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和云谱--姚网专业修家谱,姚家修谱找姚网

姚氏宗亲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中华姚网扫黑除恶倡议书
姚网网训,与家人共勉姚网建设捐助,宗亲合力助姚网姚网建站宗旨及姚网使命
文明姚网“九不发”中华姚氏十大人文精神姚家修谱,找姚网第五届姚商会于平公故里成功召开
查看: 52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礼仪起源于有虞氏说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三品御史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2-24 01:5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姚家修谱找姚网

亲爱的宗亲,注册并登录姚网后才可以发帖,才可以结交更多姚氏宗亲。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礼仪起源于有虞氏说
李衡眉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从先秦历史看,礼仪可以说是无所不包的社会生活的总规范,融习俗、道德、政治经济制度、婚姻制度、思想准则为一体。它渗透到整个社会机体的各个方而,渗入到每个人的血液中,礼仪对汉族文化的形成有过巨大影响。而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中国的礼制文化也曾波及世界各国。在东南亚,有“礼制文化圈”的说法,它的价值观在解决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腾飞中得到了十分恰当的发挥。在西方,德国著名哲学家、数学家莱布尼兹、法国启蒙学者的最著名代表伏尔泰、百科全书派的领袖狄德罗对中国的礼制文化都十分倾倒,倍加赞赏。君主立宪和三权分立政治理论的倡导者孟德斯鸠对中国礼仪更是情有独钟,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多处提到和肯定礼仪的价值和作用。
对于礼仪的价值,前哲与时贤已有充分的论述,无庸赘述。
但是理论认识只限于论证对象存在的价值还远远不够,只有揭示出对象必然存在的根据,才能说是达到了深入。在古代,尤其是先秦时代,礼家以及维护礼的人们,花了大量心血去发掘赖以生存的必然依据,提出了多种关于礼仪起源的学说,刘泽华先生在《先秦礼论与君主专制主义》[1]一文中,将其归纳为六种主要说法,它们是:1.天生礼说;2.礼是天地人统一的体现;3.礼根于人性和人性与环境的矛盾;4.为维持人的再生产而制定了礼;5.礼起于治乱;6.礼生于理、义,或顺民心以成礼。刘先生又说:“除以上诸说外,还有其他一些说法。道家中有的主张礼出于道,法家认为礼出于法等等。”
对礼仪起源的追溯,不仅是古人所感兴趣的一个热门话题,同样也是今人所关注的一个学术焦点问题。古人对礼仪起源的看法人人言殊,今人也概莫能外,兹介绍几种主要观点如下。
(一)礼起源于祭祀说。乔伟先生于《中国法律制度史》一书中在谈到礼的起源时说,礼起源于祭祀。礼原是原始人祭祀祖先的一种仪式规则,后来则逐渐发展成为调整人们关系的风俗习惯[2]。持这一观点学者很多,可以说是一种通行的说法。
(二)礼仪起源于原始社会说。杨向奎先生著《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一书,征引了中外民族学的丰富资料,证明了礼仪起源于存在于世界各地初民社会中一种称为“保特拉吃”(Potlatch)[3]的社会制度[4]。
(三)礼仪起源于父权制说。金景芳先生在《论礼治与法治》一文中探讨了礼仪的起源问题,他认为:礼起源于父权制,从儒家的论著中,可以明显地看得出来[5]。
行文至此,我们对古往今来关于礼仪起源的学说已有了大概了解。那么,哪一种说法更接近于历史实际呢?这里我们拟谈点自己的看法。
说礼始于饮食和宗教祭祀等,指的都是原始礼仪。《礼记·礼运》:“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抓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敬于鬼神。”注以为“燔黍捭豚”是“释米捭肉加于烧石之上”;“汙尊抓饮”指“凿地为尊”,手掬而饮;“蒉桴土鼓”是“搏土为桴,筑土为鼓”。原始人刚学会最简单的火食,还没有发明陶器,可以想见当时还处于极其原始简陋的阶段。礼仪是个主观见于客观的现象,考察原始礼仪的起源,一方面要考虑这些礼仪得以举行的物质条件是否具备,另一方面要考虑人们借助外物要达到的主观目的是什么。我们认为,根据今天所掌握的极其有限的史前社会的材料,确定一个民族的原始礼仪起源何时何地,就目前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近代一些人类学家的调查表明,有些民族当时还很流行的礼仪风俗,实际就是在他们有数的几代人以前创立或从外族学来的,但他们已经说不清这些事物的起因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如有些民族并无计时的办法,又如有些原始文化因素象儿童手里的玩具一样更换很快,转瞬即逝,我们今天就更无从稽考了。林惠祥先生在所著《文化人类学》中曾罗列了人类学家关于衣服起源的三种说法:礼貌说、护身说、装饰说[6]。但是任何一说都不乏大量反证。要之,世界生存空间如此广大,各地区赤裸的蛮人造作衣服的动机又大异其趣,取材亦不尽相同,如何去追索那原始礼仪的起源?
