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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上厕所、下厨房? W& W7 n* b) O3 w# ] 汉字词义的演变同人们的认知实践、独特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特征都有密切的联系。例如“上”本义是“位置在高处”,通过隐喻可以表抽象观念的“高”,进而又可以表示处于最高领导地位的国君等,于是人们对“上”产生了“主观移情”现象。人们对“上”怀有“敬畏”之“情”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上”作为动词时的各种引申用法随之受到了影响,后来,人们就常常在主观上认为重要的地点前用“上”。但是仍有一些反例的存在,这也正反映了语言规律的复杂性。为什么我们常说“上北京、下乡、上厕所、下厨房”等,而不是相反?下面我们立足于认知语言学角度,将几个典型的反例解释如下: ; f( d4 g: ^* ?" l3 v$ J/ B) f 1.下江南。最充分的理由应该是,古人对地理方位的精确了解“上北下南”,所以往长江以南,就很自然的说成下江南了,同理还有下西洋。另外,笔者臆断:中国古代四大古都,最南的是南京,也没过长江,大部分在北方。所以在人们心理主观上认为南方应该称臣于北方,从“南蛮”一词和中国古代天子为大,异邦也需下跪称臣的历史事实也能看出人们的主观“移情”的感情色彩,从而影响和制约了人们对其用法的使用。 ( ~1 d) z, C9 Y8 ^2 ?; \ 2.下厨房。笔者认为,过去乃至在现在人的眼中,厨房一直是妇女的一技之长,全世界都存在着对女性及其从事的和熟悉的事情“另眼相看”的普遍现象,认为是又脏又累的,侍者应该做的事情。另外,看农村的房屋,一般正房比较高大,厨房比较矮小,位于正房的后面或院中的某个角落。相对于正房来说,也许由正房去厨房是由上而下吧(后个观点笔者不肯定,从网上找到的,希望读者多了解不同的观点,方便学习和取舍之用)。 3.最难解释的就是“上厕所”这个例子了。有关古代的厕所,《释名·释宫室》:“厕或曰溷,言溷浊也。”《说文》:“圂,厕也,从□,象豕在□中会意。”“圂”“厕”互训说明当时的厕所和猪圈是结合在一起的,这种情况在考古文物中获得充分的证明。各地汉代遗址出土的猪圈模型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往往与厕所连在一起,与解放前农村中的连厕圈相仿。圈厕结合为积肥提供了方便。在农村,茅厕一般都在距住宅20到100米远的猪圈里,有的还分上下两层,上层是猪圈和人方便的入口,下层是个大粪池。不晚于汉代,人们确实已经利用圈厕中的粪便了。故,因厕在上层,所以成为上厕所。可见,这一使用的由来和历史事实有关系的特例了。 4.关于“下(上)饭馆、上饭店”等。笔者认为这同样和人们对“饭店”一词的主观感受的迁移有关系。通常情况下人们对“饭馆”在的印象是“小、简陋”;对“饭店”的印象是“大、豪华”,所以没有“下饭店”的说法。但为什么有“上饭馆”的说法呢?这个就和我们上文谈到的社会文化方面的隐喻原因有关了。因为人们在日常交际时总要避免一些令人不快的说法,以达到礼貌、含蓄的目的。因此,我们说褒义词相对于贬义词来说,在人们的语言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频率更高。根据这一认知原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上”比“下”有更多的语言出现的环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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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称呼是从何起源的? 历史上有许多伟大的女性,周朝“三母”:太姜、太妊、太姒合称“三太”,是周朝三位开国先君的夫人,母仪天下的典范,辅佐和教化了开万世太平的几位君王。成就了周公的圣德。周公被尊为儒学奠基人,孔子一生最崇敬的古代圣人之一。后世“太太”称谓由此而来。 太姜是周太王的后妃,是一位非常有智慧的人,她的儿媳是太妊,孙媳是太姒。历史上建立了丰功伟绩的周武王和周公都是太姒所生。这三位母后懂得把女性最好、最高、最伟大的德行发挥得淋漓尽致,是奠定周朝伟大基业、实施幕后工程的关键人物。 太姜以身作则教导儿子,使他们从小到大,在品德行为上都没有过失。两个儿子为了让位给弟弟王季,以便传位于姬昌,兄弟俩一起逃到荆蛮之地,这成为了历史上兄弟礼让友爱的千秋佳话。这一切与母亲太姜对儿子的良好教育分不开。 太姜儿媳太任,生性端正严谨、庄重诚敬,凡事合乎仁义道德才会去做。