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6-25 21:43:46

(宋·衛湜撰)《禮記集説》


(宋·衛湜撰)《禮記集説》 卷二《曲禮上》第一脩身踐言,謂之善行,行脩言道,禮之質也。永嘉周氏曰:人不可以不為善也,雖小善而必為,然後能為大善。舜之所以為舜者,以其樂取諸人以為善,聞一善言,見一善行,從之莫能御也。然則如之何斯可以為善矣?曰:脩身也,踐言也。脩身者必敬,踐言者必忠,忠與敬者,為善之大端,入德之要也,故謂之善行行篤,敬則行脩矣。言忠信則言道矣,故曰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又曰忠信之人可以學禮,此行脩言道所以為禮之質也。苟無其質,雖習於《曲禮》,威儀之多,君子不謂之知禮。 禮聞取於人,不聞取人禮;聞來學,不聞往敎。廬陵胡氏曰:取於人,以身下人也,舜取於人以為善是也;取人,謂屈人從己,齊王欲見孟子而使之朝是也。禮聞來學不聞往敎,漢孫寳答張忠云,君男欲學文,而移寳自近,禮有來學,義無往敎,道不可詘是也。新安朱氏曰:此雖兩節,其實互明,一事也。取於人者,童蒙求我,朋自遠來也;取人者好為人師,我求童蒙也。禮有取於人,所以彼有來學;無取人,所以我無往敎也。 卷三《曲禮上》第一 故州閭郷黨稱其孝也,兄弟親戚稱其慈也,僚友稱其弟也,執友稱其仁也,交遊稱其信也。新安王氏曰:稱孝言能盡事親之道也,稱慈言其奉親有深愛也,稱弟言其行之恭順也,稱仁言其心之愛敬也,稱信言其用志篤實也。鄭註:不敢受重賜者心也,而五者備有焉。此五者其善多矣,反此則其失亦多,是以孝子不敢輕受重賜。臨川王氏乃曰:若謂人子辭讓而不敢受,則百官牛羊倉廩之奉,舜未嘗辭,其說不然。禮者,聖人之中制,天下可以通行,堯之待舜與舜所受於堯,非可律於天下也。 夫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恒言不稱老。孔氏曰:自此至“異席”為一節,明人子事親、遊方、習業及汎交之禮。老是尊稱,稱老是己自尊大,非孝子卑退之情,子若自稱老,則感動其親,故舜年五十而慕是也。藍田吕氏曰:出必告,反必面,受命於親而不敢專也。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體親之愛而不敢貽其憂也。恒言不稱老,極子之慕而不忍忘也。父母在而不敢有其身如之何?聞斯行諸,出入而無所受命,是遺親也,親之愛子至矣,所遊必欲其安,所習必欲其正,苟輕身而不自愛,則非所以養其志也。君子之事親,親雖老而不失乎孺子慕者,愛親之至也。孟子曰五十而慕,予於大舜見之矣,故髠彼兩髦為孺子之飾,親見然後説之。苟常言而稱老,則忘親而非慕也。 卷五《曲禮上》第一父子不同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故日月以告君,齊戒以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其别也。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寡婦之子,非有見焉,弗與為友。……昔司馬遷作《史記》,以唐堯、虞舜皆黄帝子孫,説者尚譏史遷之謬,以為堯妻舜二女,是以姑配姪,自今觀之,豈足為史遷之謬?蓋自商以前,禮制質,譜繫不明,至於周人,然後奠繫世,辨昭穆,故曰繫之以姓而弗别,綴之以食而弗殊,雖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是故《禮記》之言不可據,今時而論也。雖然,今之秦、梁、徐、葛、江、黄同出於嬴姓,今之莒、郯、蘇、顧、董、温同出於己姓,若是之類不可槩舉。故隋王通作《中説》,以為任、薛、王、劉、崔、盧之昏非古也,蓋亦氏變為姓故耳。但其源流已遠,不可改正,學者不可以不知也。江陵項氏曰:古者姓與氏為二,後世姓與氏為一;姓者諸眷之所同,氏者一房之所獨;姓以别同異,氏以定親疏,皆不可無也。如媯姓之生衆矣,凡居媯汭者,不知其幾族,皆同姓也,而於諸媯之中有有虞氏焉,則舜之家所獨稱也。故《書》載堯之嫁女曰“釐降二女於媯汭,嬪於虞”,言媯以著姓,明自祁適媯,所以正昏姻之禮也;言虞以别氏,明所歸之族,所以詳室家之辨也。古人於此謹矣。後世直以氏為姓,一家百族同用一氏,親疏遠近更無分别,則與古之用姓異矣。故史臣書之,皆曰姓某氏,見姓之與氏自是為一,不可復知也。昔者聖人之立姓,專以為昏姻之辨,字皆從女,惟女子稱姓以别之。是則有姓之初,便有昏姻不通之法,《大傳》謂至周始繫之以姓而百世不通,非也。 卷十二《曲禮下》第二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宼,典司五衆;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典制六材。五官致貢曰享。廣安游氏曰:古之治紀於遠,後世之治紀於近。紀於遠者,其事本於天;紀於近者,純乎人事而以法天參焉。《堯典》之書首以命羲和為事,《舜典》之書首以齊七政為事,《洪範》之書以五行為首,凡此皆紀於遠而本於天者也。及其弊也,神人雜亂而詭怪妖異之患興,乃命重黎絶地天通,罔有降格,則堯時已然矣。後世寖失其故,則為治者皆紀於近,純乎人事不復知天矣。董仲舒《對策》專談天人,猶此意也,然得於漢儒災異之説,失之詭僻不經,君子無取焉。由於不知上世之故,是以若此紛紛也。今此建天官先六大,與堯命羲和、舜齊七政、《洪範》首五行之意無異也。 卷十四《曲禮下》第二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在牀曰尸,在棺曰柩。長樂陳氏曰:《書》於堯、舜、禹、湯,曰殂、曰落、曰死、曰没而已,至周乃曰崩,則崩、薨、卒之稱,周制也。大夫謂之卒,而春秋外諸侯亦謂之卒者,略於外故也。士云不禄,而《禮》諸侯薨,訃於諸侯,亦謂之不禄者,嫌於外故也。夫有始則有終,此性命自然之理也,君子曰終與卒同義。一草木之槁曰死,一禽獸之斃亦曰死,小人曰死,則與物同類而已。廬陵胡氏曰:《春秋》書天子諸侯大夫之死,曰崩、薨、卒,舜陟方乃死,天子亦曰死。 卷十六《檀弓上》第三舜葬於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季武子曰:“周公蓋祔。”鄭氏曰:舜征有苗而死,因留葬焉。《書》說舜陟方乃死。蒼梧於周,南越之地,今為郡。古者不合葬。帝嚳立四妃,象后妃四星,其一明者為正妃,餘三小者為次妃,帝堯因焉。至舜不告而取,不立正妃,但三妃而已,謂之三夫人。《離騷》所歌湘夫人,舜妃也。夏后氏增以三三而九,合十二人。《春秋説》云天子取十二,即夏制也。以虞、夏及周制差之,則殷人又增以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周人上法帝嚳立正妃,又三二十七,為八十一人以增之,合百二十一人。其位,后也,夫人也,嬪也,世婦也,女御也,五者相參以定尊卑。祔謂合葬,合葬自周公以來。孔氏曰:此一節,論古者不合葬之事。《淮南子》云舜徵三苗而遂死蒼梧。從猶就也,三妃不就蒼梧與舜合葬也。云蓋者,傳聞如此,未之審悉。祔葬,言將後喪合前喪也。廬陵胡氏曰:《書》云舜陟方乃死。帝王之没皆曰陟,陟,昇也,謂昇天也。案地之勢東南下,如謂舜南巡而死,宜言下方不得言陟方也,以此謂舜葬蒼梧,皆不可信。攷《經》、《傳》,舜但二妃,蓋堯二女也,事見於《書》甚明。孟子亦云二女,果秦博士對始皇帝云湘君者堯二女舜妃也。劉向、鄭氏亦以湘君為二妃,而《離騷·九歌》有湘君、湘夫人,王逸解云湘君水神,湘夫人二妃也。《山海經》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郭璞疑二女者帝舜之后,不當降小君謂其夫人,因以二女為天帝之女。韓子曰璞與逸俱失也。夫娥皇為舜正妃,女英自宜降曰夫人也,故《九歌》辭謂娥皇為君,謂女英為帝子,各以其盛者推言之,則知舜無三妃也明矣。況后妃四星,其一明者正妃,餘三小者次妃,帝嚳象之立四妃,堯因而不改,則古亦無三妃之禮。鄭氏乃謂舜不告而娶,不立正妃但三妃而已,若然,曷不見於《書》、《傳》,鄭解湘君,又何不云三妃而云二妃耶? 卷二十八《檀弓上》第三爵人於朝,與士共之;刑人於市,與衆棄之。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士遇之塗,弗與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示弗故生也。廬陵胡氏曰:必共之者,合公議也,嶽牧咸薦舜是也。必與衆者,不私殺人也,示弗,故先儒云不欲其生也。夫舜有五流,即此屏之四方也,舜亦不欲其生乎?如使舜不欲其生,意在殺之,安得為好生之德哉?究《經》意,盖謂所以困苦之者,示若弗,故生,欲其改過,乃若聖人之心則未嘗不欲其生也。 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鄭氏曰:比年,每歲也。小聘使大夫,大聘使卿朝,則君自行。然比大聘與朝,晉文霸時所制也。虞、夏之制,諸侯歲朝。周之制,侯、甸、男、采、衛、要服六者,各以其服數來朝也。孔氏曰:此一經,論諸侯遣卿大夫聘問及自親朝之事。案聘,《禮記》曰小聘曰問,三介;大聘使卿為介,有五人。其小聘唯三介,故鄭知小聘使大夫也。案昭三年《左傳》,鄭子大叔曰文襄之霸也,其務不煩,諸侯令三歳而聘,五歲而朝。故鄭云晉文霸時所制也。又案《尚書》五載一巡守,鄭註云巡守之年,諸侯朝於方嶽之下,其間四年,諸侯分來朝於京師,歲徧。是虞、夏歲朝也,其聘問無文。可知《周禮·大行人》侯服歳壹見,甸服二歲壹見,男服三歲壹見,采服四歲壹見,衛服五歲壹見,要服六歲壹見,是各以服數來朝也。長樂陳氏曰:朝覲、宗遇、會同,君之禮也;存、頫、省、聘、問,臣之禮也。諸侯之於天子,聘所以通好,朝所以述職。通好不欲疏,故比年一小聘;述職不欲數,故五年一朝。其聘於鄰國之禮,盖亦如此。故聘亦比年小聘,三年大聘。《周官·大行人》凡諸侯之邦,亦載歲相問,殷相聘是也。《書》與《周官》先言朝而後言巡守,朝於京師者也;《舜典》先言巡守而後言朝,朝於方嶽是也。此言一朝而繼之以五年一巡守者,則朝於京師明矣。五年一巡守者虞、夏之制,則五年一朝為虞、夏之制,亦明矣。嚴陵方氏曰:朝必以五年為節,五為天地相合之數,君臣之際有天地之義焉,故其朝聘巡守,皆取數以五為節焉。言諸侯五年一朝,而繼言天子五年一巡守,與《周官》先言五服一朝,而後言乃時巡同義,疏、數雖異,先後之序一也。《聘義》言天子制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於天子言一,於諸侯則不言者,盖天子則一而已,諸侯之衆,其相聘不止於一故也。巡守四方亦止言一者,自天子言之也。馬氏曰:唐、虞之制則五服,以一服俟王,而以四服遞年而朝,《書》曰五載一巡守,而羣后四朝。至於周,則六服,歲朝各以其服而來,《書》曰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以此推之,則五年一朝者,疑其殷之制也。說者以為晉文公之制,盖非是也。《王制》者,記王者之制,而以為霸者之制,可乎?山隂陸氏曰:五年一朝,謂諸侯既更五年,一同至京師,所謂大朝會是也。《書》曰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春秋傳》曰明王之制,使諸侯歳聘以志業,間朝以議禮,再朝而會以示威,再會而盟,以顯昭明。歲聘即此所謂小聘,間朝即此所謂大聘,或言朝或言聘,其實一也。再朝而會即五年一朝,再會而盟即五年一巡守。石林葉氏曰:康成以大聘與朝晉文霸時所制,虞、夏之制諸侯歲朝,周之制六服以數來朝,今以《經》《傳》攷之,固如其說,豈當時記者誤推晉文之制,以為諸侯之於天子亦若此與?至於五年一巡守而又與周異者,以虞氏之世法始成而未備,則脩五禮而巡守歲數,周之世法已備而趨變既悉,則脩法則而巡守歳疏,此諸侯之朝所以六年為限,而王之巡守以十二歲為期。臨川王氏曰:孔子謂虞、夏歲朝,以《尚書》攷之恐無此禮。巡守則朝於方嶽之下,此謂五年一朝,疑即是方嶽之朝也。廬陵胡氏曰:《堯典》五載一巡守,羣后四朝,鄭云虞、夏之制諸侯歲朝,是也。然鄭說《孝經》及熊氏說,則皆云諸侯五年一朝天子,天子亦五年一巡守。今攷鄭意,盖謂舜時,巡守之年諸侯朝於方嶽之下,其間四方諸侯分來朝於京師,歲徧,是歲一朝也。鄭說合矣,《孝經註》及熊說非也。然鄭謂此大聘朝晉文霸之時所制,則非。案《左氏·昭三年》,鄭子大叔曰文襄之霸,令諸侯三歲而聘五歲而朝。故鄭據以為解,不知子大叔之言乃諸侯朝霸主之法,非朝天子也。況文襄身不肯朝京師,豈能令諸侯朝天子乎?夫襄王狩於河陽,晉文帥諸侯朝於王所而已,不朝於周也,然鄭註誤矣。 天子五年一巡守,歲二月東巡守至於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覲諸侯,問百年者就見之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辟。命典禮,攷時月,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鄭氏曰:天子以海内為家,時一巡省之,五年者,虞、夏之制也,周則十二歲一巡守。岱宗,東嶽也。柴祭,天告至也。覲,見也,就見老人也。陳詩,謂采其詩而視之。市,典市者。賈,謂物貴賤厚薄也。質則用物貴,淫則侈物貴。民之志淫邪,則所好者不正。同隂律也。孔氏曰:自此至“用特”一節,論王者巡守四嶽柴望及絀陟之事。《堯典》云五載一巡守,正謂虞也。若夏與殷,依鄭志當六年一巡守也。案《白虎通》云三歲一閏天道小備,五歲再閏天道大備,故五年一巡守。以此言之,夏、殷六歲者取半一歲之律吕,周十二歲者象歲星一周也。《大行人》云十有二歲王巡守殷國,故云周十二年也。歲二月者,皆以夏之仲月,律歴當其中也;二月、八月又晝夜分,五月、十一月隂陽終。故取四仲月也。岱者,言萬物相代於東方。宗,尊也。岱為五嶽之首,故為尊也。燔柴以祭上天而後望祀山川。覲,謂見東方諸侯。其見之禮,案《覲禮》云諸侯覲於天子,為宫方三百步,四門壇,十有二尋深四尺。鄭註云王巡守,至於方嶽之下,諸侯會之,亦為此宫以見之,是也。到方嶽見諸侯之後問百年者,就見之,若未至方嶽,於道路有百年者,則王亦先見之。故《祭義》云天子巡守先見百年者,下云八十、九十者東行西行者弗敢過,道之則見之,則知百年者道雖不經,所在就見之也。大師是掌樂之官,令各陳其國風之詩,以觀君政之善惡。《天保》詩云“民之質矣,日用飲食”,是其政和,若其政惡,則《十月之交》“徹我牆屋,田卒汙萊”是也。命典市之官,進納物賈之書,以觀民之好惡,若民志淫邪則愛好邪僻之物,是欲知君上善惡也。典禮之官,於周則大史也,攷校四時及十二月之大小,時有節氣蚤晚,月有弦望晦朔,攷之使各當其節,又正定甲乙之日、隂管之同、陽管之律、玉帛之禮、鼓鐘之樂,及制度衣服各有等差,當正之使正。《堯典》云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文小異而意同也。《大師》云執同律以聴軍聲,鄭恐以同為齊同此律,故辨之。中山成氏曰:天下廣大,四方隠僻,南面之君多行威福,恐其不奉天子之制度,故有巡守,亦憂民之至也。長樂陳氏曰:巡守之禮,凡大山川於其所至則望之。故《時邁》言巡守告祭柴望也,於其所過則祀之,故殷言巡守而祀四嶽河海也。柴望先於覲諸侯,尊神也;見百年先於陳詩納賈,貴老也。尊神而後貴老,貴老而後觀民,事之序也。陳詩以觀民風,則觀其所習;納賈以觀好惡,則觀其所趨。然民風有厚薄,好惡有邪正,特言志淫好辟者,以所觀者為淫辟故也。陳詩納賈,所以觀在下者之所尚;攷時月至於制度衣服,所以觀在上者之所行;攷時月定日,所以和天道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所以齊人道也。盖積日以為月,積月以為時,於月則攷之,於日則定之,是攷之於既往,定之於將來也。言禮樂制度則衣服舉矣,又言衣服者,盖民德之不壹,僭亂之所起,常在於衣服之間,尤在致詳故也。又《禮書》曰天子四望達於四方,魯三望,泰山、河、海而已。《書》曰海、岱及淮,惟徐州諸侯之望,皆其境内之名山大川也。望雖以名山大川為主,而其實兼上下之神,故《詩》於柴望言懐柔百神及河喬嶽,《周禮》於望皆言祀而不言祭。又《典瑞》四望與山川異玉,《大司樂》四望與山川異樂,《左氏》曰“望,郊之細也”,又曰“望,郊之屬也”,《公羊》曰“方望之事,無所不通”,則望兼上下之神可知矣。望祀或設於郊天之後,或設於巡守之方,或旅於大故之時,則望有常、有不常之祀也。崔靈恩謂四望之祭,歲各有四,不知何據然也。望祀其兆四郊,其牲各放其方之色,其樂《姑洗》、《南吕》、《大韶》,其玉兩圭有邸,其服毳冕,其位茆以辨之,而植表於其中,《周禮》所謂“旁招以茆”,《晉語》所謂“置茆蕝設表望”是也。《白虎通》謂周公祭泰山以召公為尸,其言雖無經見,要之宗廟之尸用同姓,非宗廟之尸用異姓。嚴陵方氏曰:天子分土建國,命諸侯以守之,未必人人稱職也,故五年一巡而省之。巡守者,巡所守而已,盖諸侯非徒守天子之土,亦所以守天子之法,天子巡之,將以脩其法而已。天子之法,至周詳矣,方虞、夏之際,其為法尚未能詳,故其脩之宜數也。春自東方,而東巡守,所以順天時也,行必以仲月者,以見巡守之禮無適而不用中焉。五月、八月、十有一月巡守,其義亦若是而已。岱宗者,以其易姓則升此而告代,故謂之岱;以其為五嶽之長,而衆山之所宗也,故稱宗。於東言岱,則知南之為衡、西之為華、北之為恒矣。巡守必居方嶽之下者,依名山而居,使諸侯知所趨故也。柴而望祀山川,即詩《時邁》言巡守告祭柴望是也。以天之髙,故燔柴以上達,以山川之遠,故望而祀之,皆所以告至而已。問百年者,就見之,所以乞老者之言也。《詩》所以言志,風所以從上,《詩》言之哀樂足以見民風之厚薄,民風之厚薄足以知上政之得失,故命大師陳詩焉。志淫,言所志之淫;好辟,言所好之辟。民之所志所好,不必皆淫辟,然止以是為言者,盖觀之所以防其淫辟故也。賈,即價也。王者必頒歴,以一天下正朔,故巡守則攷時月焉。作歴者不能無贏縮,及其久也,日不能無差,故巡守則必定日焉。盖攷之,慮其不一;定之,欲其無差。律有隂陽,禮有隆殺,樂有清濁,制有大小,度有長短,衣服有文質,未嘗同也,此所謂同,欲其同出於天子而已。同出於天子,則正於一,故終言正之,同則所以正之故也。馬氏曰:盖先王巡守之所至,必以其所至而告天也,故柴;而境内之山川,又不可以不祭,故望祀。柴者,言其達之以煙,以其高故也;望者,非即而祭之,以其遠故也。陳詩以觀民風,視其詩則足以知其風之美惡也,若觀唐之風則好儉可知矣,若觀陳之風則好淫可知矣。賈者,物之貴賤厚薄之齊也,物之貴賤厚薄無常,民之所好則物之賤者貴,民之所惡則物之貴者賤。民之所惡失其實,則所志者淫,所好者辟,由其上之人無其道以禁之也,故命市納賈,不惟俯有以知民之所好惡,而仰有以察諸侯之政也。攷時月定日者,所以示其東作西成之事,而恐差其候也。雖然,歴象日月星辰君職者之事也,然而先王巡守必攷時月定日者,盖先王歲先頒朔於諸侯,使諸侯受而行之,巡守而攷定之者,又慮其得之不詳而候之差也。度量權衡者,律之本也,而律者盖度量權衡之所自出也,於律則同之,欲其有同而無異也。禮樂者,先王之所以為教而以一民心;制度衣服者,先王之所以為政而以一民行;政教者,在上者之所出而諸侯則其法守而已。故正之,欲其有異而不敢同也。山隂陸氏曰:東巡守至於岱句,宗讀如“宗祀文王於明堂”之宗,異於“郊丘尊而祀之”之名也。故曰於郊也,故謂之郊天一而尊。故曰宗柴,宗在柴上,山川則卑而衆也。故曰望秩,秩在望下。《書》於言宗柴,故言望秩,於言類,言禋,故言望而已,亦以此。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6-25 21:44:13

