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498 天 连续签到: 17 天 [LV.Master]三朝元老
|
2#
楼主 |
发表于 2018-9-25 10:15:10
|
只看该作者
转自:上海姚良官的帖<2>
宗亲组织不断的被政府点名通报,如何破局?+ ]) x7 M3 P% l# ?8 E7 s+ E) i, ]
* K0 W3 h" o$ [' M+ f o) ~原创 老马识途
- @0 F$ ?7 d- D* a# M
- `7 g: I& m4 u: Y, w$ M 宗亲组织不断地被被政府点名批评,如果不解散,国家紧盯严打,如果解散,自己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家族资料收集整理之路半途而废,很是不甘,从家族资料挖掘保护、家学传承方面来说,损失也是不可估量,那么宗亲组织如何破局?
o0 l. D% @' V T
2 B% y0 R' h1 Z% | C! `( m1 `% O一、国外注册,国内成立公司,比如地名+某某姓氏宗亲会+文化有限公司等。这种适合家族有资源,能够联络道海外的宗亲。当然要情怀,还需要资金。
4 ~' G3 X0 v6 P5 w8 _7 L! r4 _, Z% }6 \8 X
二、直接在大陆注册公司。始祖名+文化有限公司、地名+姓氏+文化有限公司等。非常适合区域性宗亲组织或者某一始迁祖下的宗亲组织,成本小,注册过程简单。9 d3 G5 M, v/ K+ ^1 ]) Q; N0 k
3 N$ j1 `, H7 W
三、挂靠在研究会下。直接选择挂靠国内一级协会下,成为该协会下的二级协会,如某某研究会张姓委员会、某某研究会李姓研究会等等,这种要求宗亲会组织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 P% C- I* w6 |2 Q. g2 A) Q' q. _- l7 I7 t4 R' k n
四、以姓氏祖根地、姓氏名人等,为主题申请注册学术研究会。如某姓氏在某地有本姓氏的历史文化名人,可以在省或者县内注册XX历史文化研究会,比如假设张三是历史名人,那么可以在张三的故里申请注册“张三历史文化研究会”,如果某地是某姓氏的诞生地,也可以在那里申请注册某某姓氏研究会。局限是某地某姓氏名人不一定都有,再者就是注册范围多有限。& \6 o2 U- v/ X' l& k+ j+ s
在民政部、民政厅、民政局注册或者挂靠在他们下边的学术研究会区别:
# B0 c) U! L# S+ Z3 J在民政部批准或者挂靠在民政部批准的下边的宗亲组织活动范围可遍及全大陆范围内;
F; @+ O" b; r6 N民政厅批准的宗亲组织,或者挂靠在民政厅批准的协会下的二级协会,活动范围只是在省内活动;
, P0 U+ h; P7 N6 l被民政局批准的宗亲组织,或者挂靠在民政局批准的协会下的二级协会,活动范围只限于在县内活动;
4 {5 |# l. T3 E$ l不少宗亲组织成员疑惑,国家一方面提倡家风家训、振兴国学,但是另一方面不但不开放宗亲会的注册,反而严厉打击已经存在的宗亲会组织,感觉是自相矛盾。
' y* R1 r. n1 [& s( [, F0 |3 q* T& @其实并不相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得到大的提升但是国人的整体素质没有跟上,同时好多人骨子里还是崇洋媚外,而振兴家学是文化自信是必由之路。0 k" V& W7 ^2 w' C( Y) x2 j6 L; N1 m
但是也要看到现在国内宗亲组织多如繁星,数不胜数,鱼龙混杂。大陆内的宗亲组织运营多不成熟。与宗亲会应有的职能不相称的是,很多宗亲会成立的本意是为了做平台圈资金、甚至欺骗宗亲钱财、销售假冒商品,制造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同时就国内宗亲会体量,团结海外华人统一战线的意义也不大;再加上一些政治原因。
. p ?! g' d4 U% a. z1 J, p国家在振兴家学的过程中必定要打击这些未被监控的组织,当然也误伤了很多真正做实事的宗亲会。
/ Q9 s& g) l& ^# X: K& a笔者认为宗亲组织不应该追求大而全,应该追求的是小而精致,宗亲组织并不一定需要凝集整个姓氏的人,有条件的各支系可以文化传播公司的名义存在,成立文化传媒公司。以修谱续谱凝聚族人、挖掘保护姓氏文化、扶贫济困、奖教助学、传承孝爱文化为先,建祠、修祖坟次之。这才是宗亲组织发展的正途。0 Y4 |9 }, b+ Z) I
当然宗亲组织也不能为了避嫌不谈商业,这是自缚手脚,一个宗亲组织能够良性运转,离不开资金,靠捐赠的宗亲组织大多都会沦落至举步维艰,空占资源反而还不能为宗亲做实事,这种“自命清高”是非常不可取的,社会发展到今天根本离不开商业。宗亲组织用挣到的资金用于家族事业,这将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强行向宗亲兜售商品及销售伪劣商品是大忌。账目混乱应该避免,原则是物美价廉、宗亲切不可欺。按照宗亲组织职位的高低强制收取会员费也是不妥。(转自上海姚良官9月22日帖)( x$ L+ D- B3 g8 i- ?" d; _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