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5-4-4 01:06:42

(宋·歐陽修撰)《文忠集》

(宋·歐陽修撰)《文忠集》

卷十七
朋黨論
臣聞朋黨之說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爲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爲朋,此自然之理也。然臣謂小人無朋,惟君子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利祿也,所貪者財貨也,當其同利時,暫相黨引以爲朋者,僞也;及其見利而爭先,或利盡而交疏,則返相賊害,雖其兄弟親戚,不能相保,故臣謂小人無朋,其暫爲朋者,僞也。君子則不然,所守者道義,所形者忠義,所惜者名節,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知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爲人君者,但當退小人之僞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堯之時,小人共工、歡兜等四人爲一朋,君子八元、八愷十六人爲一朋。舜佐堯,退四凶小人之朋,而進元、愷君子之朋,堯之天下大治。及舜自爲天子,而臯、夔、稷、契等二十二人並立於朝,更相稱美,更相推讓,凡二十二人爲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書》曰:“紂有臣億萬,惟億萬心;周有臣三千,惟一心。”紂之時,億萬人各異心,可謂不爲朋矣,然紂以亡國。周武王之臣三千人爲一大朋,而周用以興。後漢獻帝時,盡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爲黨人,及黃巾賊起,漢室大亂,後方悔悟,盡解黨人而釋之,然已無救矣。唐之晚年,漸起朋黨之論。及昭宗時,盡殺朝之名士,咸投之黃河,曰:“此輩清流,可投濁流。”而唐遂亡矣。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異心不爲朋,莫如紂;能禁絕善人爲朋,莫如漢獻帝;能誅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世,然皆亂亡其國。更相稱美、推讓而不自疑,莫如舜之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用之,然而後世不誚舜爲二十二朋黨所欺,而稱舜爲聰明之聖者,以能辨君子與小人也。周武之世,舉其國之臣三千人共爲一朋,自古爲朋之多且大莫如周,然周用此以興者,善人雖多而不厭也。嗟乎!治亂興亡之迹,爲人君者可以鑒矣。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5-4-4 01:07:12

卷四十三
帝王世次圖序
堯、舜、禹、湯、文、武,此六君子者可謂顯人矣。而後世猶失其傳者,豈非以其遠也哉?是故君子之學,不窮遠以爲能,而闕其不知,慎所傳以惑世也。方孔子時,周衰學廢,先王之道不明,而異端之說並起。孔子患之,乃修正《詩》、《書》、史記,以止紛亂之說,而欲其傳之信也。故略其遠而詳其近,於《書》斷自唐、虞以來,著其大事可以爲世法者而已。至於三皇五帝君臣世次皆未嘗道者,以其世遠而慎所不知也。孔子既歿,異端之說復興,周室亦益衰亂。接乎戰國,秦遂焚書,先王之道中絕。漢興久之,《詩》、《書》稍出而不完。當王道中絕之際,奇書異說方充斥而盛行,其言往往反自托於孔子之徒,以取信於時。學者既不備見《詩》、《書》之詳,而習傳盛行之異說,世無聖人以爲質,而不自知其取捨真僞。至有博學好奇之士,務多聞以爲勝者,於是盡集諸說,而論次初無所擇,而惟恐遺之也,如司馬遷之《史記》是矣。以孔子之學,上述前世,止於堯、舜,著其大略,而不道其前。遷遠出孔子之後,而乃上述黃帝以來,又詳悉其世次,其不量力而務勝,宜其失之多也。遷所作《本紀》,出於《大戴禮》、《世本》諸書,今依其說,圖而攷之。堯、舜,夏、商、周,皆同出於黃帝。堯之崩也,下傳其四世孫舜,舜之崩也,復上傳其四世祖禹,而舜、禹皆壽百歲。稷、契於高辛爲子,乃同父異母之兄弟,今以其世次而下之,湯與王季同世。湯下傳十六世而爲紂,王季下傳一世而爲文王,二世而爲武王。是文王以十五世祖臣事十五世孫紂,而武王以十四世祖伐十四世孫而代之王,何其繆哉!嗚呼!堯、舜、禹、湯、文、武之道,百王之取法也。其盛德大業見於行事,而後世所欲知者,孔子皆已論著之矣。其久遠難明之事後世不必知,不知不害爲君子者,孔子皆不道也。夫孔子所以爲聖人者,其智知所取捨,皆如此。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5-4-4 01:07:34

後序
余既略論帝王世次而見《本紀》之失,猶謂文、武與紂相去十五、六世,其繆較然不疑;而堯、舜、禹之世相去不遠,尚冀其理有可通,乃復以《尚書》、《孟子》、孔安國、皇甫謐諸書,參攷其壽數長短,而尤乖戾不能合也。據《書》及諸說云堯壽一百一十六歲,舜壽一百一十二歲,禹壽百歲。堯年十六即位,在位七十年,年八十六始得舜而試之,二年乃使攝政。時舜年三十,居試、攝通三十年而堯崩。舜服堯喪三年畢,乃即位,在位五十年而崩。方舜在位三十三年命禹攝政,凡十七年而舜崩。禹服舜喪三年畢,乃即位,在位十年而崩。由是言之,當堯得舜之時,堯年八十六,舜年三十。以此推而上之,是堯年五十七已見四世之玄孫生一歲矣。舜居試攝及在位通八十二年,而禹壽百歲。以禹百年之間推而上之,禹即位及居舜喪通十三年,又在舜朝八十二年,通九十五年,則當舜攝試之初年禹才六歲。是舜爲玄孫年三十時,見四世之高祖方生六歲矣。至於舜娶堯二女,據圖爲曾祖姑。雖古遠世異,與今容有不同,然人倫之理乃萬世之常道,必不錯亂顛倒之如此。然則諸家世次,壽數長短之說,聖經之所不著者,皆不足信也決矣。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5-4-4 01:07:54

卷六十
三年無改問
或問:傳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信乎?曰:是有孝子之志焉,蹈道則未也。凡子之事其親,莫不盡其心焉爾。君子之心正,正則公。盡正心而事其親,大舜之孝是也,蓋嘗不告而娶矣,豈曰不孝乎?至公之道也。惟至公,不敢私其所私,私則不正。以不正之心事其親者,孝乎?非孝也。故事親有三年無改者,有終身而不可改者,有不俟三年而改者,不敢私其所私也。衰麻之服,祭祀之禮,哭泣之節,哀思之心,所謂三年而無改也。世其世,奉其遺體,守其宗廟,遵其教詔,雖終身不可改也。國家之利,社稷之大計,有不俟三年而改者矣。禹承堯、舜之業,啓嗣之,無改焉可也。武王繼文之業,成王嗣之,無改焉可也。使舜行瞽之不善,禹行鯀之惡,曰俟三年而後改,可乎?不可也。凡爲人子者,幸而伯禹、武王爲其父,無改也,雖過三年,忍改之乎?不幸而瞽、鯀爲其父者,雖生焉猶將正之,死可以遂而不改乎?文王生而事紂,其死也,武王不待畢喪而伐之,敢曰不孝乎?至公之道也。魯隱讓桓,欲成父志,身終以弑,《春秋》譏之,可曰孝乎?私其私者也。故曰凡子之事其親者,盡其心焉爾。心貴正,正則不敢私,其所私者大孝之道也。曰:然則言者非乎?曰:夫子死,門弟子記其言,門弟子死,而書寫出乎人家之壁中者,果盡夫子之言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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