延平周氏曰:告至然後覲諸侯,神人之序也。覲諸侯然後就見百年之有道者,貴賤之序也。就見百年者,所以訪時政之得失,既訪時政矣,然後觀民風,故命陳詩。既觀民風矣,然後觀民情,故命市納賈,以觀其美惡。好非其所好,惡非其所惡,則志淫好辟可知矣,而復言之者,示其尤在所致詳也。命典禮以攷正之者,乃其所終始者也。定於攷為詳,正於定為略。
石林葉氏曰:春從東而始,至於岱宗柴告於天也,望祀於山川告於地也,或曰望祀,或曰望秩者,秩其無文,而祀其在祀典者也。《書》曰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脩五禮五玉,與此不同,何也?盖洪水之流,民方出於昏墊,而舜之攝政,亦以其時為未平也,日月有不合則協之,有不齊則正之,度量權衡有未一則同之,禮有未備則脩之。《王制》所言,治世已平矣,故時月無不合,慮其不合則攷以成之;日無不正,慮其不正則定以齊之;禮樂衣服無不備,慮其有變革則同而一之。唯其洪水之後而其教詳,故言度量衡在其中。雖然,舜不言衣服而《王制》特言正之,何也?盖衣裳之備自虞氏始,流及於三代,則其文盛矣,其衣裳備矣,未見其弊舜亦不可得而正之,及其文盛而弊也,衣服有二而民德不歸於一,此所以特正之也。
新安朱氏曰:五載一巡守,此是立法如此。若一歲間行不徧,則去一方近處,會一方之諸侯,如《周禮》所謂十二歲巡守殷國,殷國即是會一方之諸侯,使來朝也。又云巡守,亦非是舜時創立,此制盖亦循習將來,故《黄帝紀》亦云披山通道,未嘗寧居。
永嘉徐氏曰:時巡五載,一講其諸,有虞之制乎?有虞之時,一歲之間周徧四嶽,盖羣后四年一見,五年而徧矣,故天子一巡其守也。夏暑祁寒,南巡北守而不厭其勞矣,夫豈不能養尊髙拱而坐撫萬方。至於終歲勤動者,所以省方觀民,忘勢盡下,廣民隠之未究也。虞氏巡守之禮,亦簡易而不煩,其攷制度有經,其行黜陟有方,因巡守之歲,同其度量,協其時月正其日,脩其五禮,命大史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賈以觀民好惡,其攷制度有經如此;削其不敬者,黜其不孝者,不從其流之畔上者討之,有功德於民者從而加地進律,其行黜陟有方如此。然而一歲而徧四嶽,王通以為兵衛寡而徵求少,斯言得之矣,不然不幾於病民力乎?至成周之世,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蓋必十二年而一巡守者,六年之間六服畢朝之後,而後王始時巡,一年巡一方也。然周時禮制繁重,非若有虞之簡易矣,文物益備,兵衛益多,君行師從,雖欲盡一歲而徧之,有不可得至。其攷制度,行黜陟,亦視虞禮有因革損益矣。攷之《周官·行人》自一歲徧存,三歲徧頫,至十有一歲,達瑞節,同度量,成牢禮,脩法則,十有二歲而後巡守之禮行焉。則所以攷制度者,與虞異矣。攷之《孟子》論三王之地闢者則有慶,田野之荒蕪則有責,一不朝則黜其爵,再則削其地,三則六師移之,則所以行黜陟與虞異矣。自武王定殷之後,盖嘗巡守而告祭柴望矣,祀四嶽河海矣。至成王,非無行人、撢人之官以巡邦國,而《周官》所載撫萬邦巡侯甸以綏兆民,則知聖王勤民切至如此,非固曰遊豫而已。穆王周行天下,轍跡徧於四海,而周道衰焉。齊景公欲觀轉附朝儛,遵海而南放於琅琊,以求比至於先王之觀,而晏子為言天子適諸侯,無非勤民之事,豈徒為是逸豫以亂民哉?秦皇登之罘,上泰山,以刻石頌德,舟車所至,履危殆者數矣。漢武三月之間,周行萬八千里,十三年之中徧於五嶽四瀆,其荒唐益甚焉。
長樂劉氏曰:就見百年之老,則民不敢慢於其親;采察萬民之詩,則國不敢瀆於其化;觀其百物之價,則民不敢淫於所好;攷其正朔之協,則事不敢違於其時;同其律度之程,則民不敢輕於其信;肅其宗廟之祀,則下不敢忘於其先;謹其禮樂之行,則民不敢悖於其中;執其制度之常,則臣不敢肆於其僭;賞其功德之懋,則下不敢怠於其脩。凡是十者,邦之大典也,先王所以仁民之綱而御諸侯之大柄也。既躬迪之以為教化,又就攷之於四方,以行絀陟,此成湯所以建中於民,而歴年六百也。
李氏曰:陳詩以觀民之志,而曰風者,盖政出於法度者。日月時歲之所能齊;律度量衡,之所能一。風出於德性,德性有厚薄寛急,先王不能一也,要之不失法度皆在善矣,而其善不同。故諸侯之詩無雅而有風,詩以觀其志,賈以觀其厚,有德教則民之志不得以淫,故天子有正雅,諸侯有正風。有善政則民之好惡不得以僻,故物之靡者必微,害者必亡。天子之於諸侯,攷其政教而已。
鄭氏曰:古者天子巡守,徧歴四嶽,觀諸侯,攷禮樂制度正朔之外,又就見百年者,命陳詩以觀民風,命納賈以觀好惡,凡物之情偽、俗之美惡、政之善否、民之休戚,無不知也。天子之尊,其勤勞如此。後世既不能如古之巡守,而以州郡之守、郷邑之長為親民之官,漢世猶詔二千石出入阡陌,勸農桑,致勞來,尚有古人之意。
劉氏孟冶曰:古者宣民情以詩,自公卿大夫士以至小夫賤隸,皆得以陳君臣之失,故民有怨乎其上,敢言矣而不敢怨,敢怨而不敢叛,何者?其中之所以蓄忿含怨,於詩皆得以備陳矣。命掌詩之官陳詩以觀民風,則下之情得以上通,而上之有過亦可以自知矣。納賈如《周官》司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商賈阜貨而行市,以質劑結信而止訟,以泉府同貨而斂賖,則知民情之好惡、民心之向背繫焉。天子觀此二者,既有以自省諸己,又有以察乎風俗,於此則防民之淫,禁民之辟,皆可以次第舉矣。後世禁民以言,而民情壅焉而不通,虐焉而無告;奪民以利,而耕者之不得食,寒者之不得衣。於是蓄忿俟間,一旦決裂,疾視其上而賊其長吏,豈獨其民之罪哉?下有言而不得上通,上有德意志慮而不能下達,良由太師司市之官廢,而民風好惡天子不得而知也。《孟子》曰詩亡然後《春秋》作,其亦悼詩亡之不可復見也。王者之有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豈使國家異觀,遠近異政,命典禮,攷時月正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者,凡欲其有所統一也。況夫律歴之贏縮失其序,則時月日律之失其度;法度之不正,則禮樂制度之失其常。故堯之命羲和敬授人時,以閏月定四時成歲,舜之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脩五禮五玉,皆此意也。若月令之合,諸侯制命,百縣為來,歲之受朔日,乃飭司服,具飭衣裳,必循其故,皆先聖之不敢忘,況當巡守之時,其可不揆而正之乎?

山川神祗,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討。有功德於民者,加地進律。
鄭氏曰:舉,猶祭也。不順者,謂若逆昭穆。流,放也。討,誅也。律,法也。
金華應氏曰:《王制》所記四巡之禮,與《舜典》所載無甚相遠也。然帝舜之所行者,脩五禮、輯五瑞、復五器,上下交際之儀,温温乎其可挹也。《王制》之所至,則以削絀流討之,罰警於先;以加地進律之,賞誘於後。賞罰黜陟之政,凜乎其甚嚴也。夫舜豈全無黜陟哉?特其德勝而不深恃夫法焉耳。世之淳漓,治之繁簡,德之盛衰,於此可觀矣。

五月南巡守,至於南嶽,如東巡守之禮;八月西巡守,至於西嶽,如南巡守之禮;十有一月北巡守,至於北嶽,如西巡守之禮。歸假於祖禰,用特。
鄭氏曰:假,至也。特,特牛也。祖下及禰,皆一牛。
孔氏曰:案《爾雅·釋山》云泰山為東嶽,郭註云在奉髙縣西北;霍山為南嶽,郭註云在衡陽湘南縣南郭,又云今在廬江潛縣西,漢武帝以衡山遼曠,因《谶緯》皆以霍山為南嶽,故移其神於此,其土人皆呼為南嶽。南嶽本自兩山為名,非從近也,如郭此言,則南嶽衡山自有兩名,一名衡山,一名霍山,自漢武帝以來,始徙南嶽之神於廬江霍山耳。華山為西嶽,郭註云在弘農華隂縣西南。恒山為北嶽,郭註云在恒山上曲陽縣西北。每五年巡守而歸,從始祖下及於禰廟,各用一牛,故《堯典》云歸格於藝祖。用特,祖既用特,明知各用特也。又《洛誥》云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各用一牛也。然則唐、虞及夏五廟則用五,特殷用六,周用七也。
馬氏曰:自五月南巡守,至於西巡守禮,其禮則同,而終之以歸格於祖禰用特者,盖言其巡守歲偏而歸之,必告於祖也。
李氏曰:《田僕職》曰以田以鄙,則王之於都鄙未嘗無巡守,而止言四嶽之諸侯者,盖先王之於畿内諸侯也,有祭祀以馭其神,則山川無不舉,祭祀無不順;有禮俗以馭其民,則禮不得變,樂不得易,制度衣服不得革矣。盖聖人治之略則攷之詳,治之詳則攷之略,所以致四海於一堂之上也。
延平周氏曰:歸必告於祖禰者,事死如事生也。牲特者約於事神,則自奉者可知。
嚴陵方氏曰:天子之出必造乎禰,及其歸也必假於祖禰。出而造之,所以象生時之必告也;歸而假之所以象生時之必面也。特,一牛也,用特以見約焉。先王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所不敢約也,然其約如此,則巡守之不為煩費可知。下文言造乎禰而已,則不必用特也,於用特而及乎祖,則造禰之時,不嫌於不及祖矣。

卷三十一
《檀弓上》第三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候。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秦溪楊氏曰:舜望秩於山川,秩,序也,以次序而祭之。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特言其禮有隆殺重輕耳。《註》《疏》拘於牲幣粢盛籩豆爵獻之數,失於太泥,遂至於不可,強解不必然也。

卷三十二
《檀弓上》第三
司空執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澤,時四時,量地遠近,興事任力,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壯者之食。
李氏曰:居民山川沮澤,時四時,量地遠近,興事任力,則舜所謂釐下土也。然使民任老者壯者之食,則山澤莫不同也。餘見下章。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煖燥濕。廣谷大川異制,民生其閒者異俗,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器械異制,衣服異宜。脩其敎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
李氏曰:居民材以下,此舜之所以别生分類也。然修其敎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則遠近未嘗異以其釐下土,故曰居民以其别生分類,故曰居民材。《周禮》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此其所謂量地遠近興事任力者也。又曰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敎焉,此其所謂修其敎不易其俗也。又曰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徵以作民,職以令地,貢以斂財,賦以均齊天下之政,此所謂齊其政不易其宜也。蓋司徒辨其物,司空任其事,所以交相治也。

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東方曰夷,被髪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髪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備器。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
李氏曰:凡人之魂氣生於天,故天得以變其性。南方之強,寛柔以敎。北方之強,祍金革而不厭是也。體魄成於地,故地得以化其形,山林之民毛而方,川澤之民黒而津,丘陵之民專而長,墳衍之民晳而瘠,原隰之民豐肉而痺是也。以其性之不同,故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以其形之不同,故器械異制,衣服異宜。以其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故先王修其敎不易其俗;以其器械異制,衣服異宜,故先王齊其政不易其宜。蓋聖人之所以同人者,在乎類族辨物;使下觀而化者,在乎省方觀民設敎而已。天下之法,自堯至周而後大備,故治夷狄之道,略於堯而詳於周。《堯典》宅嵎夷,安之以道也,舜則非唯安之也,必有德以服之,故曰蠻夷率服。夏則非唯服之也,必有敎以及之,故曰朔南暨聲敎。殷則非唯及矣,必有法以制之,故曰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周則非唯制之也,必有政以治之,故曰合方氏之職掌,通其材利,同其數器,壹其度量,除其怨惡,同其好善。

卷三十四
《檀弓上》第三
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之;意論輕重之序,愼測淺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疑獄,汜與衆共之,衆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山陰陸氏曰:凡作刑罰,輕無赦言,如上所謂可謂恕矣。即欲作而興之,雖輕又不可赦,若“羣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於周,予其殺”是也。刑者侀也者,刑者人之刑也,無趾曰天刑之,安可解?天之所謂刑,異乎人之所謂刑。侀者成也者,人之刑論成而已,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若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雖王猶不得變。桃應問曰舜為天子,臯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孟子曰執之而已矣。
李氏曰:《司宼》職曰聽萬民之獄訟,以情訊之,至於旬乃弊之,用情訊之所以盡其心,及十日斷之,以其一成而不可變也。故舜獨命士曰欽哉欽哉。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衆,殺。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衆,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衆,殺。此四誅者不以聽。
李氏曰:《舜典》曰怙終賊刑,怙自恃以為姦者也,終遂而不反者也,賊害人者也,三者先王之所刑而刑之莫先於怙,此四誅之所以不聽也。求之《周官》,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所謂暴力亂政者也。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衆,所謂矯誣犯禁者也。行偽而堅,言偽而辨,學非而博,順非而澤,與夫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衆,所謂作言語而不信者也。故禁虣氏曰,以告而誅之所以誅其不聽也,先王之世,道德一而習俗成,其行有若是者乎?蓋亦僃法所不免也。後世道德既微,而奇行者於刑無誅,義理既晦而異言者於法無禁,行偽者其行之有故,言偽者其言之成理,淫辭不能放,詖行不能距,此君子所以思反經而已矣。

卷三十五
《檀弓上》第三
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脩而兼用之。
鄭氏曰:兼用之備隂陽也,凡飲養陽氣,凡食養隂氣,陽用春夏,隂用秋冬。
孔氏曰:此一節論虞、夏、殷、周養老不同之事。凡養老者,皇氏云人君養老有四種:一是養三老五更;二是子孫為國難而死,王養死者父祖;三是養致仕之老;四是引户校年養庶人之老。熊氏云天子視學之年養老,一歲有七,謂四時皆養老,凡四也。案《文王世子》云凡大合樂必遂養老,註云大合樂謂春入學舍菜合舞,秋頒學合聲,通前為六。又季春大合樂,天子視學亦養老,《世子》云凡視學必遂養老,是總為七也。有虞氏以燕禮者,盧氏云燕禮脱履升堂,崔氏云燕者殽烝於俎,行一獻之禮,坐而飲酒以至於醉,有虞氏帝道宏大,故養老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者,崔氏云饗則體薦而不食,爵盈而不飲,依尊卑為獻,取數畢而已,夏貴禮敬,故養老以饗禮。殷人以食禮者,崔氏云不飲酒,享大牢,以禮食之,殷人質素,故養老以食禮。周人脩而兼用之者,謂周人脩三代之禮,春夏養老之時,用虞氏燕禮、夏后氏饗禮,秋冬養老之時,用殷人食禮,周極文,故兼用之也。皇氏云饗有四種:一是諸侯來朝,天子饗之,則《周禮·大行人》職云上公之禮,其饗禮九獻是也。其牲則體薦,體薦則房烝。故《春秋》宣十六年《左傳》云饗有體薦,又《國語》云王公立飫則有房烝,其所云飫即謂饗也,立而成禮則謂之飫,其禮亦有飯食,故《舂人》云凡饗食共其食米,鄭云饗有食米,則饗禮兼燕與食也。二是王親戚及諸侯之臣來聘,王饗之禮,亦有飯食及酒,其酌數亦當依命,其牲則折俎,亦曰殽烝也。故《國語》云親戚宴饗則有殽烝,謂以燕禮而饗,則有之也。又《左傳·宣十六年》云饗有體薦,宴有折俎,公當饗,卿當宴,王室之禮也。時定王饗士會而用折俎,以《國語》、《左傳》觀之,則知王親戚及諸侯之大夫來聘,皆折俎饗也,其饗朝廷之臣,亦當然也。三是戎狄之使來,王饗之,其禮則委饗也。王不親饗,但以牲全體委與之,故《國語》云戎狄貪而不讓,坐諸門外而體委與之是也。若夷狄君來,則當與中國子、男同,故小行人職掌小賔小客,所陳牲牢當不異也。四是饗宿衛及耆老孤子,則以醉為度,故《酒正》云凡饗士庶子饗耆老孤子,皆共其酒無酌數,鄭云要以醉為度。食禮者有飯有殽,雖設酒而不飲,其禮以飯為主,故曰食也。其禮亦有二種:一是禮食,故《大行人》云諸公三食之禮有九舉,及公食大夫禮之屬是也。二是燕食,謂臣下自與賔客旦夕共食,案鄭註《曲禮》酒漿處右,云此大夫士與賔客燕食之禮是也。燕禮者,凡正饗食在廟,燕則在寢,燕以示慈惠故也。燕禮則折俎有酒而無飯,其牲用狗。燕,安也,其禮最輕,升堂行一獻,禮畢而脫屨升堂,坐飲以至醉也。《儀禮》猶有《諸侯燕禮》一篇,凡燕禮亦有二種:一是燕同姓,二是燕異姓。故鄭箋《湛露》詩云夜飲之禮,同姓則成之,庶姓讓之則止。此燕饗食致仕之老,則當用正饗、正食、正燕之禮,以其有賢德不可以褻禮待之。其饗死事之老,不必有德,又是老人不宜久立,當用折俎之饗、燕食之食,異姓之燕禮也。鄭註凡飲養陽氣,凡食養隂氣。《郊特牲》云饗禘有樂而食嘗無樂,是故春禘而秋嘗饗,與禘連文,故知饗在春;食與嘗連文,故知食在秋。彼不云冬、夏者,彼是殷禮,此言冬、夏,周法也。或鄭因春言夏,因秋言冬,雖周,冬、夏不養老也。就如熊義去冬、夏,則一年有五養老也,若春合舞秋合聲,即是春秋養老之事,則通季春三養老也。此義實可疑。皇氏云春、夏雖以飲為主,亦有食,先行饗,次燕,次食;秋、冬以食為主,亦有饗,先行食,次燕,次饗。一日之中,三事行畢,義或然也。
長樂陳氏曰:虞氏以燕則以恩勝禮,夏后氏以饗則以禮勝恩,殷人以食則取恩禮之中,而周則文備,故脩而兼用之。《周官·外饔》言饗耆老,此周人以饗禮養老也。《行葦》言飲射而繼之以祈黄耇,此周人以燕禮養老也。《祭義》曰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此周人以食禮養老也。又《禮書》曰天子之於老也其所養也三,國老也,庶老也,死政者之老也;歲養之也三,仲春也,季春也,仲秋也。《周禮》羅氏,羅春鳥獻鳩,以養國老,在仲春。《月令》養衰老,授几杖,在仲秋。《文王世子》曰凡大合樂必遂養老,鄭氏云大合樂,謂春入學舍菜合舞,秋頒學合聲,於是時也,天子則視學焉,遂養老,此養老於仲春、仲秋者也。《月令》季春之末,擇吉日大合樂,天子親往視之,大合樂亦必養老,此又養老於季春者也。若夫簡不帥,敎出徵,受成以訊馘告,凡天子入學,莫不養老,又不在歲養之數也。又有死政者之老焉,故羅氏獻鳩以養之者國老也,司徒以保息養之者庶老也,司門以其財養之者死政者之老也。若夫“外饔酒”、“正稾人”所謂耆老者,總三者而言之也。先王父事三老,兄事五更,則三老五更乃羣老之尤者,而致仕之老固在其間,皇氏離而三之誤矣。《月令》無冬、夏養老之文,《周禮》、《禮記》特言春養秋食而已。熊氏謂養老歲有七,亦誤矣。
嚴陵方氏曰:燕以示慈惠,慈惠者,上之所以接下也,接下者天之道,故有虞氏養老以燕禮。饗以訓恭儉,恭儉者,下之所以事上也,事上者人之道,故夏后氏以饗禮。殷尚質故以食禮,食禮則簡而質,周尚文故修而兼用之,兼用三代禮也,豈嘗增損於其間哉?亦治其壊而已。故以修言之。
延平周氏曰:以燕饗對食,則燕饗以酒為主,食以食為主,以燕對饗則燕以恩為主,饗以禮為主,虞氏以燕,則其恩已致詳矣。故夏后氏易以饗,饗則其禮已致隆矣。然燕與饗不過養陽而已,故殷人易以食,所以養隂也。周則文極矣,故兼用之,亦各趨時而已。

