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六品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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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姚维侃 于 2011-2-11 18: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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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本来名叫姚元崇,陕州硖石人。父亲姚善意,贞观年中,任巂州都督。元崇作为孝敬挽郎,科举考试时应试下笔成章科,授濮州司仓,先后五次升迁到夏官郎中。当时契丹侵犯边境攻陷黄河以北好几个州,军事机要堆几盈案,元崇分析判断清晰流畅,每条都有条有理。武则天对他很觉奇异。破格升任他为夏官侍郎,又不久让他担任凤阁鸾平章事。
" q9 v; b: y$ [ 圣历年初,武则天对侍臣说:“过去周兴、来俊臣等人审问案件拘捕案犯,朝中大臣相互牵扯,多被判为谋反之罪,国家有法律,我怎么能违反呢?但其中一直怀疑有冤案和扩大化,再派身边的大臣取来案件,亲自审问,全都得到他们的自白状,招认罪行无虚假,我于是不对这些案件有所怀疑,这才准许周兴、来俊臣的奏报。近来周兴、来俊臣死后,再也听不到有谋反的人了,既然这样,那么先前的被处以死刑的人,会没有冤案或是滥杀了的吗?”元崇回答说:“自您垂衣拱手无为而治以来,被告谋反身死家破的人,都是被冤枉在酷刑之下自行承认妄加于己的不实之词而死的。告发者只以此作为自己的功劳,天下人称这叫做虚构罪名,诬陷无辜,超过了汉代的党锢之祸。陛下叫身边的近臣取来案件,亲自审问,那些近臣也是自身难保,又怎么敢就有动摇原判呢?被问的人如果试图翻案,又怕遭到更严厉的毒害,将军张虔勖、李安静等都是这样的情况。仰赖上天降神灵,圣上觉醒,诛锄凶手,朝廷治理安定。从今以后,我拿我微贱的自身以及姚氏一门百口人作保,所有内外官员再也不会有谋反之人。请求陛下收到诉状,只是收下来,不要亲自推理审问,若真的后来有谋逆征兆,查实有反叛行为,我请求加我知情不告的罪名。”武则天十分高兴地说:“以前宰相都顺着我的心意,陷我于滥施刑罚的罪首的位置。现在听你这么一说,很合我的心意。”那天,派中使送一千两银子赐给了元崇。, f8 A# t/ `: L, V
那时突厥有个叫叱利元崇的发动叛乱,武则天不想元崇与这个人同名,于是改为元之。不久升任凤阁侍郎,仍然掌管国家政事。" w: t7 K7 H$ C9 b1 q) O
长安四年,元之因为母亲年老,上表请求解除职务回家侍奉赡养母亲,语言悲伤真挚,武则天不好改变他的意愿,改为相王府长史,不再让他操劳国事,使他获得休养。那个月,又叫元之兼任夏官尚书事、同凤阁鸾台三品。元之上表说:“我从事辅佐帝王(的工作),不便担任知兵马一职。我不是怕死,我是怕不利于我辅佐帝王。”武则天很是赞同他的这话,就改他为春官尚书。这个时候,张易之请将京城大德僧十个人配到定州私人所建的寺中,十个僧人苦苦诉求,元之裁定让张易之停止这样做,张易之一次次地说,元之始终不采纳。因为这事被张易之诽谤和中伤,改为司仆卿,还是掌管国家政事,张易之还是仍然诽谤和中伤,元之于是又被发配到灵武道任大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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