倘若原始礼仪的起源终将被证明是个无法猜透的历史之谜,我们也不必认为这是研究工作的缺憾或损失。我们认为,探索浸透了等级原则的“礼”的来源才是重要的。有关“礼始于谨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以及《礼记·中庸》所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等记载告诉我们,只有当社会上出现稳定家庭时,礼才有产生的可能性。恩格斯说:“个体婚制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根据这种形态,我们可以研究文明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着的对立和矛盾的本来性质。”[7]恩格斯在讲到军事民主制时还说:“掠夺战争加强了最高军事首长以及下级军事首长的权力。习惯地由同一家庭选出他们的后继者的办法,特别是从父权制确立以来,就逐渐转变为世袭制,人们最初是容忍,后来是要求,最后便僭取这世袭制了;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的基础奠定下来了。”[8]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礼起源于父权制的说法较符合历史事实。但礼具体起源于中国历史上哪一个时代,就笔者目前所如,学术界至今尚无人论及。相反,古人倒有多种说法。《商君书·画策》说:
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仪,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
王充《论衡·订鬼》引《山海经》曰:“黄帝乃作礼以时驱之。”古书中有关黄帝的传说特别多,如用玉作兵器,造舟车弓矢,染五色衣裳,黄帝之妻嫘祖养蚕,仓颉造文字,大桡作干支,伶伦制乐器,虞、夏二代禘祭黄帝,即尊黄帝为始祖。这些传说多出于战国、秦、汉时学者的附会,但有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即古代学者承认黄帝为华夏族始祖,因而一切文物制度都推原到黄帝。而据《国语·鲁语上》说,黄帝时还“明民共财”,基本上还属于原始共产制,不当有明贵贱等级身份的礼仪。
据《尚书·尧典》载,舜继尧任部落联盟军事首长后,便开始任命“典朕三礼”的“秩宗”和“教胄子”的“典乐”等官职:
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夙夜惟寅,直哉惟清。”……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声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这里面当然有后世增饰的部分,但是通过“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的原始宗教礼仪中的歌舞形式,对氏族成员进行有关生产斗争和生活经验的传授与道德规范教育,一直是原始生活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例如我国鄂温克族的青年们结婚时,老人们在婚宴上,要利用歌舞进行教育:“新郎新娘要记住:劳动要流汗,对鳏寡孤独要扶持,对失去劳动力的人要关怀,生活中要和人们团结一心。”[9]所以在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的首领利用这一传统的歌舞形式,培养“胄子”即氏族贵族子弟,使其具有相应的性格品质和主持宗教礼仪的能力,并设置专职人员加以负责,是完全有可能的。
马融注《尧典》“典朕三礼”为“天神、地祇、人鬼”,即原始宗教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礼仪活动。《淮南子·齐俗训》说:“有虞氏之礼,其社用土……夏后氏之礼,其社用松……殷人之礼,其社用石……周人之礼,其社用栗。”“社”是土神,实际上就是地方神,它的产生,当在有了祖先崇拜以后。这两条材料证明,中国的社稷之祀,很可能就是开始于有虞氏时代。
在《礼记》中,关于有虞氏以来的三代或者四代的文明描述颇多,比如:
鸾车有虞氏之路也,钩车夏后氏之路也,大路殷路也,乘路周路也。
有虞氏之旗,夏后氏之绥,殷之大臼,周之大赤。
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