太任怀孕的时候,注重胎教,所以文王生下来就非常聪明,教一知十。 太任是历史上有记载的胎教先驱。2 H3 n' A9 i. X& R; c; B( B/ ]* ]+ g# G 文王在母亲教育下,奠定了周朝八百年基业。 周文王夫人太姒(si),仁爱和顺,贤德而深明大义。在娘家时生活俭朴,对老师恭恭敬敬,从侧面说明那个时期的女人也受教育。% @: y5 W9 `1 @7 s, P. o4 g 文王十分仰慕太姒美德,亲自到渭水迎娶。渭水没有桥,文王把舟连结起来,造了一座浮桥,把太姒接到了彼岸,体现了他真挚的爱情。8 K, k# P/ q$ W. j8 }/ [ 太姒共生了十个儿子,包括讨伐商纣的周武王,以及巩固了周朝基业的周公旦。太姒教育孩子十分成功,她的孩子从小到大,没有做过邪僻不正的事情。儿子长大之后,文王继续教 导他们,从而成就了周公的圣德。2 m! C3 O- z8 E# \5 q 今天,妻子也叫“太太”,就是为了纪念这三位伟大的女性以身作则,力行八德。成就了周公的圣德。被尊为儒学奠基人,孔子一生最崇敬的古代圣人之一。无论男女,都希望女人贤德如三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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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在古代有什么含义?6 g: m" J7 r6 c6 ]) `- C# p; s 在我国古代,最早是把“鸳鸯”比作兄弟的。南朝《文选》中《苏子卿诗四首》的第一首写道:“骨肉绿枝叶,结交亦相因。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况我连枝树,与子同一身。昔为鸳和鸯,今为参与辰……” 意思是说:“兄弟的亲密关系就像树叶长在树枝上,朋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相亲。四海之内都是兄弟,谁也不是互不相干的陌路人。何况我们是枝干相连的骨肉兄弟,我和你同出于一个身体。从前亲近得如鸳鸯,现在像是居于西方的辰星与居于东方的商星彼此出没不相逢……”由此,这首诗写的是兄弟赠别,诗中的“鸳鸯”指兄弟。 魏人嵇康在《赠兄秀才入军诗》之一中写道:“鸳鸯于飞,肃肃其羽。朝游高原,夕宿兰渚。邕邕和鸣,顾眄俦侣。俛仰慷慨,优游容与。”嵇康在诗中描述了自己与兄长陶醉于山水之间的自在与快乐,那长满兰草的小洲,一汪清澈的湖水,声声相和的水鸟……由此,这首诗也是用“鸳鸯”来比喻兄弟和睦友好的。 晋人陆云,字士龙,年轻时与其兄陆机齐名,号曰“二陆”。晋人郑丰有《答陆士龙书》四首,第一首题名《鸳鸯》,序文曰:“鸳鸯,美贤也,有贤者二人,双飞东岳,扬辉上京。”此处是以“鸳鸯”比喻陆机、陆云兄弟的。 7 Q7 N! E5 \: `* K( F4 A: c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唐朝诗人卢照邻在《长安古意》中把一对情侣的情切切意绵绵刻画得淋漓尽致。据1980年版的《辞海》,以“鸳鸯”比夫妇,即始于卢照邻的诗。从此,“鸳鸯” 成为相亲相爱、白头偕老的表率,成了人们心目中永恒爱情的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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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住的地儿为何叫养心殿? 去过北京故宫的人都知道,皇上住的地方叫养心殿,为什么不叫养生殿、养身殿呢?原来,古人认为,养生最重要的是养心,要想身体健康,延年益寿,首先要养心。 & R, t7 C' r, e' N& \ M# v! e 一个人只重养身而轻养心,养身必难如愿,这是因为人的生理与心理大有关联。心理即精神,无数实践证明,良好的精神状态,有利于健康和长寿;不良的情绪,则会招灾致病甚至酿出悲剧。身心健康才是真的健康,所以世界卫生组织将健康标准定为“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适应上的完好状态”。 Q3 S5 ]4 x% F/ a. H6 q 不由想起唐代高僧慧宗一则小故事。某次法师外出云游,吩咐弟子看好他的几十盆兰花。弟子们不敢怠慢,每天将兰花精心伺候。某夜风雨大作,徒弟忘记关窗,翌日见兰花被风雨冲得一片狼藉,个个懊悔不迭,只等师父回来训斥。岂料法师返回后非但未责怪,反倒宽慰弟子道:“区区兰花,何足挂齿?我种兰花是为了快乐,并非为了生气呀!”慧宗法师之举令人敬佩。 - F% x0 {! z! z; V. ] 生活中同样如此,我们每做一件事,都应该是为了快乐和健康,所谓“要活好,心别小;善制怒,寿无数”,对人对事过分患得患失,必然自寻烦恼。