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
鄭氏曰:皆學名也,異者四代相變耳,或上西或上東,或貴在國或貴在郊。上庠,右學,大學也,在西郊。下庠,左學,小學也,在國中王宫之東。東序、東膠,亦大學,在國中王宫之東。西序、虞庠,亦小學也,西序在西郊。周立小學於西郊。膠之言糾也,庠之言養也,周之小學為有虞氏之庠,制是以名庠,云其立鄉學亦如之。膠或作絿。
孔氏曰:此一節明養致仕老及庶人老給賜之事。此四代養老之處,雖其名不同,以殷人云右學左學,虞氏云上庠下庠,《學記》云黨有庠,《文王世子》云學干戈羽籥於東序,以此約之,故知皆學名也。養老必在學者,以學教孝悌之處,故於中養老。熊氏云國老謂卿大夫致仕者,庶老謂士也。皇氏云庶老兼庶人在官者,其致仕之老,大夫以上養從國老之法,士養從庶老之法,故《外饔》云邦饗耆老,掌其割亨。鄭註引此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是也。虞殷尚質,貴取有成,故大學在西,小學在東。夏周貴文,取積漸長養,故大學在東,小學在西。故鄭註云上庠,右學,大學也,在西郊;下庠,左學,小學也,在國中王宫之東。以虞殷質,俱貴於西,故併言之。夏、周為文,皆上東,故亦併言之,云東序,東膠,亦大學,在國中王宫之東;西序,虞庠,亦小學也,西序在西郊,周立小學於西郊是也。云周之小學為有虞氏之庠制者,庠則後有室前有堂,若夏后氏之序及周之學,所在序者皆與庠制同。其州黨之序,則歇前而已。序則豫也,故《鄉射》云豫則鈎楹,内堂則由楹外彼,鄭註豫讀如,成周宣榭火之榭是也。云其立鄉學亦如之者,言鄉學亦為庠制,故上文云耆老皆朝於庠,是也。
長樂陳氏曰:四代之學,虞則上庠下庠,夏則東序西序,殷則右學左學,周則東膠虞庠,而周則又有辟廱、成均、瞽宗之名,則上庠、東序、右學、東膠,大學也,故國老於此養焉;下庠、西序、左學、虞庠,小學也,故庶老於此養焉。《記》曰天子設四學,盖周之制也。周之辟廱即成均也,東膠即東序也,瞽宗即右學也。盖以明之以法,和之以道,則曰辟廱;以其成其虧,均其過不及,則曰成均。以養士則謂之庠,以教人則謂之校,以習射事則曰序,以糾德行則曰膠,以樂祖在焉則曰瞽宗,以居右焉則曰右學。盖周之學,成均居中,其左東序,其右瞽宗,此大學也;虞庠在國之西郊,則小學也。《記》曰天子視學,命有司行事,祭先師先聖焉,卒事遂適東序,設三老五更之席。又曰食三老五更於大學,所以教諸侯之弟,祀先賢於西學,所以教諸侯之德。夫天子視學,則成均也。命有司行事祭先師先聖焉,即祀先賢於西學也,祀先賢於西學,則祭於瞽宗也。有司卒事,適東序,設三老五更之席,即養國老於東膠也,養國老於東膠,即禮三老五更於大學也。然則殷之右學,在周謂之西學,亦謂之瞽宗;夏之東序,在周謂之東膠,亦謂之大學。盖夏學上東而下西,殷學上右而下左,周之所存,特其上者耳,則右學、東序盖與成均,並建於一丘之上而已。由是觀之,成均頒學政,右學祀樂祖,東序飬老、更,右學、東序不特存其制而已,又因其所上之方而位之也。
嚴陵方氏曰:上庠居於西郊西北者,天所位也,有虞氏體天道而帝,故以上庠為尊焉。東序居於寅地,而寅卯者人所見也,夏后氏立人道而王,故以東序為尊焉。殷尚質,故以右學為尊,右為隂之正,而天地之質成於隂之正故也。周尚文,故以東膠為首,盖東為陽之中,而天地之文作於陽之中故也。虞以上庠居右,然不謂之右而謂之上者,盖天位在上,不可謂之右故也。殷以右學為上,然不謂之上而謂之右者,盖隂之道貴右,不可謂之上故也。東序居下庠之位,然不謂之下者,盖夏后氏以東序為尊,而下之名非所以稱尊故也。東膠居左學之位,然不謂之左者,盖周人以東膠為尊,而左之名非所以稱尊故也。國老猶國子,謂之國以對家言之,則為貴故也。庶老猶庶子,謂之庶以對適言之,則為衆故也。以庶老為衆,則知國老之為寡,以國老為貴,則知庶老之為賤矣。然四代之養老必以學,何也?盖王者之養老,所以教天下之孝也,孝者所以盡子道,而父子者人倫之始也,學所以明人倫而已,於此以養老,不亦宜乎!皆學也,虞曰庠,夏曰序,殷曰學,周曰膠,又何也?庠者養也,養以生物為事,天道也,故虞曰庠。序者射也,射以正己為事,人道也,故夏曰序。學者覺也,覺民者所以反其質,故殷曰學。膠者餙也,餙物者所以制其文,故周曰膠。雖然,虞曰米廪則不特謂之庠矣,夏曰校則不特謂之序矣,殷曰瞽宗則不特謂之學矣,周曰辟廱則不特謂之膠矣。《經》言耆老皆朝於庠,則庠又非獨虞有之。黨正屬於序,子産不毁鄉校,則序與校又非獨夏有之。《學記》言國有學,則學又非獨殷有之。盖合而言之,則謂之庠,謂之序,謂之膠,謂之校,謂之米廪,謂之瞽宗,謂之辟廱,皆學也。故《孟子》於殷又曰序,於周又曰庠,且言學則三代共之,而《明堂位》則二代亦通謂之學也。
馬氏曰:以方言之則東為上,以内言之則國為内,故周人養國老於東膠,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皆在於國之内也。以四方言之,則西者成德之地,故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殷人養國老於右學,皆在西也。凡此皆其所向之不同也。
延平周氏曰:上庠下庠以尊卑言之也,東序西序以方言之也,右學左學以位言之也。上庠、右學皆西也,東序、東膠皆左也,虞與殷尚右貴有為也,夏與周尚左貴陽位也。國老庶老皆養之者,恩也;國老必於大學,庶老必於小學者,義也。《孟子》曰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今於夏則謂之東序,於周則謂之東膠,何也?盖以其教人於此,則皆得謂之校;以其射於此,則皆得謂之序;以其養士於此,則皆得謂之庠;以其糾不帥者於此,則皆得謂之膠。孟子之言,特其應時改造之名耳。
山隂陸氏曰:東膠、虞庠,郊學也。《文王世子》曰凡語於郊者,此學也自諸侯言之,膠其所謂校者邪?《左傳》曰鄭人遊於鄉校,又曰夫人朝夕退而遊焉,據此,校雖在鄉,距國不遠矣。又《新説》曰上下二庠、東西二序、左右二學、東膠、虞庠皆小學也。先儒以舜上庠、夏東序、殷右學、周東膠,為四代之大學;舜下庠、夏西序、殷左學、周虞庠,為四代之小學,非是也。盖曰四代養老之禮,或在大學,或在小學,各不同,三老五更者,天子之大老也,故於大學養之,《記》曰養三老五更於大學是也。國老、庶老,則養於小學而已。
新安朱氏曰:諸儒皆以養國老者為大學,養庶老者為小學,盖亦因《王制》之言而意之耳。陳氏説其位置,又與鄭氏諸儒之説不同,皆無所攷,闕之可也。

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養老。殷人冔而祭,縞衣而養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養老。
鄭氏曰:皇,冕屬也,畫羽飾焉,凡冕屬,其服皆玄上纁下。有虞氏十二章,周九章,夏、殷未聞。凡養老之服,皆其時與羣臣燕之服。有虞氏質,深衣而已,夏而改之尚黒而黒衣裳。殷尚白而縞衣裳,周則兼用之,玄衣素裳,其冠則牟追章甫委貎也。諸侯以天子之燕服為朝服,《燕禮》曰燕朝服,是服也。王者之後亦以燕服為之。魯季康子朝服以縞,僭宋之禮也,天子皮弁,以日視朝也。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6-25 21:44:32

孔氏曰:案《周禮》有設皇邸,又云有皇舞,皆為鳯皇之字,鳯羽五采,故鄭註云畫羽飾之。上註云虞、夏之制,天子服有日月星辰,此註云夏、殷未聞者。《臯陶謨》謂之虞、夏書,故因云虞、夏之制,其實唯謂虞也。鄭註飬老之服皆與羣臣燕之服者,以《經》云夏后氏燕衣而飬老,周人玄衣而養老,周人燕用玄衣,故知燕羣臣之服也。深衣謂白布衣,其冠未聞。皇氏云服皇冠,崔氏以為與夏、周同,未知然否。案《郊特牲》云大古冠布,齊則緇之,大古則虞氏,或用白布冠也。夏尚黒,燕衣黒衣也。縞衣,白布深衣也。縞,白色生絹,亦名為素,周則兼用之。《經》云玄衣而養老,若衣裳俱玄則與夏不異。又《儀禮》朝服緇布衣素裳,緇則玄,故為玄衣素裳也。云其冠則牟追章甫委貌者,案《儀禮》朝服首著玄冠,玄冠即委貎,以此推之,則殷之朝服皆著章甫之冠,夏朝服著牟追。云諸侯以天子之燕服為朝服者,以《燕禮》諸侯燕臣子用朝服,明天子之燕亦朝服也。引《燕禮》云服是服者,證燕時服是玄衣素裳之服也。《玉藻》云魯季康子朝服以縞,若當時無朝服以縞,康子不應服之,明是宋人所著,康子僭效之。冠,《禮記》云周弁、殷冔、夏收,鄭云弁名出於槃,槃,大也,言所以自廣大也;冔名出於幠,幠,覆也,所以自覆飾也;收言所以收斂髪也,其制之異,亦未聞。冠,《禮記》又云委貎,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鄭註云,委,猶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貎;章,明也,殷質言以表明丈夫也;毋,發聲也,追,猶堆也,夏后氏質,以其形名之。其制之異同,未聞。
横渠張氏曰:有虞氏,言氏者,止以其身而得天下,自庶人時已稱虞舜,止嘗納於大麓,元不曾有封大麓者。夏后氏,言后者,謂以君而得天下。殷人與周人,言人者,謂以衆而得天下。以君者,止以其君之身,以衆者,謂以其國之衆,有此分别,各以其所以得天下名之。夏后氏,猶言夏君氏,稱君者以國興。禹,崇伯之子也。殷、周以衆興,言以其衆興起於彼方也。
嚴陵方氏曰:祭,非無衣也,然主冠言之者,盖冠在首,有尊尊之義,而祭所以推尊尊之義故也。養老,非無冠也,然主衣言者,盖衣在體,有親親之仁焉,而養老所以明親親之仁故也。
馬氏曰:先言祭者,盖祭所以追養繼孝,而年之貴乎天下久矣,次乎事親也,故以祭為先。皇與收,冔與冕,首所加之冠也。深衣、燕衣、縞衣、玄衣,身所衣之服也。在祭祀則言冠而不言衣者,言冠則知其有衣,故虞則十二章,周則九章,推此則二代可知矣;在養老則言衣而不言冠者,言衣則知其有冠,故毋追夏后氏之道也。章甫,殷道也。委貎,周道也。推此,則有虞氏亦可知矣。
延平周氏曰:有虞言氏而不言后,夏后言后而言氏,至殷、周而皆言人者。氏者言其旁出而有所别,后者言其繼世以為君,盖堯以天道治人,而舜以人道奉天,則舜於天道乃旁出而别之者也,夏則繼於舜而為旁出者也,至於殷、周,人道而已矣。
山隂陸氏曰:燕衣,燕居之衣,玄端是也,據卒食,玄端以居。縞衣,朝衣也,據朝服之以縞,自季康子始也。玄衣,冕也,據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冕而總干。養老,夏后氏以燕服,殷人以朝服,周人以祭服,後王彌文也。言燕則知有所謂朝,言玄則知有所謂素,言縞則知有所謂麻。深衣亦燕服,其服之卑者也。《記》曰朝玄端,夕深衣。
金華應氏曰:祭祀之事極其嚴,故冕而玄衣纁裳,則上下各異其制;養老之情貴其親,故皮弁而緇衣,則上下相連而不殊,取其便也。

凡三王養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廢疾非人不養者,一人不從政;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齊衰大功之喪,三月不從政;將徙於諸侯,三月不從政;自諸侯來徙家,期不從政。
長樂陳氏曰:凡言養老必兼虞氏,此特言三王引年者,遠則論略,近則論詳故也。有其德而非其年,則未可以養;有其年而非其德,則不可以養。特言引年者,養老以年為主故也。病者老者在所養,喪者在所恤,徙者在所寛,此所以或復其家,或復其子,或復其身也。《周官·大司徒》以保息六養萬民,有曰養老,有曰寛疾,以至《小司徒》、《卿大夫》、《遂人》皆辨其老者癈疾者,旅師凡新甿之治皆聴之,使無徵役,然則辨其老者癈疾者,盖亦不特復其身而已。新甿之無徵役,盖亦不過期而已,自家而將徙於諸侯三月不從政,則自國而將徙於大夫者可知,自諸侯徙其家期不從政,則自大夫來徙國者可知。先王之於徙者,遠則有節,近則有授,所以制之以義,寛之以無徵,優之以下劑,所以綏之以仁。又《禮書》曰義故民忘其勞,仁故民悦其德。此所以《北山》不均之刺不作於下,而餘力之頌日聞於上也。後世踐更之法,雖丞相之子不免戍邊,非所謂淫貴者也;絳之老人辱在泥塗,非所謂舍老者也。

卷三十六
《檀弓上》第三
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窮而無告者也,皆有常餼。
孔氏曰:此一節論矜恤鰥寡孤獨之事。案《孝經》云男子六十無妻曰鰥,婦人五十無夫曰寡。舜年三十而《尚書》謂之鰥者,以其父頑母嚚無為娶之端,故雖三十而亦稱鰥。《詩》云“何草不玄,何人不矜”,據久役在外,嫁娶失時亦謂之為矜。矜與鰥同,其男子無妻亦謂之寡。《左傳》云崔杼生成,及彊而寡。案劉熙《釋名》云無妻曰鰥,愁悒不能寐,目恒鰥鰥,然其字從魚,魚目恒不閉。無夫曰寡,寡,倮也,倮然單獨也。無父曰孤,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無子曰獨,獨,鹿也,鹿鹿無所依也。
中山成氏曰:無妻曰鰥,無夫曰寡,無子曰獨,無父曰孤,此通言耳。四十無妻不為鰥,三十無夫不為寡,有室無父不為孤,壯而無子不為獨。聖人深意,先王制禮,憂民之極,則以老少年齒為限也。
黄氏曰:斯盖叙帝王仁政,均田勸農,禮樂既興,民心不貪而趨業矣。《孟子》所謂菽粟如水火,國儲民食,咸畜十年,則是國家以振窮民,為必行之政矣。况閭比有序,則五黨為州,使之相賙,而四窮之民處其鄉里,州長自率二千五百家而賙救之,則所謂無告者皆獲其養也。

卷五十四
《禮運》第九
今大道旣隱,天下爲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爲己。大人世及以爲禮,城郭溝池以爲固,禮義以爲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里,以賢勇知,以功爲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於禮者也。以著其義,以攷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譲,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衆以為殃,是謂小康。
横渠張氏曰:大道既隠,以其不講,故民不見也。然則大道既隠,有劣於大道之行,大道之行,如堯、舜方是也。雖三代之英猶有劣者,以其未成功也,此所以未有不謹於禮,惟謹於禮則所以致大道之行。各親其親,各子其子,亦不害於不獨親、不獨子,止是各親各子者恩差狹,至於順達之後,則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既曰不獨親親、子子,則固先親其親、子其子矣。大人世及以為禮,由古以來固亦有傳世,但道隠之後,雖有子如均、朱,有臣如伊、周者,亦不能舉行堯、舜之事,故以世及為定禮,城郭溝池為固,亦是禮義以為紀之事,所以防亂也。堯、舜在位,各歴年七十餘,以至於人神和,龜龍格,是為大治,不規規以禮義為紀。六君子所以急於禮者,欲至乎大同也,堯、舜之治若此,莫不本諸禮義。大道既隠,由暴君以壊之也,然而使堯、舜承桀紂之後,亦當以禮義為紀。六君子居堯、舜之時,是亦大同之治也。以其襲亂,急於禮義,適得小康耳。聖人成性,一之以義理,禮義為紀,固在術内,然而六君子未有不謹於禮,欲以達其大者也。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大道既隠,則人有彼我,故謀作亂者兵也,止亂者亦兵也。謀所以慮亂也,既有亂則須兵以制之,禹,繼堯、舜者也,恐殆非為大道既隠之時,由此其選於三代中,是精選者也。

卷六十二
《禮器》第十
禮也者,反其所自生;樂也者,樂其所自成。是故先王之制禮也以節事,脩樂以道志,故觀其禮樂而治亂可知也。蘧伯玉曰:“君子之人達,故觀其器而知其工之巧,觀其發而知其人之知。”故曰君子慎其所以與人者。
鄭氏曰:自,由也,制禮者本己所由得民心也,樂其所自成者,縁民所樂於己之功也。舜之民,樂其紹堯而作《大韶》。湯、武之民,樂其濩伐而作《濩》、《武》。制禮以節事,動反本也;脩樂以道志,勸之善也。蘧伯玉,衛大夫也,名瑗,君子之人。達者觀其禮樂則知治亂也,君子慎所以與人,將以是觀也。
山隂陸氏曰:觀舜樂而堯之治可知,觀周樂而殷之亂可知。

卷八十
《明堂位》第十四
鸞車,有虞氏之路也。鉤車,夏后氏之路也。大路,殷路也。乗路,周路也。
鄭氏曰:鸞,有鸞和也。鉤,有曲輿者也。大路,木路也。乗路,玉路也。漢祭天,乗殷之輅,今謂之桑根車。《春秋傳》曰大路素鸞,或為欒也。
慶源輔氏曰:虞、夏言車,殷、周言路,各據時代所稱言之。意者,殷、周始稱車為路耳,自魯言之,故下皆曰路也。
新安王氏曰:路即車也。舜時始有鸞和,故其路謂之鸞車。夏始鉤車。大路,木路也,殷人以此為重,故謂之殷路。周天子乗玉路,封同姓則有金路,封異姓則有象路。魯之乗路,盖金路也,玉路非魯所敢僭。故郊禮反用殷之大路,鄭以乗路為玉路,非也。

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綏,殷之大白,周之大赤。
鄭氏曰:四者,旌旗之屬也。綏當為緌,讀如冠蕤之蕤,有虞氏當言緌,夏后氏當言旂,此盖錯誤也。緌,謂注旄牛尾於杠首,所謂大麾。《書》云武王左杖黄鉞,右秉白旄以麾。《周禮》王建大旂以賔,建大赤以朝,建大白以即戎。建大麾以田也。
孔氏曰:此一《經》論魯有四代旌旗。有虞氏之緌,但注旄竿首,未有旒縿。夏后氏之旂漸文,既注旄竿首,又有旒縿。大白謂白色旗,大赤謂赤色旗,大白大赤,各隨代之色,無所畫也。鄭引《周禮》巾車職文,必知綏為大麾者,彼大麾上有大白大赤。此《經》夏后氏之綏,下有大白大赤,故知綏當大麾也。
金華應氏曰:《子華子》曰舜建大常,則車服之等辨於下,旂常之數備於上,至舜而已詳。《世本》云奚仲為車正,建旟旐,辨等級,則車旗之制至夏而寖詳。然舜車惟有鸞和而已,夏則鉤之而曲,商復反之於質,至周飾之以玉而益文矣。舜惟建旂常耳,至夏則復綏之以羽旄,綏者,旒之係於繩而華者也。商復以素為飾,周赫之以大赤而又加明矣。
長樂陳氏曰:旂之制,始於舜而已,此有虞氏所以謂之旂也。至於夏則致飾矣,故曰綏。白,西方之色,西主殺而屬乎義,十一徵而無敵於天下,自湯始,故殷之旂以之。赤,南方之色,南者離之位,文明之象也,故周之旂以之。
嚴陵方氏曰:旂飾以龍以象春,綏飾以黒以象冬,大白以象秋,大赤以象夏。綏即巾車,所謂大麾是矣,大麾色黒而質,且旂即所謂交龍為旂者是也。大白即雜帛之物也,大赤即通帛之旜也,唯麾不在九旗之數,故特以綏名之。
山隂陸氏曰:車旂言四代,馬言三代,尊言四代,其爵、其彛、其勺言三代,簋爼言四代,豆言三代,祭言四代,其旌、其酒言三代,韍言四代,學言四代,官言四代。重者舉四,亦言之法。若樂,言伊耆氏之土鼓,女媧之笙簧,與四代之樂矣,其鼓其簨虡,舉三代可也。

泰,有虞氏之尊也。山罍,夏后氏之尊也。著,殷尊也。犧象,周尊也。
鄭氏曰:泰用瓦著,著地無足。
孔氏曰:此一《經》明魯用四代尊,或用三代,或用四代,隨其禮存者而用之耳。《攷工記》云有虞氏尚陶,故知泰用瓦。罍,猶云雷也,畫為山雲之形也。著,無足而底著地,故謂為著。然殷尊無足,則泰、罍、犧並有足也。犧象,畫沙羽及象骨飾尊也。然殷名著,周名犧象,而《禮器》云“君西酌犧象”,亦是周禮也。
嚴陵方氏曰:泰,司尊彞,謂大古之瓦尊,盖彼名其質,此名其義故也。山罍,即山尊也,禮器亦謂之罍尊,非謂諸臣所酢之罍也,以山罍為尊,因謂之罍尊,亦猶以壺為尊,因謂之壺尊也。著,讀如附著之著,下無所承,著地而已,殷質,故其尊從簡如此。飾以犧則曰犧尊,飾以象則曰象尊,無飾為質,有飾為文,周尚文,故其尊有飾如此。

土鼓、蕢桴、葦籥,伊耆氏之樂也。拊搏、玉磬、揩擊、大琴、大瑟、中琴、小瑟,四代之樂器也。
鄭氏曰:蕢當為凷,籥如笛三孔。伊耆氏,古天子有天下之號也,今有姓伊耆氏者。拊搏以葦為之,充之以穅,形如小鼓。揩擊謂柷敔,皆所以節樂者也。四代,虞、夏、殷、周也。
山隂陸氏曰:伊耆氏之樂如是而已,故曰伊耆氏之樂也。據四代之樂器也,樂,舉遠古器,舉近世樂。性,情也,與生,俱生者也。器,形而已,據垂之和鍾,叔之離磬,女媧之笙簧、崇鼎、貫鼎、大璜,封父龜,天子之器也。中琴言琴,小瑟言瑟,略之也。《書》言“戛擊鳴球,搏拊琴瑟”,《記》言“拊搏玉磬,揩擊大琴、大瑟、中琴、小瑟”者,盖搏拊,治亂以相是也。治亂在下,堯、舜之事,治亂在上,殷、周之事。球,璞也;磬,器也;琴瑟,器也;大小,形也。堯、舜言璞,殷、周言器,堯、舜言器,殷、周言形。又《書》言搏拊、言戞擊,《記》言拊搏、言揩擊。搏取聲深,拊取聲淺,戞取聲深,揩取聲淺,亦堯、舜、殷、周之辨也。且言玉磬等物,總舉四代,與他物異,則以樂統同禮,辨異故也。
長樂陳氏曰:中央為土,以土為鼓,則中聲具焉;以蕢為桴,則中聲發焉;以葦為籥,則中聲通焉。籥之為器,如笛而三孔,通中聲。故也古之作樂自伊耆氏始,而蜡祭之禮亦始於此,故《周官》有伊耆氏之職而以下士為之,則伊耆氏非古有天下者之號也,特古之本始禮樂者而已。《樂記》曰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荀卿曰金石絲竹,所以道樂也。盖先王本道以制器,因器以導樂,凡為樂器數度齊量,雖本於鍾律,要皆文以五聲,播以八音,然則四代之樂器,雖損益不同,其能外乎八物哉?《虞書》述舜樂曰“戞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是樂器成於有虞氏,備於三代也。琴瑟之器,士君子常御焉,所以導心者也。故用大琴必以大瑟配之,用中琴必以小瑟配之,然後大者不陵,細者不抑,聲應相保而為和矣。自拊搏至琴瑟,皆堂上樂也。自土鼓至葦籥,皆堂下樂也。魯之用樂,推而上之極於伊耆氏,推而下之及於四代,則文質具矣。施之周公之廟,固足以報功,施之魯國,亦難乎免於僭矣。

米廪,有虞氏之庠也。序,夏后氏之序也。瞽宗,殷學也。頖宫,周學也。
鄭氏曰:庠、序,亦學也,庠之言詳也,於以攷禮,詳事也。魯謂之米廪,虞帝上孝,今藏粢盛之委焉。序,次序王事也。瞽宗,樂師瞽矇之所宗也。古者有道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樂祖,於此祭之。頖之言班也,於以班政教也。
孔氏曰:此一《經》明魯得立四代之學,魯之米廪是有虞氏之庠,魯以虞庠為廪,以藏粢盛。鄭註古者至樂祖大司樂,文於此祭之者,謂於此瞽宗祭之大司樂,云祭於瞽宗是也。
横渠張氏曰:四代學名多不同,要之皆是學,可解則解之,不可解何必强為,飬老尊賢之地也。瞽宗云善聽教歌於此,則瞽盖太師之官也。後世樂正雖未必瞽,其學則不害亦謂之瞽宗也。
嚴陵方氏曰:米廪者藏飬人之物,而庠以善養人期於充實也。序也者射也,射有偶然而以序進焉,必曰序則主以禮教故也。瞽宗者,瞽人之所宗而樂祖在焉,必曰瞽宗則主以樂教故也。頖宫者,天子曰辟廱,諸侯曰頖宫。辟言辟以禮,廱言廱以樂,頖宫雖半辟廱之制,亦兼禮樂以敎之故也。有虞氏以善飬人而未及乎禮,夏后氏及乎禮而未及乎樂,殷人及乎樂而禮樂未能兼備,兼備之者在乎周而已。此周所以為文之盛歟!然《孟子》言殷為序而此以夏為序,言周為庠而此以虞為庠者,盖以其飬人於此,則皆可謂之庠,以其習射於此,則皆可謂之序,其實一也。