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有虞氏之绥,夏后氏之绸练,殷之崇牙,周之璧翣,凡四之服官,鲁兼用之。是故鲁王礼也,天下传之久矣,君臣未尝相弑也,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天下以为有道之国,是故天下资礼乐焉。(以上《明堂位》)
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祭法》)
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殷人贵富而尚齿,周人贵亲而尚齿。虞夏殷周天下之盛王也,未有遗年者,年之贵乎天下久矣,次乎事亲也。(《祭义》)
子曰:虞夏之道,寡怨于民;殷周之道,不胜其敞。子曰: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表记》)
当然,在《礼记》中言及古帝王者绝不止此,具体文化事业可言者,仅此四代,或者是夏、商、周三代,杨向奎先生说:“这不是后人的伪托或编造,乃出于巫史相传,根据史实可以判定虞夏商周为中国文明史之滥觞及发展阶段。所谓‘虞夏之质,殷周之文’,由质而文,也就是由滥觞到发展,正符合发展规律。如果说在两千年前能够编造出这种符合发展的史实,是没法想象的”。[10]此说颇有见地。
在《礼记》中的记载,或者说在春秋战国之际的学者,尤其是儒家,已经确认夏商周三代都是阶级社会,他们讲礼乐制度,都是从夏商周三代讲起并连类而及有虞氏,这是意味深重的,它有力地说明,“郁郁乎文哉”的周代礼制文明是上继虞夏商的。因此,我们说中国古代礼仪制度滥觞于有虞氏,是信而有据的。
《史记·陈杞世家》载:
陈,颛顼之族,陈氏得政于齐,乃卒亡。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至于遂,世世守之。及胡公,周赐之姓,使祀虞帝。
据此可知虞舜是颛顼之后,颛顼之后有幕,有瞽瞍,有舜,有遂,有胡公。幕与瞽瞍也是传说中有名的人物,《国语·郑语》说:
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数以保于百姓者也,周弃能播殖百谷疏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后皆为王公侯伯。
又《鲁语上》说:
幕能帅颛顼者,有虞氏报焉;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上甲微能帅契也者,商人报焉;高圉、大王能帅稷也者,周人报焉。
以上记载说明,有虞氏与夏后氏、商人、周人一样,都是有世系可查的,其中因年代久远也许漏掉了许多,不像《史记》所载夏商周的世系那么详细。我们知道,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绝对没有世系的记载传下来。有虞氏应当是处于氏族公社逐渐解体的时代,在这个时期内,世系依男子而不再依女子的系统来计算。《尧典》所载尧“釐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的传说,应当是有虞氏由对偶婚走向一夫一妻婚姻的过渡形态。在虞舜时代,虽然还看不到私有土地的证据,但有关于私有动产的传说,如《孟子·万章篇》说:
象曰:“……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
恩格斯曾经指出家长式家庭在对偶的与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式之间的过渡地位:家长式的家庭是一种社会经济细胞,这是它不同于对偶家庭的地方,但又不是已形成的一夫一妻制家庭,而是正在形成中的一夫一妻制家庭。这时的家庭还没有自己的土地,但私有的动产却日益强固了。从以上的记述中不难看出,有虞氏正处于恩格斯所说的这样的一个父权家长式的家庭时期。我们说礼仪起源于有虞氏时代,这也符合金景芳先生的礼起源于父权制的说法。
说中国古代的礼仪起源于有虞氏时代,这不仅为上述文献材料所证明,而且也有地下考古材料为佐证。
考古界的学者们根据已知青铜器出土材料,前些年有人认为代表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已有礼制[11],或处于礼制的萌芽的状态[12]。这种论断当然也可与文献记载相印证,因为《礼记·礼器》就曾说过:“三代之礼,一也。民由共之,或青或素,夏造殷因。”孔子于《论语·为政》中也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然而近年来一系列重要考古发现,使人们的认识得以不断更新,于是便有学者提出:礼制形成于龙山时代[13]。应该说,这一看法是有充分事实根据的,并非是故作惊人之语。