何苦来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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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宦官”两码事 -, o" y( s7 K! m6 y7 C% d' x # y D' p- t( r; J) X ( j# G: N2 x* l1 a* m n & A2 R% u( r( `% v ! E& N' P6 k' k }1 m/ B 很多人都把“太监”和“宦官”当成了一回事,其实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监”是两个概念。首先,“太监”和“宦官”出现的时间不同。“宦官”早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直到辽代才出现。 战国时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宦官“悉用阉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太监本是古代官职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在明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普通宦官。所以,太监和宦官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太监必须是宦官,而宦官却不都是太监。2 \3 }, b9 m3 u( J" m 9 k( r; `+ m; E# E1 e" B 何谓“太监” $ z* G* S# w4 ]" }- a: | 唐代设内侍省,其长官为监及少监。《辽史·百官志》载,辽代南面官诸“监”职名,有“太监”之称,但在具体称呼上,仅称监,如太府监。元代的太府和各监,多有“太监”一官(如仪文监、典牧监、典室监、太府监等均设太监)。# R% ]3 a/ y. _ 何谓“宦官”" x0 A4 u0 g) i 1 I- L3 s( H6 l0 R" S, \* m' @ 在中国,商朝时的甲骨文中曾出现“凸刀”字,其义与阉字相通,可见当时已有将人阉割;但未见有将他们作宫庭内侍的记述。西周时开始有使用阉人的记载,《周礼》内有“宫者使守内,以其人道绝也”。当时的阉人被用来作“寺人”、“内竖”、“阍人”等职,但是人数不多且地位低下,只是负责杂役、传令等工作,是家臣的一种。随着专政王权的发展,到了战国、秦朝时,受宫刑的人大量增加,使用阉人的机构亦增多,阉人当政亦开始出现。到了汉朝,侍候皇帝的人统一被叫作“宦者”或“宦官”。据说此名是出自拱卫在天帝星旁一个叫“宦者”的星座。至东汉时,规定宦官全部要用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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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酒价知多少?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言臣是酒中仙。”杜甫的这首描述李白的诗,一直是我们心目中为之动情、超乎完美的故事,不需要过多的想像,大家都会被大唐时代诗人们,那种白衣飘飘豪爽畅饮的氛围所倾倒,惊叹酒仙的超俗才气和过人的酒量,其实这里面有很多的误解和后人虚构的成分。通过之前的考证,证实了李白的酒量并不大,同时又思考了另一个问题,唐朝时的酒价是多少呢? ( x4 P8 W* Y/ K4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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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一词是怎么成皇帝专利的?' C u5 A5 i, I8 |* n8 D6 @2 e 宋人高承曾谓:“万岁,考古逮周,未有此礼。”此说颇有见地。“万岁”与封建帝王划上等号,成了皇帝的代名词,是有个发展过程的。 % d" x( C; M O3 Z9 b' Z7 l 在甲骨文中,无“万岁”,亦无“万寿无疆”的记载。在西周中、晚期的金文中,每见“眉寿无疆”、“万年无疆”(与“万寿无疆”同义),并亦有“万寿”的记载。但是,它并不是专对天子的赞颂,而是一种行文款式,铸鼎者皆可用。诸如“眉寿周邦,是保其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保永享”,“乙公作万寿尊鼎,子孙孙永宝永之,“唯黄孙子系君叔单自作鼎,其万年无疆,子孙永宝享。”