有虞氏之兩敦,夏后氏之四璉,殷之六瑚,周之八簋。
鄭氏曰:皆黍稷器,制之異同未聞。
孔氏曰:簋是黍稷之器,敦與瑚璉共簠簋連文,故鄭云皆黍稷器。鄭註《周禮·舍人》云方曰簠,圓曰簋。此註云未聞者,瑚璉之器與簋,異同未聞爾。鄭註《論語》云夏曰瑚,殷曰璉,誤也。
長樂陳氏曰:敦者飬人之厚也,璉者飬人而不絶者也。瑚以玉為之,玉者美而有充實之意,飬人以為充實者,瑚之用也。簋以竹為之,竹者和而有節意,飬人所以能節者,簋之用也。食所以飬隂,自其數而觀之,則以兩,以四,以六,以八,豈非隂數而愈備於前歟?
嚴陵方氏曰:兩敦若《内則》所謂敦,《周官》所謂玉敦是矣。四璉、六瑚,即孔子謂子貢為女器者是矣,釋者以為宗廟之器焉。八簋即《伐木》所謂八簋是矣,皆黍稷之器也。故每用隂數之偶,則與籩豆同義,曰敦、曰璉、曰瑚、曰簋,則所命之名不同也。或兩、或四、或六、或八,則漸增其數也。

俎,有虞氏以梡,夏后氏以嶡,殷以椇,周以房。俎,夏后氏以楬豆,殷玉豆,周獻豆。
鄭氏曰:梡,斷木為四足而已。嶡之言蹷也,謂中足為横距之象,《周禮》謂之距。椇之言枳椇也,謂曲橈之也。房謂足下跗也,上下兩間有似於堂房,《魯頌》曰籩豆大房。楬,無異物之飾也。獻,疏刻之。
孔氏曰:虞氏質,未有餘飾,故鄭知梡有四足而已。蹷,謂足横辟不正,鄭註嶡之言蹷,謂嶡足間有横,似有横蹷之象也,周則謂此俎之横者為距。椇、枳之樹其枝多曲橈,殷俎似之。周爼,頭各有兩足,足下各别為跗足,間横者似堂之壁,横下二跗似堂之東西,頭各有房。但古制難識,不可悉知。獻,音娑,娑是希疏之義,故謂疏刻之。
長樂陳氏曰:殷之横距,與夏同而曲其足,與三代異。周之下跗,與三代異而直其足,與虞、夏同。《詩》言大房,《傳》言房烝,此房,俎也。《少牢禮》言俎距,此横距也,其髙下修廣無文,舊圖謂髙二尺四寸,廣尺四寸,不可攷。莊周曰加肩尻於雕俎之上,唐禇遂良曰禹雕其俎,《士喪禮》有素俎,盖雕俎始於禹,而後世用之於吉凶者,文質於是異矣。殷又曰椇,椇之枝屈而不能伸,故殷爼其形如椇,故名之。房者,堂之偏者也,周俎之足上下兩間,其形象之,故曰房。俎楬豆,楬者,木之屬也,以木為之,則無異飾。楬以言其制,玉以言其飾,獻以言其用。

有虞氏服韍,夏后氏山,殷火,周龍章。
鄭氏曰:韍,冕服之韠也,舜始作之,以尊祭服。禹、湯至周,增以畫文,後王彌飾也。山取其仁可仰也,火取其明也,龍取其變化也,天子備焉。諸侯火而下,卿大夫山,士韎韋而已。韍,或作黻。
孔氏曰:此一《經》論魯有四代韍制。虞氏直以韋為韍,未有異飾,故服韍。夏后氏畫之以山,殷增以火,周人加龍以為文章。《易·困卦》九二“朱紱方來,利用享祀”,故鄭知紱為祭服。案《士冠禮》“士韎韐”,是士無飾,推此即尊者飾多。此有四等,天子至士亦四等,故知卿大夫加山,諸侯加火,天子加龍。
嚴陵方氏曰:有山有火而又加之以龍,則其文成矣。於周特言章焉,章者文之成也。

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
長樂陳氏曰:祭以右手,凡祭必於脯醢之豆間,特公食,大夫有司徹祭於上豆之間,以豆數多故也。祭之尚肺,《周禮》而已,若有虞氏則祭首,夏后氏則祭心,殷則祭肝,以時異則禮異也。周之尚肺,特宗廟賔客飲食之間而已,若五祀,則户先脾,中霤先心,門先肝,以事異則禮異也。士冠有嚌肺,而鄉飲、鄉射、燕禮之類皆有離肺而無祭肺,昏禮有離肺又有祭肺,鬼神隂陽之意也。特牲饋食,先祭肺後祭肝,祝亦祭肺後祭肝,則祭肺非不祭肝也,以肺為主爾。由是推之,夏、殷非不祭肺也,以心與肝為主而已。
嚴陵方氏曰:有虞氏祭首,尚用氣故也。氣雖有隂陽之異,要之以陽為主爾,首者,氣之陽也。至於三代,則各祭其所勝者焉。盖夏尚黒,為勝赤故祭心,心於色為赤故也。殷尚白,為勝青故祭肝,肝於色為青故也。周尚赤,為勝白故祭肺,肺於色為白故也。必各祭其所勝者,明非有所勝,則不能王天下,不能王天下,則無以致孝於宗廟矣。
山隂陸氏曰:氏旁出也,有虞氏稱氏,言堯之旁出,堯猶在也。夏后氏稱氏,言舜之旁出,舜猶在也,自此以上稱氏。以此殷稱人,無夏矣。周稱人,無殷矣。此篇言殷、周如此。

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
鄭氏曰:周之六卿,其屬各六十,則周三百六十官也。此云三百者,記時冬官亡矣。《昏義》曰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盖謂夏時也。以夏、周推前後之差,有虞氏官宜六十,夏后氏宜百二十,殷宜二百四十,不得如此《記》。
孔氏曰:此《經》明魯兼有四代之官。魯是諸侯,案《太宰》職,諸侯唯有三卿五大夫,故《公羊傳》司徒、司空之下各有二小卿,司馬之下一小卿,是三卿五大夫也。今魯雖被襃崇,何得備四代之官與三百六十職?盖成王襃崇於魯,使魯雜存四代官職名號,非謂魯備其數也。《記》者盛美於魯,因舉四代官之本數言之。鄭引《昏義》證夏官百二十,夏倍於虞,殷倍於夏,殷官既多,周不可倍之,故但加殷百二十。
嚴陵方氏曰:《書》言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而與此不同,何也?《書》之所言者,據其號記之,所言者據其人,盖官有差等而分職不可以無辨,職有煩簡而用才或得以相兼,故官之號常多而官之人常少,故曰官不必備惟其人,盖謂此也。以虞氏之官其實五十,則夏、殷亦其實數而已。夏倍虞之五十而百,殷倍夏之百而二百,是乃所謂夏、商官倍也。周三百六十,此止言三百,亦以其實數而已。先儒遂以冬官之亡為言,豈其然乎?天官言太宰卿,小宰中大夫,則天子之官得以相兼矣。《書》言周公為師則三公之職也,又言周公位冢宰則六卿之職也,豈非相兼者乎?王氏謂三公之官,率以六卿之有道者兼之,無其人則不置,是矣。盖魯用四代之禮樂,惟得通用其名,不必盡用其數,若禘禮有山罍而無大尊,夷樂用東南而闕西北,皆此意也。
山隂陸氏曰:有虞氏官百而言五十,夏后氏官二百而言百,以著積隆有漸,魯乃今得兼用之,非實數也,與《魯頌》同義。

有虞氏之綏,夏后氏之綢練,殷之崇牙,周之璧翣。
鄭氏曰:綏,亦旌旗之緌也。夏綢,其杠以練為之旒。殷又刻繒為崇牙以飾其側,亦飾彌多也。湯以武受命,恒以牙為飾也。此旌旗及翣,皆喪葬之飾,《周禮》大喪葬,巾車執盖,從車持旌,御僕持翣旌從,遣車翣夾柩路左右前後,天子八翣皆戴璧垂羽,諸侯六翣皆戴圭,大夫四翣,士二翣,皆戴緌。孔子之喪,公西赤為志,亦用此焉。《爾雅》説旌旗,曰素錦綢杠,纁白縿素,升龍於縿練,旒九。
長樂陳氏曰:喪禮旌旗之飾亦有崇牙,棺牆之飾亦有璧翣,與筍虡同者,為欲使勿之有惡耳。

卷八十四
《大傳》第十六
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諸侯及其太祖,大夫、士有大事省於其君,干祫及其髙祖。
横渠張氏曰:禘,其祖之所自出始受姓者也,以其祖配之,以始祖配也。文武必以后稷,後世必以文王配所出之祖,無廟,於太祖之廟禘之而已。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以所出之祖配天地。周之后稷生於姜嫄,姜嫄已上更推不去也。文武之功起於后稷,故推以配天,復以后稷嚴父莫大於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上帝即天也,聚天之神而言之,則謂之上帝。此武王祀文王,推父以配上帝,配上帝須以父也。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不曰武王者,以周之禮樂盡出周公制作,故以其作禮樂者言之,猶言魯之郊禘,非禮周公其衰,是周公之法壊也。若是成王祭上帝,則須配以武王,配天之祖則不易,雖百世惟以后稷配上帝。……故《祭法》言有虞氏宗堯,非也。如此則須是堯、舜之子,茍非其子,雖舜受以天下之重,不可謂之父也,如此則是堯養舜以為養子,禪遜之事蔑然矣。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6-25 21:45:11

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會,名著而男女有别。
孔氏曰:自此至“可無慎乎”一節,論同姓從宗、異姓主名、男女有别之事。同姓,父族也。從宗,謂從大小宗也。合聚族人親疏,使昭為一行,穆為一行,同時食,故曰合族屬也。異姓,謂他姓之女來為己姓之妻,夫為父行則主母名,夫若子行則主婦名。治,正也。際會,所以主此母婦之名,正昏姻交際會合之事,若母婦之名著,則男女尊卑異等,各有分别,不相淫亂。……杜預云:若舜生媯汭,賜姓曰媯,封舜之後於陳,以所封之土命為氏,舜後姓媯而氏。

卷九十四
《樂記》第十九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始制樂以賞諸侯。
鄭氏曰:夔欲舜與天下之君共此樂也。南風,長養之風,以言父母之長養已。其辭未聞。夔,舜時典樂者也。《書》曰“夔,命汝典樂”。
孔氏曰:此一節是《樂記》第四章。名為樂施明,禮樂旣備,乃施布天下也。自此至行也,明聖人制樂以賞諸侯,其功大者其樂備五弦,謂無文、武二弦,唯宮、商等五弦也。《南風》,詩名。案《家語》云昔舜彈五弦之琴,其詞曰“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家語》王肅所增加,非鄭所見,故註云其辭未聞也。舜有孝行,故以此五弦之琴歌《南風》之詩,而教天下之孝也。案《世本》神農作琴,今云舜作者,特用琴歌《南風》始自舜,或五弦始舜也。夔是舜典樂之官名,夔欲天下同行舜道,故歌此《南風》以賞諸侯,使海内同孝也。然樂之始,亦不止在夔也。
長樂陳氏曰:順天地之和莫如樂,窮樂之趣莫如琴,蓋八音以絲為君,絲以琴為君,所以禁淫邪正人心者也。洞越練朱之制雖起於羲、農,而作五弦以歌《南風》,合五音之調,實始於舜而已,以之歌《南風》,亦不過咏父母生養之德,以解吾憂而已,豈特解民愠、阜民財而已乎?夔之為樂,薦之郊廟鬼神享,作之朝廷庶尹諧,立之學宫天下服,近足以儀覽德之鳳凰,遠足以舞難馴之百獸,豈特賞諸侯而已哉?彼然而言之者,因歌《南風》而發,亦見賞以春夏之意也。然賞諸侯以樂,前此無有也,後此則因夔而已,故以始制言之。此後世所以推為樂祖,而祭之瞽宗歟?
嚴陵方氏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而有好生之德莫如舜,故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五者土之數,而土者生物之主也,南風者長養之氣也。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歌南風所以寫其心,示其長養之意故也。解吾民之愠,此言養其心也;阜吾民之財,此言養其形也。南為長養之方,北為肅殺之地,舜作《南風》之歌,而紂為北鄙之舞,此舜與紂善惡之所以分。樂所以象德,而諸侯有養民之德者則賞之,故夔始制樂以賞諸侯之有德也。
李氏曰:舜知樂之情,故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識樂之文,故制樂以賞諸侯。夫當冬而叩徴音以激蕤賔,則足以致陽光熾烈而堅冰立散,故歌《南風》,取萬物之皆相見也。夫歌《南風》以合於天,制樂以賞諸侯之有德者以合於人,此舜之所以通神明,配天地,育萬物,和天下者也。
延平黄氏曰:歌《南風》,和天也,賞諸侯,和人也,諸侯之受賞亦貴其致和而已。德盛而敎尊則其德和於人,五穀時熟則其德和於天。樂者象德而賞之也,舞者德之容也,故觀其舞而知其德。諡者行之跡也,故聞其諡而知其行。
慶源輔氏曰:南風長養之風,鄭氏則以為舜歌父母之德如南風,《家語》所載之辭,則以為解民愠、阜民財,然以此觀之,則疑《家語》所載必有據。南風長養萬物,猶人君長養萬民,舜為天子而歌此以為樂,則諸侯之君民者亦當法舜之德,體南風之意以長養其民。故夔因其歌而寫之於金石絲竹,當時諸侯有養民之德者,則以樂賞之也。非謂夔始制樂,言因南風而制樂以賞諸侯,自夔始也。

卷九十五
《樂記》第十九
《大章》,章之也。《咸池》,備矣。《韶》,繼也。《夏》,大也。殷、周之樂盡矣。
鄭氏曰:《大章》,堯樂名也,言堯德章明,《周禮》闕之,或作《大卷》。《咸池》,黄帝所作樂名也,堯增脩而用之,咸,皆也,池之言施也,言德之無不施也,《周禮》曰《大咸》。《韶》,舜樂名也,韶之言紹也,言舜能繼紹堯之德,《周禮》曰《大韶》。《夏》,禹樂名也,言禹能大堯、舜之德,《周禮》曰《大夏》。殷、周之樂盡矣,言盡人事也。《周禮》曰《大濩》、《大武》。
孔氏曰:此論六代之樂。《咸池》備矣,言黄帝之德皆施被於天下,無不周徧,是為備具也。《咸池》雖黄帝之樂,堯既增改脩治而用之,故此文次在《大章》之下,至周謂之《大咸》。黄帝之樂堯不增脩者,則别立其名,則此《大章》是也,至周謂之《大卷》,更加以《雲門》之號,故《周禮》“《雲門》、《大卷》”,在《大咸》之上,此《大章》在《咸池》之上,故知《大卷》當《大章》也。自夏以前,皆以文德王天下,殷、周二代唯以武功為民除殘暴,民得以生,人事道理盡極矣。
石林葉氏曰:《咸池》言備者德之全也,殷、周言盡者聲之極也。
長樂陳氏曰:舜有紹堯之至德,故樂謂之《韶》;禹有中國之大功,故樂謂之《夏》。由夏而上言樂之名而不言代,由殷而下則言代而不言樂之名者,蓋世遠則樂之名難明,世近則樂之名易知,以其難明故詳之,以其易知故略之也。又《樂書》曰堯作《大章》以其煥乎有文章也,黄帝作《咸池》以其咸物而潤澤之也,蓋五帝之樂莫著於黄帝,至堯脩而用之,然後一代之樂備,故曰《大章》章之也,《咸池》備矣。舜紹堯之俊德而以后夔作《韶》,禹成治水之大功而以臯陶作《夏》,成湯能護民於塗炭故伊尹為之作《濩》,武王以武定禍亂故周公為之作《武》,是帝樂莫備於堯、舜,而王樂至三王無復餘藴矣。故曰《韶》繼也,《夏》大也,殷、周之樂盡矣,此三代之道所以具異乎堯之所謂備也。堯曰《大章》,又曰《雲門》、《大卷》者,《雲門》樂之體也,《大章》、《大卷》樂之用也。雲之為物,出則散而成章,其仁所以顯;入則聚而為卷,其智所以藏。堯之俊德,望之如日,就之如雲,《雲門》之實也;其仁如天,《大章》之實也;其智如神,《大卷》之實也。
延平周氏曰:法成於堯而天道備,故曰《咸池》備矣;文極於殷、周而人道盡,故曰殷、周之樂盡矣。
嚴陵方氏曰:《大章》、《咸池》,黄帝、堯、舜之所以同用也。《韶》謂之《九韶》,九者,樂成之數,前乎舜則堯非不繼嚳也,後乎舜則禹非不繼舜也,特於舜樂言繼者,蓋法成乎堯者也。在嚳之時,法猶未成,堯雖繼之而可繼之事未備,舜協於帝,在舜之時功為已協,禹雖繼之而不足為難,則可繼之善,善繼之功,唯舜獨也。無不順之謂備,無有餘之謂盡。
馬氏曰:堯德明於天下,故作《大章》以章之;黄帝之德所施者博,故作《咸池》德之。所施者博故曰池,民之所順者衆故曰咸。湯、武所為,豈其心之所欲,出於不得已也,蓋其人道極於此,故曰盡矣。
山隂陸氏曰:言章備《咸池》之樂,故《大章》一名《大咸》。《濩》曰《韶濩》,蓋亦以此韶雖禪猶繼也,若禹繼舜不足當之,即付朱均,雖繼絶矣,夫文反繼為絶,蓋如此。凡樂,後無所加則備,中無所含則盡,備猶可也,盡甚矣。
延平黄氏曰:《雲門》天德之象也,《咸池》地德之象也,樂之象德有天而己則簡,堯之樂有《咸池》則備矣。《韶》、《夏》文樂也,《濩》、《武》武樂也,象德有文而己則缺,武,商、周之樂有《濩》、《武》則盡矣。《大卷》言雲之形,《大章》言雲之象。
慶源輔氏曰:《大章》章之也,言帝德之章著也。德至於可名,則非其至矣,故曰《咸池》備矣。《咸池》非可以名義求也,以《大章》而視《咸池》,則《咸池》備矣,此所以先言《大章》後言《咸池》也。若《韶》,繼也,《夏》,大也,視《大章》則又殺矣。曰《濩》、曰《武》,則又《韶》、《夏》之次也,故曰盡矣。言無餘藴而不復可繼也,由是觀之,則樂可知。
金華邵氏曰:樂盡則德有所不足,文王《清廟》之瑟猶有遺聲,則德有餘而樂不能盡也。商、周之樂盡矣,豈湯、武之征伐,有歉於三聖揖遜之盛歟?孔子曰《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記者之意,或得諸此。

