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8-28 18:14:24

(清·李光地撰)《榕村集》

(清·李光地撰)《榕村集》 卷一觀瀾録《乾》則利天下而不言,《坤》則成王事而不居,二者皆法堯、舜而已矣。所謂純粹精者,此也,王道之至也。驩虞之迹其言矣,震矜之色其居矣,與天地不相似,故不可與入堯、舜之道。 卷二經書筆記朱、兜、共、鯀之惡不明,則舜不舉矣。四罪不誅,則嶽、牧、九官不可得而命,此二《典》之敘也。 卷十八雜著二《典》孟子曰:堯以不得舜為己憂,舜以不得禹、臯陶為己憂。是善讀書者也,是故《堯典》以舉舜終,《舜典》以命二十二人終。雖然,正邪不並立,君子小人不兼進,故共、驩、伯鯀之既辨,然後舜可得而舉也;四罪之既加,然後二十二人可得而用也。又其上則經緯天地之事,故歴象授時《堯典》先焉,齊七政、封山濬川《舜典》先焉,若其本則皆聖人之德為之。故贊堯者首曰峻德,而其效至於百姓昭明黎民於變也;贊舜者首曰玄德,而其效至於百揆時敘四門穆穆也。觀二篇所紀可謂至約矣,而堯、舜之道備焉。故曾子固謂當時史者亦聖人之徒,豈不信哉?抑二篇之事不同而其體如一,蓋其本末先後有如前之所言,則堯之道舜不能易,堯、舜之道天下萬世不能易也審矣!不修德則不能敬天,不敬天則不能遏惡揚善退小人而進君子,不遏惡揚善退小人而進君子而曰致治如唐、虞之盛者,此後世所以日逺於唐、虞之治而不可復也夫! 卷二十三鼇峰講義《堯典》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似當専承象傲而言,蓋諧之一字非所以用於事親,而姦之一字亦非所以施於父母也。夫父母之不愛舜,以有象耳,使舜不能與象和諧,則益拂父母之心,安能孝乎?故能和諧於象者,乃其所以盡孝也。象之姦甚矣,驟欲格而正之,適長其惡耳,舜惟以和氣薰蒸而嘿治之而不格正其姦惡,如《孟子》萬章所述之事雖未必有之,然亦可想見其親愛和厚而無幾微藏怒宿怨之心也。人不能順於父母者,由不能和於兄弟也,不能和於兄弟者,由不能刑於寡妻也,故凡人之情,有妻子而友愛薄,友愛薄而孝道踈矣。堯聞舜之孝友而又聞其有鰥,故曰:我其試哉!欲試其既有妻室而能孝友之不衰也。 《舜典》舜濬哲文明,則非啟明而嚚訟者比也;溫恭允塞,則非象恭者比也;五典從百揆叙四門穆,則非方命圮族者比也;乃言底可績,則亦非静言庸違而績用弗成比者也。一一與《堯典》相對。肇州節,疑即使禹治水之事。肇,非獨訓始,如所謂“肇修人紀”、“肇造區夏”,皆有整而理之之意,即所謂九州攸同也。封山,即所謂九山刋旅也;濬川,即所謂九川滌源也。其州數與《禹貢》不同者,疑舜之前原有諸州之名,舜始定為十二,至禹治水又并為九,未必舜之肇州在禹治水之後也。殛鯀興禹是一時事,如此,則無嫌於在四罪之前矣。經理山川及明刑,兩事最大,故舜首重其事而其後必使禹臯陶専掌之。四罪一節,上係明刑之次,以見刑法之服人心;下起咨牧命官,以見用賢之先去惡也。如《堯典》亦先記其辨共、驩、伯鯀之奸,然後能咨嶽以舉舜,義例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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