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5-3-20 13:17:17

(宋·王十朋撰)《梅溪前集》

(宋·王十朋撰)《梅溪前集》

卷十四
策問
問:世之語治者,必曰堯、舜二帝之事業,備見於《典》、《謨》,粲若日星,千載之所同仰也。然後世有斷簡出於枯冡,異論起於弄筆,生誣盛德而惑信書,庸可以不辯?堯授舜,舜授禹,遜位傳賢,最為帝王之美事,而《瑣語》有舜放堯之説,大戾於孔氏之書。論者遂援囚堯之地,疑重華之不臣;因蒼梧之巡,疑文命之異志。果如其言,則將遜於位,遜德弗嗣,稽首固辭,皆當時之飾偽乎?帝王之聖,莫大於知人,堯、舜俱以聰明稱者,蓋在於此。然左氏載季文子之言,謂堯有元、愷不能舉,有四凶不能去;語稱舜舉臯陶不仁者逺,説者遂謂君子小人比肩同列於堯世,臯陶未舉之前而不仁者甚多,果如其言,則克明俊德與夫明目達聰,又皆虚語乎?不特此也。夫子嘗稱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及其序《書》,則不見其無為之迹,於《堯典》,則載其親九族、和萬邦,於其始命羲和授人時於其中,咨四嶽治洪水於其終;於《舜典》又載其齊七政、類上帝、命九官、五載一巡守於受命之後,堯、舜之時亦多事矣。垂衣而治,果如是乎?《書》經聖人之手,而言迹猶不同,況責後世之異論乎?以堯、舜之聖,斷無可疑之實如《汲書》之誣、唐人之疑者,然不可無説以破之。至如《繫辭》之稱與《書》矛盾,必有深辭奥旨,又不可以不究也。
問:昔虞舜之時,有苗弗率,禹奉帝命,誓將士以征之,而苗民逆命,帝乃誕敷文德,舞干羽於兩階,七旬有苗格。夫禹能治滔天之洪水,而不能服逆命之三苗,濟濟之衆反不如兩階之舞,信乎服外國之道,在文而不在武也。我國家靖康之初,運厄百六,蕩摇邊疆,以陰干陽。主上體達孝之資,痛父兄之難,固嘗親御鞍馬,興漢文發憤之師,遣將命帥,效宣王六月之伐矣。然卒未能得邊庭之安靖,以快天地神人之心。邇者用事大臣知中外厭兵,思欲休息,力排羣議,屈志講和,遂收諸将之權,罷沿邉之戍;凡所以自治之道,一切以文從事,於是興太學以養多士,行郷飲以明人倫,學士大夫又倡道德性命之説,以風後進,至前古治亂興亡之迹,與夫當今要務兵機武畧,則置而不談。意者朝廷之上,欲逺慕虞舜服有苗,謂是可以靖烽烟之擾,服强梁之習,豈徒修文具事虚談而已耶?然所未知者,今賢關既興矣,郷飲且行矣,道德性命之説幾滿天下矣,是果可使逺人慕義而來,屈膝請命,變鼓鼙為好音,慕王化如飢渇否耶?虞舜之事,不可誣矣,然後世説者,又謂干戚之舞不可解平城之圍,不識文德既可用於古,胡為不可用於今?願與諸君講明其事,亦畎畆愛君憂國之心。幸詳言之,毋隠。

卷十九
雜著
大舜善與人同說
大舜善與人同,非與人同為善也,蓋能與人同而不立異耳。古之獨行之士,皆好立異而不與人同,如申徒狄之介,於陵仲子之亷,尾生之信,屈原之清,皆能為人所不能為,然非可傳可繼之法,君子不取焉。彼以立異為有過於人,而不知適所以自小也。舜取諸人以為善,盡事親之理以為孝,由孝悌之道以為仁義,是皆人之所可為者舜亦從而為之,人之所不可為舜亦不為之矣,此所謂善與人同。然舜善與人同,而衆人卒不能自同乎?舜者何耶?舜其即同乎人者而行之不息,此所以為大聖人。衆人一作焉,一息焉,甚者一暴而十寒焉,初與舜同而卒與舜異,非舜之不同乎人,人自不同之耳。子貢贖人而不受金,是子貢之不與人同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是孔子善與人同也。賢人好與人異,而聖人常與人同,舜、孔子為大聖人者,非由乎異,而大者同焉而已矣。故曰大舜有大焉,又曰大哉,孔子語曰晏平仲善與人交,孟子曰大舜善與人同。善者,能也,語意正相類。


渝/梁平姚奎 发表于 2015-3-22 00:08:23

已阅!斌斌宗亲破万卷,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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