卷一百八
《祭法》第二十三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鄭氏曰: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謂祭昊天於圜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爾。下有禘郊祖宗,《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明堂月令》春曰其帝大昊,其神句芒;夏曰其帝炎帝,其神祝融;中央曰其帝黄帝,其神后土;秋曰其帝少昊,其神蓐收;冬曰其帝顓頊,其神玄冥。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而已。自夏已下,稍用其姓代之,先後之次,有虞氏、夏后氏宜郊顓頊,殷宜郊契。
孔氏曰:此一《經》論有虞氏以下四代禘郊宗祖所配之人。《經》、《傳》之文,稱禘非一,其義各殊。《論語》云禘自既灌,及春秋禘於大廟,謂宗廟之祭也。《喪服小記》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大傳》云禮不王不禘,謂祭感生帝於南郊也。此禘,鄭謂祭昊天於圜丘者,以文在於郊祭之上,郊前之祭唯圜丘爾。《爾雅·釋天》云禘大祭,比餘處為大祭,故總得稱禘也。案《聖證論》以此禘黄帝,是宗廟五年祭之名,虞氏之祖出自黄帝,顓頊是虞帝七世祖,以顓頊配黄帝而祭,是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非鄭義也。鄭云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者,以《明堂月令》五時皆有帝及神,又《月令》季秋大饗帝,故知明堂之祭,有五人帝及五天帝也,《孝經》云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故知於明堂也。《孝經》云宗祀文王,此云祖文王宗武王,故知祖、宗通言也。此祖、宗祭五帝,《郊特牲》祭一帝而在祖、宗上者,以其感生之帝特尊之。虞氏禘郊,祖宗之人皆非虞氏之親,是尚德也。夏之郊用鯀,是稍用其姓代之,但不盡用己姓,故云稍也。云先後之次,虞、夏宜郊顓頊,殷人宜郊契者,今虞先云郊嚳後云祖顓頊,夏先云郊鯀後云祖顓頊,殷先云郊冥後云祖契,是在前者居後,在後者居前,故云宜也。案熊氏曰,有虞氏禘黄帝者,謂虞氏冬至祭昊天上帝於圜丘,大禘之時以黄帝配祭而郊嚳者,謂正建寅之月祭感生帝於南郊,以嚳配也。祖顓頊而宗堯者,謂祭五天帝、五人帝及五人神於明堂,以顓頊及堯配之也。祖,始也,宗,尊也,其夏后氏以下,禘郊祖宗其義亦然。但所記之人,當代各别,虞字文單,故以有字配之,無義例也。后,君也,殷、周稱人,以人所歸往故也。
王氏曰:祖、宗為祖有功而宗有德,其廟不毁。郊與圜丘,是一郊即圜丘也。天唯一而已,安得有六?五行分主四時,化育萬物,其神謂之五帝,是五帝之佐也,豈得稱天?而鄭以五帝為靈,威仰之屬,非也。《禮》周立后稷廟不立嚳廟,是尊嚳不若后稷,今乃以嚳配至重之天,何輕重顛倒之失所哉?郊則圜丘,圜丘則郊,猶王城與京師,異名而同處。
趙氏曰:虞氏禘黄帝,盖舜祖顓頊出於黄帝,則所謂禘其祖之所自出也。郊嚳者,帝王郊天當以始祖配天,則舜合以顓頊配天也。為身繼堯緒,不可捨唐之祖,故推嚳以配天,而舜之世繫出自顓頊,故以為始祖,情禮之至也。舜宗堯,當禹身亦宗舜,凡祖者,創業傳世之所出也,宗者,德髙而可尊,其廟不遷也。夏后氏禘黄帝,義同舜也,郊鯀者,禹尊父且以有水土之功,故以配天。祖顓頊者,舜世繫亦出於顓頊也。宗禹者,當禹身亦宗舜,子孫乃宗禹也。殷祖契出自嚳,故禘嚳;冥有水功,故郊冥以配天。湯出契後,故祖契,宗湯者,當湯身未有宗也。周禘嚳,義與殷同。稷有播植之功,且為始祖,故稷當。武王,身亦未有宗。詳見《大傳》“禮不王不禘”下。
馬氏曰:禘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之禘;郊者,祭天於圜丘之郊;祖者,所以祖有功;宗者,所以宗有德。先王四時之祭則有常禮,以常禮為未足以極其追遠之意,而又為禘以祭,則及其所出之祖。先王宗廟之制則有常數,以常數為未足盡祭饗之意,而又立廟以尊之,則及於所祖宗之廟。《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傳》攷之,虞、夏者黄帝之所自出也,故虞、夏禘黄帝;商、周者嚳之所自出也,故商、周禘帝嚳。
延平周氏曰:禘者猶審諦之諦,言審諦其祖之所自出,而祭於喪畢之五年也,故曰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故配之郊者,即配天於圜丘,而郊言其地也,故曰於郊。故謂之郊祖者,以其功之可祖,宗者,以其德之可宗,故曰祖有功、宗有德。夫舜、禹、殷、周,同出於黄帝,由黄帝而後顓頊,由顓頊而後帝嚳,此《世本》之所可推者也。有虞氏、夏后氏以其去黄帝之近,故禘黄帝,而黄帝乃為顓頊之所自出,故禘黄帝而以其祖顓頊繼之。殷、周以其去帝嚳之近,故禘嚳,而各推其祖以配之。有虞氏、夏后氏,既同一禪讓得天下,則有虞氏郊嚳而宗堯,夏后氏亦當郊嚳而宗舜。今於夏后氏反謂祖顓頊而宗禹,何也?舜之受禪止於一世,故就舜之身言之,則不得不郊嚳而宗堯;禹之受禪傳於數世,故就禹之子言之,則不得不郊鯀而宗禹。使就舜之子言之,則固當郊瞽瞍而宗舜;而就禹之身言之,則固當郊嚳而宗禹。殷、周同以兵戈得天下,而其所以得天下者,皆非一日之積累,然有契然後有冥,有冥然後有湯,殷人既郊冥祖契而宗湯,則周人當郊公劉祖稷而宗文王,今反謂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何也?殷人於湯即有天下,周人至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武王繼之然後大統始集,果以文王為得天下而宗文王,則公劉為郊,后稷為祖,而武王之祀卒至於遷,豈武王以戎衣之艱難而大統始集,其祀卒不免於遷,則孝子慈孫之心,其能安乎?且又以公劉而方於武王,則公劉為可廢而武王為不可遷,此周之所以廢公劉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也。孔子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今以周人禘郊祖宗之法推之,則有虞氏郊嚳,夏后氏郊鯀,殷人郊冥,皆為配天於圜丘,而祖顓頊與契之類,疑為配帝於明堂,然昊天尊於五帝,而后稷先於文王,則后稷配天,文王配帝可也。而顓頊則先於帝嚳與鯀,而契又先於冥,今帝嚳與冥反配天於圜丘,而顓頊與契反配帝於明堂,何也?《記》曰禮雖先王未之有而可以義起,盖明堂之禮,唯見於序《周頌》者之與《孝經》,是明堂之禮,虞舜、夏、殷之世未之有,而唯起於周公,則由殷而上所謂祖者,固未嘗配祭於帝也。又虞、夏、殷之世,其禮猶質而不若周之文,故所謂祖者即大祖也,而為大祖者,其廟不毁於萬世而其祭常行於四時,則尊而且親;所謂郊者,其廟不免於毁而又止配祭於圜丘而已,則尊而不親。此虞舜、夏、殷之世,所以用其先而尊者為祖,後而卑者為郊,至周則有祖有宗而後有大祖,故后稷為大祖而配天於圜丘,文王復為祖而配帝於明堂。盖文之極,於周也如此。
嚴陵方氏曰:禘於廟中所以示人道之近,郊於邑外所以示天道之遠。以其示人道,故推其祖宗之所自出,而情有所不可忘;以其示天道,故跡其功之所由起,而理有所不可廢。夫帝,公天下者也;王,家天下者也。有虞氏所郊所祖,不皆視瞽瞍之親而視堯之親者,凡以為公而已。夏后氏所郊所祖,不皆視舜之親而視禹之親者,凡以為家而已。殷尚質,故先後之序,則因於夏而從其略;周尚文,故先後之序,則變於殷而致其詳。至於禘之與宗先後之序,四代所同者,以世之遠莫遠於所禘,近莫近於所宗,世之遠近不可易故也。且虞、夏、殷之所郊者,即周之所祖者是也;周之所祖者,即虞、夏、殷之所郊者是也。虞、夏、殷之所郊者固嘗立廟矣,及其世數之遠則毁之,至於郊之祀則萬世不易也;周之所祖者固常配帝矣,及其世數之遠則易之,至於廟之立則萬世不毁也。其名雖異,其實亦同而已。觀虞之制,若又不相似,然舜之紹堯猶父子也,以是推之則同矣。虞、夏、殷之所郊則以世之近者,所宗則以世之遠者,而周則反之,何也?盖虞、夏、殷所謂祖者,廟之太祖也;周之所謂祖者,文王而已,則世之遠近固可推矣。周以文武之功起於后稷,而又以之為大祖故也。周既祖文王也,《孝經》乃言宗祀文王者,以周公攝政稱文王故也。
長樂陳氏曰:先王之祭,莫大於追遠,亦莫大於尊尊,追遠則仁故有禘,尊尊則義故有郊與祖、宗。盖先王以謂吾之親出於其祖,而吾之祖又出於其所自出之祖,故審諦其祖之所自出者,而祭於丧畢之五年,然後於吾追遠之心有所能盡,此其所以為仁也;以吾之所尊者不過於祖攷,而物之所尊者不過於天,故以吾所尊之祖攷推而配之於萬物所尊之天,然天之精氣則一,而吾之祖攷不可以同配,故或郊之以配於圜丘,或祖、宗之以配於明堂,而後於吾尊尊之心有所能盡,此其所以為義也。盖黄帝者,虞、夏之所自出,帝嚳者殷、周之所自出,故虞、夏、殷、周之世所以禘之。髙陽於虞、夏為有德,契、文於殷、周為有功,湯、武於殷、周為有德,故夏、殷、周之世所以祖宗之也。虞、夏、殷、周之世以其先而尊者為祖,後而卑者為郊,周之世則以先而尊者為郊,後而卑者為祖,何也?盖虞、夏、殷則尚質,周則尚文,尚質則其所謂祖者即大祖也,大祖之廟常存而不毁,故處之以義之輕重,而不以世之先後,此先而尊者所以為祖後而卑者所以為郊也;尚文則有大祖而又有祖大祖與祖,其廟俱主於不毁,故必處之以世之先後,而不以義之輕重,此先而尊者所以為郊後而卑者所以為祖也。然舜授禪於堯,禹授禪於舜,禹生於鯀,湯生於主癸,虞則宗堯,夏則不宗舜而宗禹,夏則郊鯀,殷則不郊主癸而郊冥,又何也?盖舜之有天下止於一身,夏之有天下至於數世,以是言之,則其所宗者不得不及於禹也;鯀則以死勤事而猶可推以配天,故夏所以郊之主癸,則未嘗有功於世而不及於冥,此殷所以郊冥而已。其所謂祖、宗者,盖離而貳之,則有祖有宗合而一之,則皆謂之宗。故此以上,文王為祖,而《孝經》又以文王為宗也。然則《孝經》以明堂始於周公,則虞、夏、殷之祀祖宗,其亦有明堂乎?盖明堂之名,雖始於周公,而虞、夏之祀祖宗,未必非明堂之類也。
江陵項氏曰:此盖經生用其師説推次而上,以為當然,非必有明文可據也。《禮記》文體如此者多,如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亦是以數相推,後人必欲為之攷實難矣。案此《經》作者已於篇末自解其意,先序帝嚳、堯、舜、鯀、禹之功,次序黄帝、顓頊、契、冥、湯、文、武之功,以為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故聖王祀之,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則此人之師説,盖謂郊禘祖宗皆擇有功烈者祀之爾,而後之有天下者,欲稽此以祀其祖先,則固於其説大異矣,若之何其可稽乎?然即其所解以求之本文,獨不見舜之祀,則上文所載必有脫誤,疑夏后氏當祖舜而宗禹也。鄭康成以為虞、夏宜郊顓頊,殷宜郊契,此自康成之説,以其世次求之,又非《祭法》本説也。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6-25 21:45:34

卷一百九
《祭法》第二十三
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是故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農,能殖百榖,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帝嚳能序星辰以著衆,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舜勤衆事而野死。鯀鄣鴻水而殛死,禹能修鯀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寛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菑,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鄭氏曰:此所謂大神也。《春秋傳》曰封為上公,祀為大神。厲山氏炎帝也,起於厲山,或曰有烈山氏。棄,后稷名也。共工氏,無録而王謂之霸,在太昊、炎帝之間。著衆,謂使民興事,知休作之期也。賞,賞善也,謂禪舜封禹、稷等也。義終,謂既禪,二十八載乃死也。野死,謂征有苗,死於蒼梧也。殛死,謂不能成其功也。明民,謂使之衣服有章也。民成,謂知五教之禮也。冥,契六世之孫也,其官玄冥,水官也。虐、菑,謂桀紂也。烈,業也。族,猶類也。祀典,謂祭祀也。
孔氏曰:前《經》明禘郊祖宗及社稷等所配之人,又論天地日月星辰山谷丘陵之等,此《經》緫明其功有益於民,得在祀典之事。法施於民,若神農、后土、帝嚳與堯及黄帝、顓頊與契之屬是也。以死勤事,舜及鯀、冥是也。以勞定國,禹是也。御大菑,捍大患,湯及文、武是也。厲山氏,案《帝王世紀》云神農氏起於烈山,即炎帝也,鄭引烈山氏,《左傳·昭二十九年》文。農,謂厲山氏後世子孫,名柱,能殖百榖,故《國語》云神農之子名柱,作農官,因名農是也。夏末湯大旱七年,變置社稷,故廢農祀棄,故祀以為稷者,謂農及棄皆祀之,以配稷之神也。共工氏,鄭註係《漢·律歴志》文,案《月令》不載共工氏,是無録,又案昭十七年《左傳》,郯子稱炎帝以火紀,共工氏以水紀,大皥氏以龍紀。從下逆陳,是在炎帝之前大昊之後也。又以水紀官,是無録而王。共工,後世之子孫為后土之官。后,君也,能治九州、五土之神,故祀以為配社之神。帝嚳,能紀星辰時侯以明著,使民休作有期不失時節,故祀之也。堯以天下位授舜,封禹、稷,官得其人,是能賞均平也,五刑有宅,是能刑有法也。舜徵有苗仍巡守,陟方而死,是勤衆事而野死。鯀塞水無功,被堯殛死於羽山,治水九載亦有微功,故得祀之。《世本》云作城郭,是亦有功也。鄭答趙商,云鯀非殛死,放居東裔,至死不得反於朝耳。禹能修父之功,故祀之。上古雖有百物未有名,黄帝為物作名,正名其體。明民,謂垂衣裳使貴賤分明得其所也。共財,謂山澤不鄣,教民取百物以自贍也。契為舜之司徒掌五教,湯放桀於南巢去民之菑,謂伐紂自厲山氏以下所得祀者,皆有功烈於民也。及夫日月星辰,釋上文泰壇、泰折等祀也。上有祭地、祭天、祭四時寒暑水旱,此不言者,舉日月則天地可知,四時寒暑水旱則日月隂陽之氣,故舉日月以包之。非此族,謂非厲山以下及日月丘陵等無益於民者,悉不得預於祭祀之典也。
長樂劉氏曰:法施於民,則祀之者民賴其法成身者也。伏羲氏作八卦,而民賴之以知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義;神農氏作耒耜,而民賴之以知耕種之益;黄帝氏作衣裳,而民賴之以知尊卑上下之分;堯、舜執遜避之義,而民賴之以知廉讓崇德之美;后稷立耕稼之規,而民賴之以知粒食畎畝之法。是皆功及萬世而莫敢或違,故有天下者祀以為報,所以重民之生也。以死勤事者,忠於國者弗顧其生,義於君者弗惜其死,祀之則忠義勸於天下矣。以勞定國者,夙夜勞瘁弼成王業,如伊尹之相湯升陑,如吕望之鷹揚我武,如周公之坐以待旦也。能御大災者,如鴻水為烖而后土氏能平五土,如懐襄昬墊而夏后氏能滌九源,既免民之魚鼈又敷土以播殖也。能捍大患者,如玁狁猾夏而宣王斥之,管、蔡亂國而周公征之,楊、墨亂教而孟子闢之,能俾大患弗克興焉。黄帝正名百物者,謂垂衣裳而定尊卑之法也,為舟楫而取諸《渙》也,服牛乗馬而取諸《隨》也,重門擊柝而取諸《豫》也,設杵臼而取諸《小過》也,弦弧矢而取諸《暌》也,作宫室而取諸《大壯》也,易棺椁而取諸《大過》也,立書契而取諸《夬》也,皆其正百物之名以興天下之利,而共其財用於無窮者也。

卷一百十三
《祭義》第二十四
昔者有虞氏貴德而尚齒,夏后氏貴爵而尚齒,殷人貴富而尚齒,周人貴親而尚齒。虞、夏、殷、周,天下之盛王也,未有遺年者,年之貴乎天下久矣,次乎事親也。
鄭氏曰:貴謂燕賜有加於諸臣也,尚謂有事尊之於其黨也,臣能世禄曰富。舜時多仁聖有德,後德則在小官。
孔氏曰:前《經》明孝,此以下至不敢犯,又兼明孝弟,此《經》論四代弟順尚齒之義。虞氏帝德弘大,故貴德,德之中,年髙者在前,故云尚齒。夏后氏尚功,功髙則爵髙,既貴其爵,則德雖下而爵髙者亦貴之,由道劣故也,於貴爵之中,年髙者在前。殷人又劣於夏,累世有功,世爵而富,乃貴之,殷人疏而富者猶貴之。周人敬愛彌狹,於己有親乃貴之,亦皆年髙者在前也。次乎事親,言貴年之次第,近於事親之孝也。鄭恐貴者皆班序在上,故謂燕賜加於諸臣。凡四代朝位班序,皆以官爵為次,而夏后氏貴者,但以爵髙加恩賜也。尚謂德、爵、富、親,各於其黨類之中而被尊也。鄭云後德則在小官者,解虞氏貴德之意,以舜時人皆有德,德小先來者已居大官,其德大後來者則在小官,小官德尊,虞氏貴之,所以燕賜加於大官也。
山陰陸氏曰:貴、尚之次也,據不尚賢,不貴難得之貨。夏道漸劣,其德或無實也,於是貴爵。殷道愈劣,於是貴富。蓋古之諸侯,有爵尊而地狹,爵雖卑而地大,貴富則地大者先。周道愈益劣,是故貴親。鄭氏謂舜時多有德,後德則在小官,言以德為後則在小官,釋所以貴德也。
馬氏曰:貴以對其民為賤,尚以對其等為下。四代非相反也,蓋有虞氏貴德則賢者固已在位,能者固已在服矣,故夏后氏承之以貴爵。貴爵,則賢而德似其先人者,使之世官,不賢而不至於不由禮者,使之世禄矣,故殷人承之以貴富。貴富,則尊祖,尊祖則敬宗,敬宗則收族,故周人承之以貴親。皆因其時,乘其理為之也。夏后氏貴爵斯所以貴德也,殷人貴富斯所以貴爵也,周人貴親斯所以貴富也。然貴德以賢賢,貴爵以貴貴,貴富以明功,貴親以厚本,則四代一也。齒取諸身,年取諸物,皆可以數言。
嚴陵方氏曰:四代之所貴不同,由救弊之政異故也。貴德之弊,有至於忘君,故夏后氏救之以貴爵,蓋爵所以明貴賤故也。貴爵之弊,有至於忘功,故殷人救之以貴富,蓋富者所以明世禄故也。三者之弊有至於忘親,故周人救之以貴親。至於尚齒則未嘗易者,以年之貴乎天下久矣,次乎事親,萬世而無弊故也。虞帝亦曰盛王者,以舜之時五帝之所終,三王之所始故也,且堯猶號放勲,則以王稱舜,不為過矣。以《王制》攷之,四代養老或異其禮,或異其所,或異其服,雖各不同,所以不遺年之意則一而已。或曰年,或曰齒,何也?謂之年則以所歴為主,《孟子》所謂歴年是也,與此言遺年之年同。謂之齒則以所序為主,《中庸》所謂序齒是也,與此言尚齒之齒同。《内則》言“五帝憲,三王有乞言”,則五帝非不貴老也。所謂憲者,憲其德而已,所主在德,不特在年也。
慶源輔氏曰:有德者必有爵,有爵者必有富,此虞、夏、殷之所貴如此。至於周,則又厚親以反本焉,此其世變使然。聖人因時定制,有不得不然者也。若夫年齒之尚,行乎萬世而不可變者,蓋敬老慈幼人之性也,四代之王不失其性而已。即四王之事而反求諸一心,則知年之果不可遺,次乎事親之義明矣。

卷一百十九
《仲尼燕居》第二十八
子貢越席而對曰:敢問夔,其窮與?子曰:古之人與古之人也,達於禮而不達於樂謂之素,達於樂而不達於禮謂之偏。夫夔達於樂而不達於禮,是以傳於此名也,古之人也。
鄭氏曰:夔其窮與見其不達於禮,素與偏俱不備耳。
孔氏曰:前《經》孔子稱唯人能行禮,子貢唯聞夔善樂,不聞夔達禮,故越席而問夔於禮其亦窮與?孔子言今人解樂為全不知禮,夔是古之人,與禮非全不知也。素謂樸素,偏謂不備具,皆不得為窮。夔禮樂兼有,但特通達於樂,不甚通達於禮,是以賢名流傳後世,若全不解禮,何以傳於此名?更重美夔,云是古之人,與今之人别也。《虞書》舜命伯夷典朕三禮,伯夷譲夔,是夔知禮也。
長樂陳氏曰:素與偏者,知其數而不知其義之謂也。若周之大司徒,以郷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則其六鄉之民,莫非達乎禮樂之義者也,而況虞舜之庭,而有不達乎其義者哉?故曰古之人也,言四代之臣無素於偏者,適以其官傳名後世,而不達乎其職外之所能,其可謂之窮乎?
石林葉氏曰:禮以致中,樂以致和,中則無所偏倚,和則不執一也。素止於一色,故達禮而不達樂則為素,偏而不中,故達樂而不達禮則為偏。舜之命夔典樂,非謂其不達禮,命伯夷典禮,非謂其不達樂,蓋人之於道術,各致其一而精者則有矣,故舜之命官,因其精而任之也。謂夔不達於禮而為窮,則伯夷亦不達於樂矣。為舜之臣止於九官,必皆達於此而窮於彼,亦何以勝任乎?《傳》曰知樂則幾於禮,禮樂之情其相通如此,而謂達於此而窮於彼,固非也。

卷一百二十三
《中庸》第三十一
新安朱氏曰:《中庸》何為而作也,子思子憂道學之失其傳而作也。盖自上古聖神,繼天立極而道統之傳有自來矣。其見於《經》,則允執厥中者,堯之所以授舜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舜之所以授禹也。堯之一言至矣,盡矣,而舜復益之以三言者,則所以明夫堯之一言必如是而後可庶幾也。盖嘗論之,心之虚靈知覺一而已矣,而以為有人心道心之異者,則以其或生於形氣之私,或原於性命之正,而所以為知覺者不同,是以或危殆而不安,或微妙而難見耳。盖人莫不有是形,故雖上智不能無人心亦莫不有是性,故雖下愚不能無道心。二者雜於方寸之間而不知所以治之,則危者愈危,微者愈微,而天理之公卒無以勝夫人欲之私矣。精則察夫二者之間而不雜也,一則守其本心之正而不離也,從事於斯無少間斷,必使道心常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則危者安,微者著,而動靜云為自無過不及之差矣。夫堯、舜、禹天下之大聖也,以天下相傳天下之大事也,以天下之大聖行天下之大事,而其授受之際丁寕告戒不過如此,則天下之理豈有以加於此哉!自是以來,聖聖相承,若成湯、文、武之為君,臯陶、伊、傅、周、召之為臣,既皆於此而接夫道統之傳,若吾夫子,則雖不得其位而所以繼往聖開來學,其功反若有賢於堯、舜者。然當是時見而知之者,唯顔氏、曾氏之傳得其宗,及曾氏之再傳而復得夫子之孫子思,則去聖遠而異端起矣。子思懼夫愈久而愈失其真也,於是推本堯、舜以來相傳之意,質以平日所聞父師之言,更互演繹作為此書,以詔後之學者,盖其憂之也深,故其言之也切,其慮之也遠,故其説之也詳。其曰天命率性則道心之謂也,其曰擇善固執則精一之謂也,其曰君子時中則執中之謂也。世之相後千有餘年,而其言之不異如合符節,歴選前聖之書,所以提挈綱維,開示藴奥,未有若是其明且盡者也。又曰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庸,平常也。
霅川倪氏曰:堯咨舜曰允執其中,舜授禹曰允執厥中,仲虺謂湯建中於民,《孟子》曰湯執中,文王演《易》以二五為中,武王訪箕子,箕子陳洪範以皇極為中,《周禮》以五禮坊民偽而教之中,而未有言庸者,孔子始以中對庸言之。其在《易》之《文言》曰“龍德而正中”者也,繼之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然猶分言之也,至《論語》始曰“中庸之為德,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於是中之與庸始合為一。子思之名《中庸》,盖本諸孔子也。
延平楊氏曰:……又曰:人性上不可添一物,堯、舜所以為萬世法,只是率性而已。所謂率性,循天理是也。外邊用計用數,假饒立得功業,只是人欲之私,與聖賢作用,天地懸隔。
新安朱子曰:……至於修道,則程子養之以福,修而求復之云,却似未合子思本文之意。獨其一條,所謂循此修之各得其分,而引舜事以通結之者,為得其旨,故其門人亦多祖之。但所引舜事,或非《論語》本文之意耳。呂氏所謂先王制禮,達之天下傳之後世者得之,但其本説率性之道處已失其旨,而於此又推本之以為率性而行雖已中節,而所禀不能無過,不及若能心誠求之,自然不中不遠,但欲達之天下傳之後世,所以又當脩道而立教焉,則為大繁復,而失本文之意耳。改本又以時位不同為言,似亦不親切也。
四明袁氏曰:堯、舜、禹相授受曰中,中者何?非動靜而動靜函,非剛柔而剛柔具。

卷一百二十四
《中庸》第三十一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河南程氏曰:……又曰:不偏之謂中,道無不中,故以中行道,如稱天圓地方,遂謂方圓即天地可乎?方圓既不可謂之天地,則萬物決非方圓之所自出,如中既不可謂之性,則道何從稱出於中?蓋中之為義,以過不及而立名,若只以中為性,則中與性不合,子居(子居,和叔之子)對以中者性之德,却為近之。吕曰:不倚之謂中,不雜之謂和。先生曰:不倚之謂中甚善,語猶未瑩,不雜之謂和未當。吕曰:喜怒哀樂之未發則赤子之心,當其未發,此心至虚,無所偏倚,故謂之中,以此心應萬物之變,無往而非中矣。《孟子》曰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物皆然,心為甚,此心度物所以甚於權衡之審者,正以至虚無所偏倚故也。有一物存乎其閒,則輕重長短皆失中矣,又安得如權如度乎?大人不失其赤子之心,乃所謂允執厥中也。大臨始者有見於此,便指此心名為中,故前言中者,道之所由出也,今細思乃命名未當耳。此心之狀可以言中,未可便指此心名之曰中。先生曰: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赤子之心發而未遠乎中,若便謂之中,是不識大本也。吕曰:聖人知周萬物,赤子全未有知,其心固有不同矣,然推孟子所云,豈其止取純一無偽,可與聖人同乎?非謂無毫髪之異也。大臨前日所云,亦取諸此而已,此義大臨昔者既聞先生君子之敎,反求諸己,若有所自得,參之前言往行,將無所不合,由是而之焉,似得其所安,以是自信不疑。今承敎,乃云已失大本,茫然不知所向,聖人之學以中為大本,雖堯、舜相授以天下,亦云允執其中,中者無過不及之謂也,何所準則而知過不及乎?求之此心而已。此心之動,出入無時,何從而守之乎?求之於喜怒哀樂未發之際而已,當是時也,此心即赤子之心(純一無偽),即天地之心(神明不測),即孔子之絶四(四者有一物之存乎其閒,則不得其中),即孟子所謂物皆然心為甚(心無偏倚,則至明至平,其察物甚於權度之審),此心所發,純是義理,與天下之所同,然安得不和?