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显然,这里的“万年无疆”云云,不过是子孙常保,永远私有之意。这一信息,我们从我国最古老的诗集《诗经》中,也不难窥知。固然《大雅·江汉》中有“天子万寿语,表示了人们对天子“万寿”的祝福。但是,更广泛的意义,则不是这样。 * {% m1 [" G2 j5 h3 Y" G' e 《幽风七月》:“跻彼公堂,万寿无疆。”《小雅·南有嘉鱼·崇丘》:“南山有台,北山有叶,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南山有桑,北山有杨。乐只君子,邦家之光。乐只君子,万寿无疆”《七月》中的“万寿无疆”,是描写年终时人们在村社的公堂中,举行欢庆的仪式后,举杯痛饮,发出兴高采烈的欢呼。至于后二首,无非是见兴比赋。所谓君子,朱熹谓:“指宾客也”若然,这里的“万寿无期”、“万寿无疆”都是诗人对宾客的祝福语,很可能是当时人们口头上的家常便饭。 # _( Y8 e* S- R% _: M+ E r 从战国到汉武帝之前“万岁”的字口眼尽管也常常在帝王和臣民的中出现,但其用意,可分为两类,大体上仍与古法相同。其一,是说死期。如:楚上游云梦,仰天而笑曰:“寡人万岁千秋后。谁与乐此矣?”安陵君泣数行而进曰:“大土万岁千秋后,巨愿以身抵黄泉驱缕蚁。”刘邦定都关中后。曾说:“吾虽都关中,万岁后,吾魂魄犹乐思沛。”戚姬子如意为赵王,高祖忧万岁之后不全也。又“万岁之期,近慎朝暮”颜师古注谓:“万岁之期,谓死也”这就清楚地表明,不管是楚王的仰天大笑说“万岁千秋”后也好,还是安陵君拍马有术所说的“大王万岁千秋后”也好.以及刘邦在深情和为小儿子赵王优心忡仲不同场合所说的“万岁后”,都是表明死后。 这跟普通人称死,只能说卒、逝、谢世、不讳、不禄、陨命、捐馆舍、弃堂帐、启千足之类比较起来.虽然显得有点特别,但与后来被神圣化了的“万岁”,毕竟还是大相径庭的。其二,是表示欢呼,与俄语中的“乌拉”颇相近,请看事实,蔺相如手捧稀世珍宝和氏璧“奏秦王,秦王大喜,传以示美人及左右,左右皆呼万岁。3 w( I, T6 A/ s4 F X 至汉武帝时,随着儒家的被皇帝定于一尊,“万岁”也被儒家定于皇帝一人。从此,“万岁”成了最高封建统治者的代名词。稽诸史笈,这是汉武帝精心炮制的政治谎言的产物。史载:元封元年“春正月,行幸糇氏,诏曰:“朕用事华山,至于中岳……翌日亲登嵩高,御史乘属,在庙旁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登礼不答。”“呼万岁者三”,谁呼的,荀悦注曰:“万岁,山神称之也”原来,是神灵向汉武帝高呼“万岁”,以致敬礼;而且,汉武帝向神灵致意还礼,无不答应,真是活龙活现!汉武帝为了神化君权以强化封建专制而编造的“咸闻呼万岁者三的神话,成了后世臣民给皇帝拜恩庆贺时,呼万岁”——雅称“山呼”的不典之典。 $ @" o" R. W. p) I4 x* [ 十五年后,亦即太始三年二月,汉武帝又编造了一个更神乎其神的谎言。他声称“幸琅邪,礼日成山。山称万岁。”石头都喊他“万岁”,臣民焉得不呼,从此,封建帝王的宝座前,“万岁”之声不绝于耳。“万岁”既归于皇帝一人,如他人用之,就成了谋逆、大不敬。8 ~; z. {# O! r; y0 j* S2 v 汉武帝后,封建统治者在“万岁”一词上,花样百出。武则大曾多次改元,以“天册万岁”自居。她在公元696年的年中,年号迭更,一曰“万岁通天”,一曰“万岁登封”.竟将“万岁”二字冠于年号之上。明朝臭名昭著的太监魏忠贤,大权独揽,虐焰熏天,在全国遍建生祠,以“九千岁”自居。寅缘攀附者在他的生祠塑像前,“五拜、‘稽首,一诣像前祝称:某事赖九千岁扶植。”“九千岁”比“万岁”,虽然还少一千岁,但也算得上准“万岁”。" x6 v( V% R+ J2 a6 [! s “万岁”既与最高划建统治者划上了等号,巨民百姓必须在向皇帝顶礼膜拜时呼喊.否则当然就是大不敬。但是。考唐律、明律、清律等封建法典中,并无此等条文。这就表明,皇帝“称万岁之制”,及相应的大不敬律,是用不成文法固定下来的;而无数历史事实证明,不成文法比成文法要厉害百倍。重压之下,百姓只好供一块“当今皇上万岁万万岁”的牌位,以明心迹。正如清人张符骥在诗中所说的那样,“未必愚民真供佛,官家面上费庄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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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典妻是什么意思? 把自己的妻子当作器物一般出租给别的男人的陋俗,早在宋、元时代就有了。(元史·刑法志》有如下规定:“诸以女子典雇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若已典雇,愿以婚嫁之礼为妻妾者,听。