从各地发现的龙山文化的器物来看,距今4000多年前龙山文化出土的“礼器”,在当时已不是偶然的、个别的现象,而是相当普遍并且表现出一定的规律。这种情况说明,它已经不是一般所说的原始埋葬习俗,而是属于形成中的或初级阶段的礼制。
以陶寺遗址出土器物为例,作为主要炊器的大型陶甗,为大型墓及甲种中型墓所必备。一般是一件,有的大墓是二件,其中一件较大,一件较小。外有烟炱,说明是实用器。内常置或整或半的猪头,性质当与后来的青铜镬鼎相类。《礼记·明堂位》有“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之说,虽然当时并无大牢、小牢的区别,祭祀用牲也只限猪一种,但大内煮猪首所具有的神圣意义还是显而易见的。整个龙山文化时期,用牲现象尤为普遍,并且更规则化了,显出差等,即由原始习俗演变为礼制。
从陶寺的材料来看,龙山时代中原地区的礼器种类较多,组合比较完备,规则比较清晰,礼器制度,用牲制度与商周礼制接近的成分不少。同其他地区的已知材料比较,大概可以认为,在形成三代礼制的过程中,中原处于核心地位。
礼乐制度形成于龙山时代,并非偶然,正如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所概括指出的,公元前第三千年“整个中原甚至到长江中下游发生了大规模、大幅度文化面貌的改变”[14]。一些考古学界人士认为,黄河、长江中下游各历史悠久的文化区,在公元前第三千年的后半叶,已相继进入文明时代,拘谨一些说是处于中国古代文明的初期或奠基期。于是可知,礼仪制度正产生于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期。
“器以藏礼”[15]。考古界学者通过对龙山出土礼器的考察所得出的礼制形成于龙山文化时期,与笔者前面由所引证的文献材料所得出的礼仪起源于有虞氏时代的结论不谋而合,确非偶然,它反映了历史的真实。
注释
[1]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反思》,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78页。
[2]乔伟:《中国法律制度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3~24页。
[3]“保特拉吃”为“Potlatch”一词的音译,意译为“竞赛式之全体赠借”。
[4][10]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30~244、321~322页。
[5]金景芳:《古史论集》,齐鲁书社,1981年版,第158页。
[6]林惠祥:《文化人类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97页。
[7][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78、188页。
[9]《鄂温克人的原始社会形态》,转引自孙景琛:《中国舞蹈史》第45页。
[11]邹衡、徐自强:《商周铜器群综合研究》,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第205~206页。
[12]俞伟超、高明:《周代用鼎制度研究》(上),《北京大学学报》1978年第1、2期。
[13]高炜:《龙山时代的礼制》,载《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化出版社,1989年版。
[14]《晋文化研究问题》,载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编《晋文化研究座谈会纪要》,1986年。
[15]《左传》成公二年。
(《烟台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
( e9 ~& S& X, D& n, M( D

* H9 [5 m% \4 K3 U7 {: A6 o0 _( f; p6 X5 f* n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手机版|Archiver|姚网--姚氏宗亲网上寻根与交流平台 ( 粤ICP备10011825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877号

GMT+8, 2025-7-5 07:0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