卷一百二十五
《中庸》第三十一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
兼山郭氏曰:昔舜之命禹,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蓋言天下無二道,萬化無二理,要之一而已矣。自其上者觀之則謂之知,自其下者觀之則謂之愚,知者過之,愚者不及,其於失道均矣。惟其失道,所以不能行道,此道所以不行也。自其力行者言之謂之賢,自其自棄者言之謂之不肖,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其於失道均也。惟其失道,所以不能明道,此道所以不明也。二者不知所謂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也,是猶飲食人之常,而不能知天下之正味也,易牙之於味得其所同,曾晢之於羊棗得其所獨,為道者棄其所同徇其所獨,此孔子所以歎道之不行也。

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隠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知兩端用其中道於民,愚知俱能行之。
河南程氏曰:執,猶今之所謂執持使不得行也,舜執持過不及使民不得行,而用其中使民行之也。又問此執與湯執中如何?曰執只是一個執,舜執兩端是執持而不用,湯執中而不失將以用之也,若子莫執中,卻是子莫見楊墨,過不及二者之間執之,卻不知有當摩頂放踵利天下時,當拔一毛利天下不為時,執中而不變,通與執一無異。
横渠張氏曰:今人所以不及古人之因,此非難悟,設此語者,蓋欲學者存意之不忘,庶遊心寖熟,有一日脱然如大寐之得醒耳。舜之心未嘗去道,故好察邇言,昧者日用不知,口誦聖言而不知察,况邇言一擇則棄,猶草芥之不足珍也。試更思此説,推舜與昧者之分,寐與醒之所以異,無忽鄙言之邇也。又曰只是要博學,學愈博則義愈精微,舜好問好察邇言,皆所以盡精微也。
藍田吕氏曰:舜之知所以為大者,樂取於人以為善而已,好問而好察邇言,隠惡而揚善,皆樂取諸人者也。兩端,過與不及也,執其兩端,乃所以用其時中,猶持權衡而稱物,輕重皆得其平。故舜之所以為舜,取諸人用諸民,皆以能執兩端不失中也。一本云:好問,則無知愚,無賢不肖,無貴賤,無長幼,皆在所問;好察邇言者,流俗之諺,野人之語,皆在所察,廣問合乎衆議者也。邇言出於無心者也,雖未盡合於理義而理義存焉。其惡者隠而不取,其善者舉而從之,此與人同之道也。
延平楊氏曰:道之不行,知者過之也,故舜以大知之事明之。舜好問而好察邇言,取諸人以為善也,隠惡而揚善,與人為善也。取諸人以為善,人必以善告之,與人為善,人必以善歸之,皆非小智自私之所能為也。執其兩端所以權輕重而取中也,由是而用於民,雖愚者可及矣,此舜之所以為大而道之所以行也。
建安游氏曰:好問而好察邇言,求之近也,隠惡而揚善,取之易也,此好善優於天下而為知大矣。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夫道一而已,其立於天下則有兩端。故君子有剛克焉,執其義之端也;有柔克焉,執其仁之端也。執其兩端而用之以時中,此九德所以有常,而三德所以用人也。以先覺覺後覺,以中養不中,此舜之所以為舜也,其斯以為舜,則絶學無為也。
河東侯氏曰:舜所以為大知者,以其好問而好察邇言也。好問則不蔽,不蔽則明,察邇言則不惑,不惑則聦,既聦且明,所以能執過不及之兩端而不由,用其中於民也。隠惡者隠其過不及也,揚善者用其中也,舜大聖人也,何待問察而後能用中乎?如曰舜聖人也,猶問察以濟其中,小知自私苟賢自任,其可不學而自蔽乎?唯舜能之,故曰大知,又曰其斯以為舜乎!
新安朱氏曰:此第六章舜之所以為大知者,以其不自用而取諸人也。邇言者,淺近之言,猶必察焉,則無遺善可知。然於其言之未善者則隠而不宣,其善者則播而不匿,其廣大光明又如此,則人孰不樂告以善哉!兩端,謂衆論不同之極致,蓋凡物皆有兩端,如大小厚薄之類,於善之中又執其兩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後用之,則其擇之審而行之至矣。然非在我之權度精切不差,何以與此?此知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或問此其稱舜之大,知何也?曰此亦承上章之意,言如舜之知而不過,則道之所以行也,蓋不自恃其聦明,而樂取諸人者如此,則非知者之過矣,又能執兩端而用其中,則非愚者之不及矣。此舜之知所以為大,而非他人所可及也。兩端之説,吕、楊為優,程子以為執持過不及之兩端,使民不得行,則恐非文意矣。蓋當衆論不同之際,未知其孰為過,孰為不及,而孰為中也。蓋必兼緫衆説,以執其不同之極處,而求其義理之至當,然後有以知夫無過不及之在此而在所當行,若其未然,則又安能先識彼兩端者為過不及而不可行哉?又《語録》曰舜本自知,又能合天下之知為一人之知,而不自用其知,此其知之所以愈大,若愚者既愚矣,又不能求人之知,而自任其愚,此其所以愈愚。又問囘擇乎中庸,舜分上莫不須擇否?曰好問好察,執其兩端,豈不是擇?見諸友好論等級,不消得。且如説聖人生知安行,只是行得覺容易,如千里馬也是四脚行,駑馬也是四脚行,不成説道千里馬脚都不動會到千里,即是他行覺快,而今且學他如何動腳。
長樂劉氏曰:夫知出乎性凡人之所有,而舜則謂之大知者,以其非止於生知,而又聚天下之知以廣其明,採天下之視以增其哲,攬天下之聦以滋其謀,故曰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聦也。是能興天下之大利,弭天下之大害,立天下之大法,建天下之大中,此其所以為大也。
嚴陵方氏曰:《莊子》曰不同同之之謂大,又曰江河合水而為大,舜好問好察邇言則能合衆知而與人同矣,此所以為大知也。言有遠近,近者察之,遠者可知矣。言有善惡,惡者不隠,則適足以為言者之媿,善者不揚則不足以為言者之勸,知之大又見乎此。凡物之立,必有兩端,苟執其一,非過也則不及矣,唯兩端俱執,故不及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而能用中於民也。舜之所以為舜者,特此數端而已,故曰其斯以為舜乎!
海陵胡氏曰:舜有大知,樂與人同為善,故好問於人,又好察邇近之言。有惡不隠,則人懐畏忌之心,邇言不来矣;有善不舉,則人不知勸。故惡則隠之,善則揚之,所以来羣言而通下情也。又執過與不及兩端之事,用大中之道於民,使賢知則俯而就,愚不肖則企而及也。
永嘉薛氏曰:所惡於知者為鑿也,舜好問而好察邇言,蓋未始自用而亦不輕信之也,邇言猶察,况其遠者乎?天下之事未有無二端者,好問而察邇言,遏惡而揚善,此執兩端而用其中之道也。欲求中而二端之棄,吾見其執一而非中也。
嵩山晁氏曰:舜之所以為舜者,中庸也,明誠兩盡而道教行也。
莆陽鄭氏曰:自用則小,集衆人之知以為知則大。問也,察也,皆集衆知也。狂夫之言,蒭蕘之論,皆有至理,聖人不以其近而易之,善察言者也。舜樂取諸人以為善,人之善猶己之善,故善則必揚之,人之惡猶己之惡,故惡則必隠之,恕心所發,有自然也。天下事端,勢必兩立,有輕必有重,有剛必有柔,有寛必有猛,有親必有疎。各欲適當,偏於此則過,偏於彼則不及,手持權衡所以酌輕重之中,心持萬事猶手持權衡也。然則兩端各有中,此舜所以執之而用之於民也。
兼山郭氏曰:極目力之所視而為明,極耳力之所聴而為聦,其為聦明也殆矣。故聖人兼天下之聦而為聦,用天下之明而為明,此大舜所以為大知也。好問好察邇言,隠惡揚善,蓋言取諸人者如是也。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蓋言用諸人者如是也。好問則不蔽於心,好察邇言則不蔽於物,隠惡揚善所以與物親而無棄物也。執者去之之謂,舜所以治人,其納民於大中之道,莫不皆然。
廣安游氏曰:學不厭智也,好問則所謂學不厭也,所以為大知以此。邇言,左右親近之言也。化自上而下,自近而遠,遠者之化於善,近者之教也;近者之明於善,上之人辨之之詳也。當舜之時,左右所親近者,非禹、臯陶之徒,則共、驩之黨也,其君臣吁俞都咈之際,相與論道有善焉,有惡焉,此不可以不辯也。舜辯其善者行之而日彰,日彰則揚,所謂揚善也;其不善者屏之,屏之而日消,日消則隠,所謂隠惡也。又知所以為過不及之故,謹守其中,用之於民,此所謂致中和之道也。
髙要譚氏曰:道之不行,患在知者過之,使知者皆如舜之用中,則無惡於知矣。義理之言不必髙遠,合於人情而易知,切於事宜而易行,語無藻飾而意已獨至,此舜所以尤好察此也,若不加察,則往往以為淺近而棄之矣。凡為惡已熟,善心已絶者,此真惡人也,是無復一善可録,棄之可也,誅之可也。若為惡未熟,善心未絶者,非真惡人也,猶有一言可稱,聖人不忍誅棄,隠其惡揚其善也。聖人以公恕待天下,唯恐人之無善可稱也,設有一善可稱,雖素常為惡,聖人猶為之隠也。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何也?此舜時中也,是天理也。如此亦中,如彼亦中,是謂時中;時乎如此,時乎如彼,是謂兩端。執兩端即允執厥中之謂也,此執兩端爾謂之允,執厥中何也?曰兩端,用中之凖則也,執兩端乃聖人權輕重之微意,乃所以用其中於民也。執中貴知權,執中無權,猶執一也。中道之不行,患在執一而不知變,是以執兩端。執兩端則變通不窮,泛應曲當,亦如仲尼之無可無不可也。聖人之行事至於無可無不可,則中之為用博矣。故可以損則損,可以益則益,而禮得其中矣;可以剛則剛,可以柔則柔,而政得其中矣;可以因則因,可以革則革,而為國之法得其中矣。推此類行之,將無適而非中,中之用豈有既乎?
永康陳氏曰:古之知道之味者無如舜,故曰大知,大知則非知者過之,常俯而合中,而後民有所頼。如好問好察邇言,此取諸人以為善也;如隠惡而揚善,此與人為善者也;如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此善與人同者。孟子稱大舜有大,蓋得諸此執兩端者執而不用,所用者惟中耳。民協於中,豈無自哉?
新定顧氏曰:或疑舜非生知者歟?何其資人如此?曰舜誠生知者也,何害其為資人,知資人之為當務,斯其所以為生知也。
新安錢氏曰:好問即所聞者廣,幽遠無不上達矣,而或邇言之不察,則未免浸潤膚受之蔽。
吴興沈氏曰:大舜之為大知,非徇己也,一本於至而已。惟舜得夫至以行之,故極天下之大全。好問則不徇己也,察言則不徇人也;隠惡則剛亦不吐,柔亦不茹也,揚善則人之有善若己有之也。凡是二端,皆天下所難能也,舜以此處己而不敢以此望人,故執夫好問察言、隠惡揚善之兩端於己,而用夫可以問或可以不問,可以察或可以不察,惡可以隠或不必盡隠,善可以揚或不必盡揚,就二者之中可以使之常行者,用之於民。舜之所以為大,端有在乎此。
江陵項氏曰:舜之大知,非强明自用之知也。好問而好察邇言,隠惡而揚善,其好善如此,知不足以言之也;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不主一説惟善是從,其從善如此,行不足以言之也。此舜所以為大知。
仁夀李氏曰:中庸達德,知為先,仁次之,勇次之。舜好問,知也;囘服膺,仁也;子路問强,勇也。上章言知者過之,愚者不及,故此章首言舜之大知,以明其無過不及,得知之中也。帝舜生知之聖,宜必有以知夫人之所不能知者,《中庸》獨以好問言之,何哉?蓋舜之大聖,正以其不自用而取諸人耳,夫苟自用,則一己之知終有所偏,不失之過必失之不及,其為知小矣。舜則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諸人者,合天下之知以為知,非大知而何?故此章始終專言好問一事,以舜之聖而好問於人,固為不可及矣。至於邇言,則言之淺近人所忽者,而舜必察之,斯又好問之至焉者也。邇言未必盡善也,略而不問固不可,問而不察又不可,必加察焉然後善不善有所分。未善者不必顯其失也,故隠之;善者不可匿而不宣也,故揚之。夫如是,則不善者不吾惑而善者無所棄,若是可以已乎?未也。言之善者不徒揚之而已,必執其兩端而見之用焉。執,持也。有人焉,將任之,未可也,必參之衆人之言,或曰可任或曰不可任,此兩端也,持其兩端而度其中,則人之可任與否見矣;有事焉,將行之,未可也,必參之衆人之言,或曰可行或曰不可行,此兩端也,持其兩端而用其中,則事之可行與否見矣。故知輕重之兩端,則見其輕重之中;執長短之兩端,則見長短之中;執厚薄之兩端,則見厚薄之中。凡事莫不然,兩端具而中道見,於是乎舉而用之於民。然則舜於人之言,既問之,又察之,又擇其善者而揚之,及執其兩端得其中而用之,片言之長盡為己有,天下之知孰加於此?舜之所以聦明睿知者,不在乎他在是而已。故曰其斯以為舜乎!

子曰: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
建安游氏曰:定内外之分,辯榮辱之境,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則君子所謂知也。今也乗時射利,而甘心於物役,以自投於苟賤不亷之地,是猶納之罟擭陷阱之中而不知避也,此於榮辱之境昧矣,其能如探湯乎?擇乎中庸,則知及之矣,而不能以期月守,則勢利得以奪之也,此於内外之分易矣,其能如不及乎?若是者,彼自謂知,而愚孰甚焉!故繼舜言之,以明其非知也。
馬氏曰:所惡於知者,為其鑿也,舜用中於民而順其性命之理,所以為知之大也。所貴於知者,以其見險能辟,見善能守也。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者,害之所易見;中庸者,善之所易明。害之所易見者而莫之知,人於其善之所易明者擇之,不能期月守,其可謂知乎?然而擇乎中庸者,擇之在己;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者,驅之在人。其在己者,不能擇乎中,則有制於彼而為人役也。
范陽張氏曰:人皆用知於銓品是非,而不知用知於戒謹恐懼;人皆用知於機巧術數,而不知用知於喜怒哀樂未發已發之間。惟其不留意於戒謹恐懼,故雖驅而納諸罟擭陷阱嗜欲貪鄙之中而不自知;惟其不留意於喜怒哀樂未發己發之閒,故雖中庸之理暫見而不能期月守也。此篇直指學者用知處故,舉舜、顔之事以發明之。
錢塘於氏曰:由舜之大知,而觀天下之自言知,不能資人之善以處己,而日墮於不善之域,不能推一己之善以與人,反喪其所守,豈不為中庸之罪人乎?

卷一百二十六
《中庸》第三十一
子曰:囘之爲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建安游氏曰:道之不行,知者過之,如舜之知,則道之所以行也。道之不明,賢者過之,如囘之賢,則道之所以明也。又曰:擇乎中庸見善明也,得一善則服膺不失,用心剛也。
延平楊氏曰:道之不明,賢者之過也,故又以囘之事明之。夫得一善拳拳服膺而弗失,此賢者所以不過也。囘之言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爲者亦若是,用此道也,故繼舜言之。
河東侯氏曰:知者,如舜之大知,顔子之服膺,可以謂之知矣,故又以顔子明之。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予知云者自知之知也;人皆曰予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亦自知之知,皆非大知也。知者,致知則可以擇中庸矣,舜之大知,則不待擇也,顔子則進於此者矣,故曰擇。然而中庸豈可擇也?擇則二矣,此云擇者,如博學之,審問之,明辨之,勉而中,思而得者也,故曰擇乎中庸。顔子之學,造聖人之中,若有未至焉者,故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勿失之,勿失則能久中矣。嗚呼!學者精微,非顔子孰知之,豈待期月而守哉?
延平周氏曰:舜之所以爲舜者,以其好問而好察邇言,顔囘之所以爲顔囘者,以其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也。然用之於民則必言舜,而擇乎中庸則必言顔囘者,蓋聖人逹而用之者莫如舜,賢人窮而擇之者莫如顔囘。於賢人則言中言庸,於聖人則止言中者,聖人則能變矣,而庸不足以言。
山隂陸氏曰:舜言知,囘言仁,其曰囘之爲人也以此。拳言握持之固,膺言服念在前,是其所以弗失也。
吳興沈氏曰:由乎中庸者聖人也,擇乎中庸者賢人也,叛乎中庸者衆人也。舜由乎中庸者也,天下其可皆責其如舜哉?得如賢人者斯可矣,故復以顔子之事明之。夫喜怒哀樂欲發之際,麗於善惡是非邪正之境,閒不容髪,差之毫釐繆以千里,其可不知所擇乎?擇之爲義,非區區揀擇之謂也。以吾天知之見,照夫善惡是非之機,苟得夫中節之善,則謹守而不失,其於中庸也庻幾焉,然猶未善也。至於忘夫善而舜之用中,則爲至矣。子思子欲發中庸之精粹於羣聖賢事爲之際,必首證以知之事,蓋聖道之妙無不自知入也。旣明舜之知如此,又辨人之知如彼,復以顔子之事勉天下之人,可謂善明中庸者。
霅川倪氏曰:前舉舜取逹而在上之聖人,此舉顔子取窮而在下之賢人,以爲則法也。顔子賢而在下,率性而行,雖不能行其道於當時,而可以爲萬世學者之準的,是亦修道之敎也。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6-25 21:46:04

