚崇加太中大夫(从四品)和银青光禄大夫(从三品)这两个文散官爵,而这在两《唐书》本纪、传记及《姚崇神道碑》等碑志中都未提及。目前,只有长安三年(703)九月十五日《姚元之造像记》“银青光禄大夫行凤阁侍郎兼检校相王府长史姚元之造”[11]19及景龙二年(706)《姚懿墓志》“长子银青光禄大夫守越州都督元之”[12]104的记载,但都没有记载其“银青光禄大夫”来历时间。今赖《郑嬿墓志》可以较为准确地断定这两次加官的时间。姚崇这两次加官是在什么时间呢?可以从《郑嬿墓志》来仔细寻找。《郑嬿墓志》载:“后迁兵部侍郎,加太中大夫,改封荥阳郡君。”似乎其实职兵部侍郎与散秩太中大夫是同时所授,我们权以为如此,则郑嬿受封荥阳郡君就是因为姚崇迁任兵部侍郎之事而获得。《旧唐书·姚崇传》记载:“则天甚奇之,超迁夏官侍郎,又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圣历初……。”[13]3021《新唐书》略同,但都没有具体时间。因此,依行文惯例判定,姚崇加太中大夫的时间当在“圣历初”之前。姚崇加银青光禄大夫的时间。姚崇加银青光禄大夫和郑嬿受封荥阳郡夫人当在长安四年(704)前。因为从上引《姚元之造像记》可以看出,长安三年,姚崇已经为银青光禄大夫,而《郑嬿墓志》所述“除兵部尚书,加银青光禄大夫”,我们依然按照二者是同时间,也就是郑嬿受封荥阳郡夫人是因为姚崇任兵部(夏官)尚书事。姚崇前后任兵部尚书共4次,前两次都是兼职。第一次是长安元年(701)。《新唐书·宰相表上》载:“(长安元年)六月庚申,元崇兼知夏官尚书事,夏官侍郎。”[14]1665第二次是长安四年。《新唐书·则天皇后纪》:“(长安四年六月)壬午,相王府长史姚元之兼知夏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15]104《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三同之,先后以不同的职务兼知。第三次是唐睿宗时,这次才是正式出任兵部尚书。《旧唐书·睿宗本纪》载:“(景龙四年六月)丁未,许州刺史、梁县侯姚元之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16]154《新唐书·宰相表上》载:“(景云元年六月)戊申,许州刺史姚元之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14]1677分记同一任命,惟时间相差一天。第四次是唐玄宗初年。《旧唐书·玄宗本纪上》:“(先天二年十一月甲辰)同州刺史、梁国公姚元之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17]171《新唐书·宰相表中》:“(开元元年十月)甲辰,同州刺史姚元之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18]1680两记也是同一任命,但时间相差一个月。先天二年与开元元年(712)是同一年,该年十月辛卯朔,甲辰是十四日;而十一月辛酉朔,该月无甲辰[19]182。由此可见,前记有误。此次受命有制文为证。《授姚元之兵部尚书同三品制》:“门下:王佐之重,师兵之任,旁求栋干,膺此具瞻。同州刺史姚元之,宏略冠时,伟才生代,识精鉴远,正词强学。有忠臣之操,得贤相之风,累践台衡,匡益斯在。顷居藩郡,循良是属。载怀一德,分命六官,讠于谟允归,文武兼济。式凭帷幄之算,宜事韬钤之委,可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20]236惜失年月。可以看出,只有姚崇第一次出任兵部尚书,即长安元年,才最可能是姚崇荣升银青光禄大夫的时间。而这个时间也正是郑嬿受封荥阳郡夫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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