请受钱典雇妻妾者,禁。其妇同雇而不相离者,听。”由此可见,元代时典妻之风已大盛,故统治者不得已而明文禁之。元世祖时,有大臣王朝专门为此典妻陋习上奏,请给予禁止。3 u" R) J5 b1 k9 b( s [, C* R9 Q5 M# ` 典妻之风虽经元统治者力禁,但并未真正革除,到了明代依然盛行。于是清代的法律也特别对此设条。(清律辑注》中载:“必立契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方坐此律。今之贫民将妻女典雇于人服役者甚多,不在此限。”可见典妻之风不但不减,而且人数甚多。为了区别对待,因而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d% @3 L- \7 X5 @& E) M 我国的典妻风俗主要流行于南方地区,特别是浙江各地,如宁波、金华、舟山、绍兴、湖州等地,从宋元以来一直盛行。典妻往往可分为二种,一种是典妻,另一种是租妻。按一般的分法以时间长短来分,时间长的为典妻,时间短的为租妻。这是一种临时性的婚媾形式,放长的也不过二、三年的时间。而时间的长短又往往同孩子生育的情况联系在一起,因为大多受典妻者的目的在于要生儿继嗣,所以在浙江开化一带有称典妻为“借肚皮”,或“租肚子”的。5 d8 R, q( y6 [* P8 [ 9 e" f6 I- F% J/ s1 n2 X 典妻虽说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却也很是讲究仪式的,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送聘、迎娶等环节。所谓“媒证”,乃是典委的中间介绍人,或受男方所托,或受女方所托,将受典双方接上关系,并充当证人的角色。媒证在订立典妻的契约上需出具,若有差误媒证是有责任的。- Y8 |0 P3 b6 J9 |) D% S3 c+ w5 I 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契约主要写明出典妻子的时间期限,典租妻子的租价及备往事宜。租典期一船租为1至2年,典为3至5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 对承典的人说来,对所典的妇女也是要提出条件的,比如必须具备生育能力,出典期间不得与原来丈夫同居。苛刻者还要求其在出典期不得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等,并将这些要求写到契约中去。而出典者在有的地方从新夫住,吃穿均由新夫负责,有的地方则住在自己家中接待新夫,而让原夫避开。 契约对妇女来说无疑等于卖身契,契约一旦成立,被出典的妻子就得供人玩弄,为人生育,最后还得与自己所生之子女骨肉分离。 典妻中的送聘完全是象征性的。受典者往往在订立契约后象征性地送点东西给该妇女,如头巾、衣服等,也有送玉器戒指的。所送的聘礼又将由该女子戴上穿上,然后回到受典者家中。 凡受典后住人受典者家中的,一般都行迎娶之礼,要择吉日迎娶。迎娶常在夜间,由受典者出花轿迎典妻回到家中。不少地方典妻人家后要举行一定的仪式,要宴请宾客族人。在浙江武义一带,受典家要在饲堂里摆上香火,设宴请族长、房长及长辈参加,取得他们的认可。有的还要治薄酒谢媒证。不过也有不少地方是不举行什么仪式的,抬进屋中后便就同居了。金华一带因典妻不赴受典者家中居住,故仪式概免。由典者到出典家姘居。典妻中的礼仪主要并不是为了尊重出典者,而只是为了未来的儿子博取正名,以取得社会的承认。 我国旧时典妻风的盛行多由经济原因所致,如丈夫有病无力维持家庭,或负债累累度日艰难。也有因赌博而穷困潦倒者,丈夫无奈而租典妻子。此类一般由丈夫作主,而妻子则被迫同意。也有丈夫长期外出不归,妻子生活无着而自典者。受典者则往往由于其妻子不育无出,征得妻子同意而去典妻借肚皮,这无非为子嗣着想。也有富家因妻子凶悍,不让丈夫纳妾而典妻的。也有娶不起妻子的单身汉典妻而贪图享乐者。& m/ H; w' F; C 0 Y4 D5 L( P" P& b7 B- I+ ^ 在典妻期间所生育的孩子是归受典者所有的,姓受典者之姓,认原受典者妻子为母。这对出典者来说是最伤心的事。人之情莫过于骨肉之情,此血缘的割裂常有致出典者为疯的,惨不忍睹,这叫“留子不留妻。”9 R4 p: ?* w9 Q4 }) R* k5 r 出典者中也有贪图受典者家中舒适而无意回到夫家的;也有因出典期满而孩子尚幼不忍骨肉分离的;也有出典后原夫病故或外出不归致使其无家可归的;常由受典人与前夫重新谈判,再出一笔钱,续典续租甚至将其买了下来,典妻也终于成了买妾。不过此类事并不太多。大多期满仍回到前夫之家,仍去过其贫寒的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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