卷一百二十七
《中庸》第三十一
君子之道費而隠,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故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詩》云“鳶飛戾天,魚躍於淵”,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藍田吕氏曰:此已上論中,此已下論庸,此章言常道之終始費用之廣也。隱,微密也,費則常道,隠則至道,唯能進常道,乃所以為至道。天地之大,亦有所不能,故人猶有憾,況聖人乎?天地之大,猶有憾,語大者也有憾於天地,則大於天地矣,此所以天下莫能載。愚不肖之夫婦所常行,語小者也,愚不肖所常行,雖聖人亦有不可廢此,所謂天下莫能破。上至乎天地所不能,下至於愚不肖之所能,則至道備矣。自夫婦之能,至察乎天地,則常道盡矣。一本云:庸者,常道也;費,用也;隐,不用也。用者顯著而易知,不用者微密而難知,易知者易能,難知者難能,盖易知易能者常道也,難知難能者至道也。音者瞽矇之所及知,味者饔人之所及知,及其至也,雖聖人之知,而知音、知味不如師曠、易牙之精,故堯、舜之知不徧愛物,孔子自謂不如老農老圃,此聖人亦有所不知者也。見孺子將入井,人皆有怵惕惻隠之心,呼蹴而與之,行道之人皆所不屑,及其至也,充不忍人之心,充無受爾汝之實,則愽施濟衆,堯、舜其猶病諸。君子之道四,孔子自謂未能,此聖人亦有所不能者也。聖人亦有所不知,語小者也,知音知味為農為圃,雖小道也,專心致意,亦能貫乎至理,造於精微,周天下之用而不可闕,此天下所莫能破也。聖人亦有所不能,語大者也,天地之大,人猶有所憾,則道固大於天地矣,聖人盡道財成輔相,以贊天地之化育,合乎天地人而無間,此天下所莫能載也。鳶飛於上,魚躍於下,上下察之至者也,愚不肖之夫婦可以與知,可以能行,則常道盡矣,此所以謂造端乎夫婦者也;孝弟之至,通乎神明,光乎四海,無所不通,則至道成矣,此所謂及其至也,察乎天地者也。
上蔡謝氏曰:鳶飛戾天,魚躍於淵,非是極其上下而言,盖真箇見得如此,此正是子思喫緊道與人處,若從此解悟,便可入堯、舜氣象。
河東侯氏曰:前章言唯聖者能之,子思恐學者以謂中者之道極乎髙深,不可及而止也,故又曰君子之道費而隠,皆日用之事,雖夫婦之愚不肖,亦能知之,亦能行之,及其至則雖聖人亦有所不知不能焉。謂其不能者,非聖人不能於此,力有所不逮也。如孔子問禮於老聃,訪官名於郯子,謂異世之禮制,官名之因革,所尚不同,不可强知故也。又如聖而不可知之神大德祿位名夀,舜之必得而孔子不得。又如博施濟衆修己以安百姓,欲盡聖人溥博無窮之心,極天之所覆極地之所載無不被其澤者,雖堯、舜之仁亦在所病也。又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日用之費民固由之矣,其道中庸則安能人人知之?雖使堯、舜之為君,周、孔之為臣,所過者化所存者神,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其化者不越所過者爾,又安能使窮荒極遠,未綏、未動、未過者皆化哉?此亦聖人之所不能也。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君子胡不慥慥爾。
橫渠張氏曰:所求乎君子之道四,是實未能,道何嘗有盡?聖人,人也,人則有限,是誠不能盡道也。聖人之心則直欲盡道,事則安能得盡?如博施濟衆,堯、舜實病諸,堯、舜之心其施直欲至於無窮方為博施,然安得若是?修己以安百姓,是亦堯、舜實病之。欲得人人如此,然安得人人如此。
藍田吕氏曰:此章言治己治人之常道也。茍非其人,道不虚行,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故道雖本於天,行之者在人而已。妙道精義,常存乎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間,不離乎交際酬酢應對之末,皆人心之所同,然未有不出於天者也。若絶乎人倫,外乎世務,窮其所不可知,議其所不可及,則有天人之分,内外之别,非所謂大而無外,一以貫之,安在其為道也與?柯斧之柄也,而求柯於木,其尺度之則固不遠矣,然柯猶在外,睨而視之,始得其則;若夫治己治人之道,於己取之,不必睨視之勞,而自得於此矣。故聖人推是心也,其治衆人也以衆人之道而已,以衆人之所及知責其所知,以衆人之所能行責其所行,改而後止,不厚望也;其愛人也以忠恕而已,忠者誠有是心而不自欺,恕者推待己之心以及人者也,忠恕不可謂之道,而道非忠恕不行,此所以言違道不遠,孔子謂吾道一以貫之者也。其治己也以求乎人者,及於吾身,事父事君事兄先施之朋友,皆衆人之所能,盡人倫之至,通乎神明,光於四海,有性焉,君子不謂之命,則雖聖人亦自謂未能,此舜所以盡事親之道,必至瞽瞍底豫者也。故君子責己責人愛人有三術焉:以責人之心責己則盡道,所謂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者也;以愛己之心愛人則盡仁,所謂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者也;以衆人望人則易從,所謂以人治人改而止者也。庸者,常道也,事父孝,事君忠,事兄弟交朋友信。庸,德也,必行而已。有問有答,有唱有和,不越乎此者。庸,言也,無易而已。不足而不勉則德有止而不進,有餘而盡之則道難繼而不行,無是行也,不敢茍言以自欺,故言顧行;有是言也,不敢不行而自棄,故行顧言。言行相顧,知造乎誠實以自信,此君子所以慥慥造乎誠實之謂也。
建安游氏曰:……又曰:《孟子》言舜之怨慕,非深知舜之心,不能及此。據舜惟患不順於父母,所謂其盡孝也,《凱風》之詩曰“母氏聖善,我無令人”,孝子之事親如此,此孔子所以取之也。孔子曰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若乃自以為能,則失之矣。
河東侯氏曰:……又曰:此章道不遠人,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子思恐學者低看却理,故舉父子君臣兄弟朋友之常,雖聖人有所未能以明之。父子之仁天性也,君臣則義也,兄弟亦仁也,朋友亦義也。孔子自謂皆未能,何也?只謂恕己以及人,則聖人將使天下皆無父子無君臣乎?盖以責人之心責己,則盡道也。夫聖孔子不居此四者,聖人言未能,亦不得已也。《孟子》曰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於父子也,義之之於君臣也,禮之於賓主也,知之於賢者也,聖人之於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孔子,聖人也,聖人人倫之至,豈有不能哉?云未能者,非不能也,有命焉,有性焉,不得不可以為悦者也。事君而盡臣道焉,不得乎君,猶以為未盡也;事親而盡子道焉,不得乎親,猶以為未盡也;事兄弟朋友亦然。若己盡其道而不得焉,自曰能之,非也。舜之於堯,堯之於舜,君臣之道盡也,過此焉謂之盡者,吾未見其可也。以孔子之聖猶曰未能者,此也,然而不敢厚誣天下,而曰終不能者,猶幸其一二焉,故皆曰未能,亦聖人之時中也。雖然,命也者,性存焉,故又繼之以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慥慥而誠實至於中,則不敢不勉也。《孟子》曰欲為君盡君道,欲為臣盡臣道,二者皆法堯、舜而已。今人有君親,而不盡其心以事焉,曰聖人猶未能盡,而曰恕己以及人,皆非也,是禍天下君臣父子也。
范陽張氏曰:先察知一己之難克,然後察見天下皆為可恕之人,不敢妄責備焉;皆曰求者所以致察也,夫自以為能則止矣。故終身不能,自以為未能,則皇皇汲汲,其敢已邪?《羑里操》曰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此臣以事君而未能之意;舜祗見瞽瞍,負罪引慝,此子以事父未能之意。
四明宣氏曰:道之在人,人皆可能及其至也,雖聖人猶以為難。君子之道四,人倫之大者莫過如此。孔子以恕求諸人,不敢以其難者責諸人;以忠責乎己,不敢以其易者信乎己。故所求乎子以事父,在我不敢自信其能也,且子之事父,使若愚夫愚婦皆知有尊,孰不可以為孝,況於聖人何不能之有?惟夫人情之變無窮,而居其間者有出於意料之所不及,故雖聖人不敢自信以為能。推是而論,則舜之所以處父子,伊尹、周公之所以處君臣,舜、周公之所以處兄弟,自後世觀之,曰父子,曰君臣,曰兄弟,固以為聖人可以無愧,自聖人觀之,終不敢自信以為能至。若朋友先施之缺,聖賢所講,猶曰不可竭人之忠,而曾子、子夏相與切責之深,降此未必能受,然則處朋友之間,又敢自必其能邪?凡人處己待人,每以為吾無慊然者,其終必至於歸過於人而後己。是非紛爭,彼此各立,相刃相靡,綱常或紊,皆聖道不明之故。然則忠恕一貫之學,其可忽諸?

卷一百二十八
《中庸》第三十一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於人,則無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
建安游氏曰:素其位而行者,即其位而道行乎其中,若其素然也。舜之飯糗茹草若將終身,此素貧賤行乎貧賤也。及其為天子,被袗衣鼓琴,若固有之,此素富貴行乎富貴也。飯糗、袗衣,其位雖不同,而此道之行一也,至於夷狄患難,亦若此而已。道無不行,則無入而不自得矣。盖道之在天下,不以易世而有存亡,故無古今;則君子之行道不以易地而有加損,故無得喪。此君子之得於心者然也。至於在上位不陵下,知富貴之非泰也;在下位不援上,知貧賤之非約也。此唯正己而不求於人者能之,故能上不怨天,以在我者有義也;下不尤人,以在物者有命也。此君子之見於行者然也。盖君子為能循理,故居易以俟命,居易未必不得也,故窮通皆好;小人反是,故行險以徼幸,行險未必常得也,故窮通皆醜。學者要當篤信而已。射有似乎君子者,射者發而不中,則必反而求其不中之因,意者志未正邪?體未直邪?持弓矢而未審固邪?然而不中者,寡矣。君子之正身亦若此也。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而已,而何怨天尤人之有哉?失諸正鵠者,行有不得之况也。

君子之道,譬如行遠必自邇,譬如登髙必自卑。《詩》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耽;宜爾室家,樂爾妻帑。”子曰:“父母其順矣乎。”
兼山郭氏曰:《易》曰“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推是而言,聖人之道與天下之至理皆易知易從,而天下莫能從之者,凡以行之不自邇自卑故也。惟其自邇自卑所以易知易從,而終於必達其成德也。反在於真積力久不息之後,所以莫能知莫能從,此中庸之難能也。《孟子》曰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底豫,瞽瞍底豫而天下化,則化天下者必始於順父母,父母之道必始於樂室家同兄弟,夫何難哉?顧行之不至而已。《關雎》之詩用之鄉人,用之邦國,亦此之謂也。
晏氏曰:《常棣》本燕兄弟之詩,乃曰妻子好合者,盖人之兄弟,少長嬉戱,譬如新昏,初未嘗不和,良由娶婦,則外姓入家,争長競短,為人夫者唯婦言是用,則兄弟始不和矣。故兄弟之翕者,必本於妻子之合焉。《書》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故順於父母必本於兄弟之和焉。昔舜之孝,釐降二女於媯汭,觀厥刑於二女,有欽哉之語,則妻子之合可知矣。故雖傲象有言二嫂使治朕棲,不以為愠,亦誠信而喜之,非兄弟之和乎!所以父頑母嚚,亦能順之而克諧以孝也。

子曰:舜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廟饗之,子孫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夀。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故栽者培之,傾者覆之。《詩》曰“嘉樂君子,憲憲令德;宜民宜人,受禄於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故大德者必受命。
鄭氏曰:保,安也。名,令聞也。材,謂其質性也。篤,厚也,言善者天厚其福,惡者天厚其毒,皆由其本而為之。栽,猶殖也。培,益也。覆,敗也。憲憲,興盛之貌。保,亦安也。佑,助也。
孔氏曰:此一節明中庸之德。故能富有天下,受天之命也。舜禪與禹,何言子孫保之?謂子孫承保祭祀,周時,陳國是舜之後也。天之生物,隨物質性而厚之,善者厚其福,舜、禹是也;惡者厚其毒,桀、紂是也。己德自能豐殖,天則因而培益之;無德自取傾危,天則因而覆敗之。所引《詩·大雅·嘉樂》之篇,美成王之詩。嘉,善也,言成王憲憲然有令善之德。宜民,謂宜養萬民。宜人,謂宜官人。故天乃保安佑助,命為天子,又申重福之。記者引證大德必受命之義,《詩》本文,“憲憲”,為“顯顯”。
河南程氏曰:知天命是逹天理也,必受命是得其應也,命者是天之付與,如命令之命。天之報應皆如影響,得其報者是常理也。然而細推之,則須有報應,但人以淺狹之見求之便為差互,天命不可易也,然有可易者,唯有德者能之。如修養之引年,世祚之祈天永命,常人之至於聖賢,皆此道也。
藍田吕氏曰:中庸之行,孝弟而已。如舜之德位皆極,流澤之遠,始可盡孝,故禄位名夀之皆得,非大德其孰能致之?一本云:天命之所屬,莫踰於大德,至於禄位名夀之皆極,則人事至矣,天命申矣。行父母之遺體敢不敬乎,則敬親之至,莫如德為聖人,尊為天子之大也;以天下養,養之至也,則養親之至,莫如富有四海之内之盛也;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則繼親之至,莫如宗廟饗之,子孫保之久也。舜之德大矣,故尊為天子,所謂必得其位;富有四海之内,所謂必得其禄;德為聖人,所謂必得其名;宗廟饗之,子孫保之,則福禄之盛,享夀攷而無疑也,所謂必得其夀。天之於萬物,其所以為吉凶之報,莫非因其所自取也。植之固者,如雨露之養,則其末必盛茂;植之不固者,震風淩雨,則其本先撥。至於人事,則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是皆因其材而篤焉,栽者培之,傾者覆之也。古君子既有憲憲之令德,而又有宜民宜人之大功,此宜受天禄矣,故天保佑之,申之以受天命,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是亦栽者培之之義與?又曰命雖不易,唯至誠不息亦足以移之,此大德所以必受命,君子所以有性焉,不謂命也。
建安游氏曰:中庸以人倫為主,故以孝德言之,雖外物不可必,要不害其有必得之理也。
延平楊氏曰:聖人之德無加於孝,故稱舜之德,以大孝言之。夫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此理之固然也,然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與夫人事之盡其力,無不齊也,而有所不同者,地有肥磽也。古之聖人之在上,豈獨舜而已哉?而禄位名夀之必得,獨惟舜為然,盖舜猶之生得其地也。當堯之時,上有好賢之誠心,下無蔽賢之私黨,雖商均之不肖,宜若宗廟弗饗子孫不能保也,而又有禹以繼其後,此禄位名夀所以皆必得也。若孔子之厄窮,則異於是矣。當衰周之時,猶之生非其地也,雖其雨露之滋,而牛羊斧斤相尋於其上,則其濯濯然也,豈足怪哉?然顔、蹠之夭夀,不齊何也?老子曰死而不亡夀也,顔雖夭其不亡者猶在也,非夫知性知天者,其孰能識之?
河東侯氏曰:《易》曰“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鬼神之為德誠而已。前曰微之顯,誠之不可揜而繼之。以舜其大孝也與!舜匹夫也而有天下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以天下養,宗廟饗之,子孫保之,孝之大也,此所謂必得者,先天而天弗違也。孔子亦匹夫也,亦德為聖人也,而不得者,後天而奉天時也。必得者理之常也,不得者非常也,得其常者舜也,不得其常者孔子也。舜之必得而為舜之事功,舜之中庸也;孔子不得而為孔子之事業,孔子之中庸也。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者也。然而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栽者培之,傾者覆之,如孔子者培之邪?覆之邪?何其窮也?曰培之覆之,非謂如孔子者也,孔子德為聖人,其名與禄夀孰御,固已培之矣,孟子所謂天爵者也,何歉於人爵哉?《詩》曰“嘉樂君子,憲憲令德;宜民宜人,受禄於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天非特私於聖人也,保佑其命,申順其理而已。天且弗違是也,聖人何與焉?舜自匹夫而有天下,栽者培之也;桀自天子而為匹夫,傾者覆之也。天非為舜桀而存亡之也,理固然也,故曰大德必受命,必言其可必也。
新安朱氏曰:此第十七章。子孫,謂虞思、陳胡公之屬。舜年百有十歲,材質也,氣至而滋息為培,氣反而游散則覆。假,當依此作“嘉”。憲,當依《詩》作“顯”。申,重也。受命者,受天命為天子也。此章由庸行之常推之以極其至,見道之用廣也,而其所以然者,則為體微矣,後二章亦此意。又曰:程子、張子、吕氏之説備矣,楊氏所辨孔子不受命之意,則亦程子所謂非常理者盡之,而侯氏所推,以為舜得其常而孔子不得其常者,尤明白也,至於顔蹠夀夭之不齊,則亦不得其常而已。楊氏乃忘其所以論孔子之意,而更援老耼之言,以為顔子雖夭而不亡者存,則反為衍説而非吾儒之所宜言矣。且其所謂不亡者,果何物哉?若曰天命之性,則是古今聖愚公共之物,而非顔子所能專,若曰氣散而其精神魂魄猶有存者,則是物而不化之意,猶有滯於冥漠之間,尤非所以語顔子也。侯氏所謂孔子不得其常者善矣,然又以為天於孔子固已培之,則不免有自相矛盾處。盖德為聖人者,固孔子之所以為栽者也,至於禄也,位也,夀也,則天之所當以培乎孔子者,而以適丁氣數之衰,是以雖欲培之而有所不能及爾,是亦所謂不得其常者,何暇復為異説以汨之哉?
延平周氏曰:《傳》曰父子之道天性也。舜之大孝言天性也,有天性所以致天德,故曰德為聖人;有天德所以獲天位,故曰尊為天子;有天位所以享天禄,故曰富有四海;有天位有天禄則天祚之所以傳,故曰宗廟饗之,子孫保之。
海陵胡氏曰:子孫保之者,武王下車而封舜之後胡公滿於陳,是子孫長保其福禄也。尊為天子,是必得其位也;竭天下之産以奉一人,是必得其禄也;萬世而下言帝王者,必稱堯、舜,是必得其名也;舜年三十而登庸,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是必得其夀也。宜民者,興庠序,務農桑,使男不釋耒,女不廢機,薄賦斂,節用度,若此之類,是宜民也。宜人者,内朝廷,外方國,自宰輔以至於百執事,自方伯連率以至於邑宰里長官,皆得其人,人皆稱其職,若此之類,是宜人也。
嚴陵方氏曰:舜不傳於子而傳於賢,乃曰子孫保之,何哉?盖聖人則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也,舜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乃天下之所饗,萬民之所保,宗廟饗之,子孫保之,孰大於是?
江陵項氏曰:上四章已極言用力之隐,故自此以下三章皆言道之功用,以明其費,獨以舜、武王、周公言之者,皆處人道之變,可以見聖人之功用也。舜居側微,父母欲殺之,本無得位得禄得名得夀之理,文王事商而武王以兵取之,武王與子而周公以臣代之。皆處危疑之地,而舜卒受命,天不能窮也;武王卒不失顯名,人不能訾也;周公闡幽明之情,極古今之變,為武王立八百年之紀綱制度,使在天之靈慰喜而無憾,萬世之下祖述而無以踰也。此皆功用之至難而極盛者也,然而用力之初,則甚隐矣,故皆以孝言之。孝者,仁心之所發也,天下之實者莫加焉,於武王、周公之事獨言喪祭,亦此意也。知至於舜謂之大知,行至於舜謂之大孝,舜為人道之極,萬世仰之不可加也。周為王制之備,萬世由之,不可易也。此盖古之盡倫盡制者,故舉之以為訓也。宜民,以在下者言之;宜人,則尊卑遠近無不包也。又舉文王之無憂者,明舜與武王、周公所居之地,皆不若文王之易,於以見獨舉舜、武王、周公之意也。
建安真氏曰:舜以聖人之德,居天子之位,其福禄上及於宗廟,而下延於子孫,此所以為大孝也。然舜所知者孝而已,若禄位名夀則天實命之,非舜有心於得之也。孔子以天之眷舜如此,因言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質而加厚焉,其本固者雨露得以滋培之,其本傾者風霜得以顛覆之,其培之也非恩之也,其覆之也非害之也,咸其自取焉耳。又引《詩》以明之,以見大德者之必受命。知舜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宗廟饗之,子孫保之,然後為大孝,則夏、商後王,不敬厥德,而至於覆宗絶祀者,其為不孝可知。
永嘉薛氏曰:舜之受命,所謂與天地合其德者,原其宗本不過充事親之孝,天因材而篤之耳。栽培傾覆,皆天道之當然者,舜何與焉?達天之德而不能得天者,未之有也,而況於邇者乎?
四明宣氏曰:大孝惟於舜見之,《書》與《孟子》論舜之孝,皆言孝之始,《中庸》論舜之孝,則言孝之終。盖《書》與《孟子》指其事親之實,《中庸》則發明其用功之大。
蔡氏曰:自此至治國,其如示諸掌,言國治天下平之事,舜性之者也,故曰大孝,大孝者,不違乎天。武王、周公反之者也,故曰逹孝,逹孝者,不違乎人。天人之難格,人鬼之難享,聖人莫不各極其感應之妙,子思舉此以明顯而為天下國家者,宜無有毫釐之不平且治也,故前以鬼神為德之盛者起義,而復以明郊社禘嘗之義者結之也。又曰大孝、大德、大道,皆以天道而為言;達孝、達德、達道,皆以人道而為言。

卷一百二十九
《中庸》第三十一
子曰:無憂者其唯文王乎!以王季爲父,以武王爲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纉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爲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武王未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爲大夫,子爲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爲士,子爲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
建安游氏曰:武王之事,言聖人所優為也,故曰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謂之不失則與必得異矣。乃如其道則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廟饗之,子孫保之,與舜未始不同也。
延平楊氏曰:武王之武,蓋聖人之不幸非其欲也,然而身不失天下之顯名者,以其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故也。謂之不失,與舜之必得異矣。故《泰誓》曰“受克予,非朕文攷有罪,惟子小子無良”,蓋聖人雖曰恭行天罰,而猶有受克予之言,不敢自必也。謂之不失,不亦宜乎?
河東侯氏曰:中庸之道,參差不同,聖人之時中,當其可而已。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此文王之中庸也。舜以匹夫而有天下,此舜之中庸也。武王纉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武王之中庸也。此謂不失天下之名者,非謂武王之有天下不及舜也,謂之天下之顯名,内宗廟饗之,子孫保之,易地皆然故也。有一毫不與舜受天下之心同,有一人不謳歌獄訟而歸之,非中也,篡也,尚有顯名哉?武王末年方受天命,而有天下未及有作,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先公之禮,喪葬之制,皆古先所未有也,此又周公之時中也。
海陵胡氏曰:上言舜以匹夫積德而有天下,此言周家累世積德而有天下。以為天子,凡父能作之,或無子以述成之;子能述之,或無父以倡始之。堯、舜之子則朱、均,舜、禹之父則瞽、鯀,三聖父子之間不令如此,唯文王以王季為父,以武王為子,王季作之,文王述成之,文王作之,武王述成之,上有賢父,下有聖子,夫何憂哉?聖人非其道,非其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也。武王仗大義,誅殘賊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而又尊為天子。
兼山郭氏曰:有憂莫如舜,無憂莫如文王。憂勤者文王也,無憂者後人之言文王也。
延平黄氏曰:舜言德為聖人,而武王不言者,其避文王歟?此亦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不及文王之意。然而功之為盛也,不足以德言。
晉陵喻氏曰:父作之,子述之,文、武之心一也。大勲未集,其勢然也,壹戎衣而有天下,亦其勢然也,堯、舜、湯、武,易地而皆然也。然則曰予有慚德,何也?聖人之不得已也,何為不得已?曰天命也,其可已乎?非湯、武,天下之禍寜止如夏、殷之季而已哉?當是時,猶有管叔、蔡叔、霍叔也,猶有武庚、淮夷也,故曰予弗順天厥罪惟均,然則湯、武之事,其心可知矣,如此,故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孔子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孟子曰天,吏也。學者其可信矣,不然,安有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廟饗之,子孫保之,乃與舜同稱哉?《禮》曰後世雖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言時不同也。

闽南姚斌 发表于 2014-6-25 21:46:26

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脩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為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郊社之禮所以祀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施氏曰:舜之大孝,則充而塞乎天地,溥而横乎四海;武王、周公之達孝,則施諸後世而無朝夕,推而放諸四海而準,何則?蓋德諧頑嚚,則己所獨也。故於舜謂之大孝,繼志述事則人所同也,故於武王、周公謂之達孝,非帝王之德有優劣,易地則皆然。
建安真氏曰:自“無憂者其唯文王乎”以下至此章,亦猶前章之稱舜也。大抵為人君,以光祖宗遺後嗣為孝。周自大王實始剪商,至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武王遂成之,躬衣戎服,誅獨夫受而有天下,此武王之繼志述事也。周公追王大王、王季,祀先公以天子之禮,又制禮作樂,使世世子孫奉承宗廟之祀,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此周公之繼志述事也。舜之孝,如天之不可名,故曰大;武王、周公之孝,天下稱之無異辭,故曰達。後世人主有志於孝治者,當合大舜、文、武、周公之事而攷之。蓋大舜以瞽瞍為父,處人倫之變者也;文王以王季為父,處人倫之常者也。舜、文所遇不同,而其心則一。使舜遇文王之時,必能盡處常之道;使文王遇舜之時,亦必能盡處變之方,所謂易地則皆然也。至於繼志述事,則當持守而持守,固繼述也;當變通而變通,是亦繼述也。
晉陵喻氏曰:學者或疑武王之事不出於《中庸》,故夫子稱舜,稱文王,而後繼以武王、周公之事,而加詳焉。其曰達,又曰善繼善述,又曰孝之至者,尚何疑於武王哉?

卷一百三十一
《中庸》第三十一
凡爲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修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則不眩,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財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惡,所以勸親親也;官盛任使,所以勸大臣也;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日省月試,既稟稱事,所以勸百工也;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繼絕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凡爲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
温陵陳氏曰:古之為天下者,賴諸侯以治之,比之建萬國親諸侯,是其意也。然有畿内之諸侯,畿内屬乎天子,自畿之外環視天下,皆諸侯也,故諸侯能懐之,則天下畏之。舜於類帝之後,即行巡狩之禮,人以為舜之警動諸侯,而不知舜之巡狩,所以慰安之也,武王《時邁》之詩亦此意也。然必繼絶舉廢者,蓋諸侯世有其國,而不至於廢絶者也。殷能革夏之天下而不能革夏之諸侯,周能革殷之天下而不能革殷之諸侯,故其廢絶者,亦從而繼之舉之。
建安眞氏曰:九經之說,朱熹盡之矣。或謂《大學》先言誠意正心而後修身,《中庸》九經之序乃自修身始,何邪?曰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此所謂敬也。敬則意誠心正在其中矣。諸儒以一為誠,何也?曰天下之理,一則純,二則雜,純則誠,雜則妄,修身不一善惡雜矣,尊賢不一邪正雜矣。不二不雜,非誠而何?故舜曰惟一,伊尹曰克一,《中庸》曰行之者一。
永康陳氏曰:九經,為政以德為本也,堯、舜至治之所由出也,此一定不易之理。欲知其要,即是以心達心;欲知其道,只是居敬行簡。故九經必自吾身而出。修身,則道立有本也;尊賢,則不惑本固也;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愛始達也;敬大臣,則不眩,則民具爾瞻也;體羣臣,則士之報禮重,上下交孚也;子庶民,則百姓勸相勉於善也;來百工,則財用足,經制有餘也;柔遠人,則四方歸之,視猶父母也;懐諸侯,則天下畏之,如臨師保也。

卷一百三十二
《中庸》第三十一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
建安游氏曰:欲誠其意先致其知,故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學至於誠,身安徃而不致其極哉?以内則順乎親,以外則信乎友,以上則可以得君,以下則可以得民。此舜之允塞,所以五典克從也。
海陵胡氏曰:必先得上之信任,然後道得以行,民得以治;朋友信之,然後聲譽聞逹。可以取信於上,朋友未信,況可取信於君乎?閨門之内,其親且未能順,朋友肯信之乎?順親有道,當以至誠自持其身,何者?凡所爲善則親喜悦,所爲不善則親愧辱,故不能以至誠自持,則不順其親矣。事有善惡,若誠於惡,則失所以誠身之道,當明於善而固執之,然後可以誠身矣。
廣安游氏曰:此言爲人輔相佐其君治天下之道也。天子之相,名爲人臣,實行君之事,治君之民,用君之爵禄以爲賞,用君之刀鋸以為罰,生殺進退皆得專之,此之謂宰相之事,不如此不可以為政,然必得其君,然後可以如此。然獲乎上必信乎友,舜之道信於四嶽而後獲乎堯;禹之道信於契、臯陶然後獲於舜;周公不爲召公所說,則周公以爲憂,求所以釋召公之意而作《君奭》,召公既説,周公獲乎成王矣;管仲見信於鮑叔而獲乎威公;子産見信於子皮而獲於鄭伯;古之人臣莫不如此。然不順乎親則不能信乎朋友,蓋君子之道自内以及外,自近以及遠,於其親而不順,況能及他人乎?《孟子》論舜,專言其得乎親而後可以治天下。此章所言,全以舜為法,故曰不以舜之所以事堯事君,不敬其君者也。舜爲堯相,上獲乎堯,下見信乎禹、稷、契、臯陶,其道蓋出於此。順乎親又必反諸身,舜之事親正如此,瞽瞍不豫常反求諸己,負罪引慝,終至於瞽瞍亦允若。志諴感神,此順乎親必反身以誠而後可也。誠身有道,必明乎善,舜之誠身,亦本於此。《孟子》曰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記》曰舜其大智也歟!舜好問而好察邇言,此則舜之明善也。不明乎善,則下不知人,上不知天,而不得中庸;不得中庸,則不能誠身矣。

卷一百三十五
《中庸》第三十一
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上焉者,雖善無徴,無徴不信,不信民弗從。下焉者,雖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從。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徴諸庶民,攷諸三王而不謬,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動而世為天下道,行而世為天下法,言而世為天下則,遠之則有望,近之則不厭。《詩》曰:“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庶幾夙夜,以永終譽。”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譽於天下者也。
髙要譚氏曰:化民之道,則當本之於身。彼上焉者專言道德,雖善矣,然微妙而無徴;下焉者專言刑政,雖善矣,然卑陋而不尊。是二者,皆不足以示信於民,而民弗從焉。唯君子之道,一本於身,蓋身者,實理之所在而仁義禮知所從出也。求之在我既有可言之實,驗之於民則亦天下之所同,然自堯、舜三代以來,未有舍是而能化天下者,故攷諸三王,為不繆也。是道之大,可與天地並立,故建諸天地,為不悖也;是道出於天命之性,其理為不欺,故質諸鬼神,為無疑也;是道前聖之所共傳,後聖之所當用,以人治人,古今一理,故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也。
廣安游氏曰:古之聖賢以有名譽為貴,名譽以蚤為貴,名譽蚤則人信之也蚤。人信之也蚤,則其化民成俗也易為力矣。大道之行,天下為公,而毁譽信如舜之側微,年方三十,耕於歴山,漁於雷澤,陶於河濵,而人之從之也如歸市,此所謂蚤有名譽於天下者也。及至後世人之如舜者,亦未易得也,故名譽難致,而有名譽者或失之不公而毁之,繫於人者,始輕矣。孔子曰“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稱”,《孟子》曰“令聞廣譽施於身”,以此觀之,古之聖賢,亦以名譽為貴。

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辟如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辟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
河南程氏曰:孔子既知宋桓魋不能害己,又卻微服過宋;舜既見象之將殺己,而又象憂則憂,象喜則喜。國祚長短自有命數,人君何用汲汲求治。禹、稷救飢溺者,過門不入,非不知饑溺而死者自有命,又卻救之如此,其急數者之事,何故如此,須思量到道並行而不相悖處,可也。
建安游氏曰:中庸之道,至仲尼而集大成,故此書之末,以仲尼明之。道著於堯、舜,故祖述焉;法詳於文、武,故憲章焉。體元而亨,利物而貞,一喜一怒,通於四時,夫是之謂律天時。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使四方之民各安其常,各成其性,夫是之謂襲水土。上律天時則天道之至教修,下襲水土則地理之異宜全矣。故博厚配地無不持載,髙明配天無不覆幬,變通如四時之錯行,照臨如日月之代明,小以成小,大以成大,動者植者皆裕如也,是謂並育而不相害;或進或止,或久或速,無可無不可,是謂並行而不悖。動以利物者,知也,故曰小德川流;静以裕物者,仁也,故曰大德敦化。言川流則知敦化者仁之體,言敦化則知川流者知之用。
河東侯氏曰:自吾説夏禮杞不足徴至此,皆言仲尼之事。仲尼不有天下,修此道以傳天下後世,能永終譽者也,故繼之曰仲尼祖述堯、舜。堯、舜之道,天理中庸也,道不為堯桀存亡,非出於堯、舜者也,堯、舜能由之爾,仲尼亦由此道順此理無加損焉,故曰祖述堯、舜。祖猶因也,述猶仍也,因仍其道而不作也,述與述而不作之述同。憲章文、武,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法度猶未大備也,故曰祖述。文、武之道,堯、舜之道也,法度章,禮樂備,有儀可象,有物可則,故曰憲章。上律天時則天明也,下襲水土,因地利也;無不持載,無不覆幬,其廣大也;如四時之錯行,其變通也;如日月之代明,其不息也;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從容中道也。顔子見其所立卓爾,雖欲從之未由也,已是也。小德川流,其日用處,禮儀三百、威儀三千是也;大德敦化,其存主處,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於天是也。此孔子之所以為大也。子曰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孔子之學,自率性之謂道,至天地之所以為大也,馴而致之耳。聖人雖生而知之,然好古敏以求之之心,未嘗無也。其間參差不齊,小大抑揚,或進或退,或久或速,事雖不同,其於時中則無異也。猶《乾》之諸爻,或潛或見,或躍或飛,反復進退,皆期於道,則一也。《易》曰“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者,孔子也。辟如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萬物所以並育而不相害也;辟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道所以並行而不相悖也。天地之所以大,仲尼之德也。《傳》曰“唯天為大,唯堯則之”,仲尼則之也。
延平楊氏曰:堯、舜,道之大成也,文、武蓋聞而知之者,故於堯、舜則祖述之,以其道之所從出也;其文至周而大備,故於文、武則憲章之。憲,法也;章,章之也。用之吾從周是也。上律天時則天明也,下襲水土因地利也,故能與天地之大相似也。自萬物並育,至大德敦化,則與天地一矣。故不曰仲尼之大,而曰天地之所以為大,蓋聖人與天地一體也。論聖人以明天地之道,言天地以見聖人之德,無二致也。
廣安游氏曰:凡後世之法度禮樂,皆由堯、舜而來,而其為法章明於後世,則莫盛於文、武之時,所以於堯、舜言祖述,於文、武言憲章也。攷之於《春秋》,以堯、舜之道撥大亂反之正,此其祖述憲章者也。《春秋》具四時及災異之事,此其上律天時者也;《春秋》記諸夏之事山川之異,此其下襲水土者也。非特《春秋》然也,見其禮而知其政,聞其樂而知其德,無不然也。持載覆幬,言其道所包之廣大也;錯行代明以至川流敦化,言其道之通變而泛應曲當也。
延平周氏曰:帝道成於堯、舜,王道備於文、武。帝道辟則神也,故孔子祖述之而已;王道辟則明也,故孔子憲章之也。律天時所以興天下之大順,因水土所以致天下之大利,有大順則天人所以和,有大利則天人所以同。和同天人之際而無間者,孔子也。唯其與天人無間,故言其廣大,則如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言其變通,則如四時之錯行;言其能微能顯,則如日月之代明。天地之育其物,則與之並育而不相害;天地之行其道,則與之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則出入可也,故川流。所謂川流者,合所謂敦化萬殊而歸乎一也;大德則不踰閑,故敦化者,如《行葦》之詩是也。所謂化者,如《汝墳》之詩是也。至乎並育而不相害,並行而不相悖,則極矣,而又能有小德川流,有小德則已矣,而又能有大德敦化,蓋能崇,能卑,能粗,能精者,乃其聖也。然終必曰天地之所以為大者,言天地之為大,則天地也;天地之所以為大,則孔子也。此孔子所以為成能者。
莆陽林氏曰:自鴻荒茫昧之時,道即在人日用飲食之間,無人摘出道之大原,堯、舜始發之。仲尼祖述之者,述其道統所自出也。憲章文、武者,謂夫子去文、武之世為甚近,文、武之道夫子躬行憲法之於身,昭昭然常章著也。律天時,謂隨時出處,可以速則速,可以久則久,可以仕則仕,非律天時,安能如此?襲水土,謂五方之俗皆能諳識,當時之齊、之楚、之宋、之衞,非襲水土何以如此?如四時之錯行者,夫子之時也,如焚石爍金之時,一隂之所生固隂,沍寒之時,一陽之所生,隂中生陽,陽中生隂,此之謂錯行也。如日月之代明者,夫子之道,如日往則月來,寒往則暑來,此之謂代明也。
馬氏曰:祖述堯、舜,憲章文、武,體人道也;上律天時,體天道也;下襲水土,體地道也。人道成於堯、舜,備於文、武,故於堯、舜則祖述之,於文、武則亦憲章之。盖堯、舜,帝道之盛者也;文、武,王道之備者也。天之變通在於時,故於時則上律之;地之發育在於水土,故於水土則下襲之。律,言其所法也;襲,言其因之也。天地人之道備於我,故辟如天地,無不持載,無不覆幬。言其體也,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言其用也。天地之育萬物,孔子與之並育而不相害,天地之行道,孔子與之並行而不相悖。此孔子之道,其妙至於神而不可測,泯然與天地為一體矣。小德出而成物則如川之流,大德體而成己其妙至於敦化。
長樂陳氏曰:道原出於堯、舜,祖述者,以為宗主也;禮法備乎文、武,憲章者,以為準度也;變通莫大乎四時,律之者,法之也;生養莫大乎水土,襲之者,充之也。故如天地之覆載,即前所謂博厚配地,髙明配天,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即前所謂悠久無疆,物並育,道並行。川流敦化,即前所謂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此天地所以為大,即前所謂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而仲尼得之,不曰仲尼而曰天地者,仲尼其天地歟!
霅川倪氏曰:祖,始也;述者,述而不作之述。於堯、舜曰祖述者,《書》之斷自唐、虞是也。憲,法也;章,文章也,“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是也。上律天時,律,法也,作《春秋》而先春後秋是也。襲水土,襲,因也,重也,述職方以除九邱是也。持載,如坤之厚德載物也;覆物,如天之徧覆無所不及也。季札美舜“如天之無不覆,如地之無不載”,是夫子之德與舜同矣。《易》曰“與四時合其序”,合其體也,此曰錯行,合其用也;《易》曰“與日月合其明”,合其體也,此曰代明,合其用也。
江陵項氏曰:此以下凡三章,引夫子之道德以明性者之事。堯、舜以道言,文、武以事言,天時水土亦然。覆載,言其大德;錯行代明,言其小德。
嚴陵喻氏曰:夫子之時去堯、舜雖遠,而其道常存,故從而祖述,祖也,述也,皆本之之謂也。去文、武為近,而其典具在,故得以憲章,憲也,章也,皆法之之謂也。
新定錢氏曰:祖述堯、舜,道統傳也;憲章文、武,治具備也;上律天時,健也;下襲水土,順也。自其日用言之,則如百川之分流;自其大原言之,則如造化之醇厚。

卷一百三十八
《表記》第三十三
子言之,君子之所謂義者,貴賤皆有事於天下。天子親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故諸侯勤以輔事於天子。
孔氏曰:自此至“便人”一節,明天子以下各有其事,又明舜、禹、文王、周公之德,皆能上事天帝,下庇四方。天子事上帝,諸侯事天子,是貴賤皆有事於天下。案《小宰》注云“天地大神,至尊不祼”,此祭上帝有秬鬯者。凡鬯有二,若和之以鬱,謂之鬱鬯,鬱人所掌是也,祭宗廟則用以灌也;若不和鬱,謂之秬鬯,鬯人所掌是也。謂五齊之酒以秬黍為之,以芬芳調暢,故言秬鬯得以事上帝。
藍田吕氏曰:自此至“自謂便人”一章,言君子之義以仁禮事上,以仁禮使下。事上者不可以不事事,使下者不可以不自治,故貴賤皆有事於天下。親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雖天子必有事焉,況於諸侯乎?所謂義者不可以不事事,故也。名之浮於行則失實,失實者身且不信,何以使民?故先王制行以諡死,尊死者之名而易之,雖身兼數善,猶取一善而名之,如文王非無武,武王非無文,止取其一以為諡,唯恐名浮於行以欺於民,此使下不可以不自治者也。仁者忘己,以與天下共者也,其事上也,雖有庇民之大德,不敢有君民之心,故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小心而畏義,求以事君而已,此忘己而事上者也。其使下也,雖有庇民之大德,亦不敢以君道自有,故不自大其事,不自尚其功,以求下賢而已,此忘己而使下者也。有大德者易於忘己而使下,難於忘己而事上,非舜、禹、文王、周公,不足以當之,故曰仁之厚也。役,用也。恭者不侮,儉者不奪,忘己而與天下共者也,推是心也,求以用仁,其近之矣。信者不欺,讓者不争,篤實而卑遜,非先王之德行而不行也,推是心也,求以用禮,其無過矣。君子之事上也以仁與禮,其使下也亦以仁與禮而已。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儉於位而寡於欲者,儉也,有信存焉;讓於賢,卑己而尊人,小心而畏義,求以事君者,讓也,有恭存焉;故以仁禮事其上者,主於儉與讓而信恭存焉。不自大其事,不自尚其功,以求處情者,信也,有儉存焉;過行弗率,以求處厚,彰人之善,而美人之功,以求下賢者,恭也,有讓存焉;故以仁禮使其下者,主於信與恭而儉讓存焉。故恭儉以求役人,信讓以求役禮,交相為用而不可亂也,以此事上受天之命矣,以此使下民之攸歸矣。天命,難諶者也,得不得猶不敢知,而聽之,又不敢以事而易其志,則又仁之厚矣;民情,易見者也,民所以敬尊於我有可致之道,故也此使下之報,所以異於事上之報。天人之勢不同也,以仁禮事上,莫如舜、禹、文王、周公;以仁禮使下,莫如后稷、舜之事堯,禹之事舜。皆將以天下而授之,而舜慎徽五典,納於百揆,賔於四門,納於大麓;禹思日孜孜,啓呱呱予弗子,惟荒度土功,皆虔修臣職不敢懈也。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猶服事殷,周公攝政七年,而復子明辟四聖人者,皆有君民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得乎仁禮之至者也。小心,柔道也,以柔道事上鮮不獲福,猶葛藟之施於條枚,以柔而附上,上無有不受也。后稷之教民稼穡,無此疆爾界,天下之利萬世之功也,其為烈也,非一手一足之所能及也,然猶不自以為功,自謂便習是事之人而已。利及天下後世,仁也,唯欲行之,浮於名禮也,與夫有君民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者,易地皆然,此使下得乎仁禮之至者也。

卷一百三十九
《表記》第三十三
子曰:虞、夏之道寡怨於民,殷、周之道不勝其敝。子曰: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
鄭氏曰:勝,猶任也,殷、周極文,民無恥而巧利,後世之政難復也。至矣,言後有王者,其作質、文不能易之。
孔氏曰:此總明四代質文之異。虞、夏政寛,殷、周文煩。敝,敗也。至,謂至極也。虞、夏之時,雖有其文,但文少而質多,故文不勝其質。殷、周雖有其質,亦質少而文多,故不勝其文。
藍田吕氏曰:虞、夏之道質,質者責人也畧,故寡怨於民。殷、周之道文,文者責人也詳,民之不從,則窮刑賞以驅之,故不勝其敝。虞、夏,質之至者也,故文不勝其質。殷、周,文之至者也,故質不勝其文。至者無以加也,後世王者欲尚質者無以加虞、夏之質,欲尚文者無以加殷、周之文也。三代所尚,非茍為異,亦各因時救敝而已。繼周者未有以救之,楊、墨、韓、莊,所以肆行於戰國也。
嚴陵方氏曰:寡怨於民,則知殷、周之民其怨為多也。曰不勝其敝,則知虞、夏之治僅能勝其敝而已。且虞、夏不曰無怨,止曰寡怨,何也?蓋民之不能無怨也久矣,祁寒暑雨天之所為也,猶且怨之。至矣者,言其文質不可以復加也,加乎虞、夏之質,則為上古之洪荒,加乎殷、周之文,則為後世之虚華,此其所以為至歟!然虞、夏非無文也,特其文不勝質耳。殷、周非無質也,特其質不勝文爾。殷尚質而此以其文為至者,蓋殷之文則存乎時,殷之質則存乎人,為其時之文,故人尚質以救之而已。若夫其道則瀆辭,是其時之為文也;其色則尚白,是其人之為質也。

子言之曰:後世雖有作者,虞帝弗可及也已矣。君天下,生無私,死不厚其子,子民如父母,有憯怛之愛,有忠利之教,親而尊,安而敬,威而愛,富而有禮,惠而能散。其君子尊仁畏義,恥費輕實,忠而不犯,義而順,文而靜,寛而有辨。《甫刑》曰:“德威唯畏,德明唯明。”非虞帝其孰能如此乎?
鄭氏曰:死不厚其子,言既不傳位,又無以豐饒於諸臣也。恥費不為辭,費出空言也。實,謂財貨也。辨,别也,猶寛而栗也。德所威,則人皆畏之,言服罪也。德所明,則人皆尊寵之,言得人也。
孔氏曰:此《經》特明虞帝之美已矣,言後世之君,雖有作者,比之虞帝不可齊及之也。生無私,言序爵必以德。子愛於民,如父母愛子也,愛民之志,悽愴惻怛,有忠恕利益之教。君子,謂虞朝之臣,君聖臣賢,是由舜而得然也。所引《甫刑》,今《尚書》,以明堯德,記者引以結舜德也。
河南裎氏曰:或問後世有作者,虞舜不可及,何也?子曰譬之於地,肇開而種之,其資育於物者,如何其茂也,久則漸薄矣,虞舜當風氣未開之時,又其德如此之盛,宜乎後世莫能及也。又曰如鳯凰來儀、百獸率舞之事,三代以降無此,蓋綏之斯來,動之斯和,聖人之神化上下,與天地同流者也。
藍田吕氏曰:此章言三代之治其久必敝,唯虞帝為不可及,蓋用於民而主於德爾。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若舜則事堯者也,所以治民之道可得而言,故後之言治者,所以稱舜而不及堯也。然則舜之治及堯之治,堯不自治而已,故曰後世雖有作者,虞帝弗可及也已。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財不必藏於己,力不必為己,公之至也,故不厚其子而人無間,言天下莫能爭。俗薄道衰,禹湯文武不得盡其願欲,此孔子所以深歎,以虞帝為不可及者也。三代之道,或親而不尊,或尊而不親,不免流於一偏,故其終不能無敝。若虞帝,則子民如父母,有母之親故有惻怛之愛,有父之尊故有忠利之教。所謂惻怛之愛,猶慈母之愛,非責報於其子也,非要譽於他人也,發於誠心,不知其他而已。所謂忠利之教者,如飽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如窮而變,變而通,作為衣裳、舟楫、臼杵、弧矢、宫室、棺椁、書契,所以使天下利用而不倦,是皆有教民以義善之,誠無所不利之功者也。安而敬,威而愛,愛則能安,教則知敬,親則愛,尊則威也。富而有禮者,節於物者也;惠而能散者,周於物者也。節於物,義也;周於物,仁也。尊而有教,義也;親而有愛,仁也。此君子所以尊仁畏義也。所謂君子貴者也,賢者也,有道之世,唯賢者得在髙位,所謂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故謂之君子也。富而有禮,故恥費,恐用之不以道;惠而能散,故輕實,蓋不必藏於己也。實之為言,財貨之謂也,費則費用其財而已。愛之至則必忠,忠至於犯則不敬,敬之至則有義。以一義斷,或入於不順,則不愛;敬主於别,别則文,文煩,則不静;愛主於恩,恩則寛,寛而踰,則無辨。故忠而不犯,義而順,文而靜,寛而有辨,皆尊仁畏義、親而尊之之道也。行此道而天下敬之則德威也,行此道而天下愛之則德明也,故尊親之道一主於德,並行而不廢,則天下莫不尊親矣。故《甫刑》曰德威惟畏,德明唯明,非虞舜之盛德,孰能至於此乎?
馬氏曰:虞帝弗可及,言其於時後世繼之者,為難能也。三代之道,或親而不尊,或尊而不親,未若虞帝親而尊者,亦時而已。寛裕以有容,則善惡無乎不容也,而容之中有辨焉,故曰寛而有辨。
延平周氏曰:《孟子》曰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又曰其子之賢不肖,皆天也。是舜之所以生無私,死不厚其子者,順天而已矣。自其有惻怛之愛而至於惠而能散者,特舜之粗跡耳,果舜之極致,則惠而能散不足以言;自其君子尊仁畏義而至於寛而有辨者,特舜之德廣耳,果舜之道化,則其止於君子者哉?
嚴陵方氏曰:帝則公天下,故曰生無私;以其傳於賢,故曰死不厚其子;有惻怛之愛,有忠利之教,愛之則親,教之則尊,故曰親而尊。親而有所尊故安而敬,尊而有所親故威而愛,敬故富而有禮,愛故惠而能散,由是君之化之而尊仁安義,以至於寛而有辨也。富而有禮則無驕奢之患,惠而能散則無偏黨之私。仁者天下之表故在所尊,義者天下之制故在所畏。恥費則奉己有節,輕實則與人無吝。忠所以抗節常失於犯上,義所以立我常失於忤物。文則常失於妄動,寛則常失於大雜。兼父之尊母之親,故能並行而無偏敝也。非有威明之德,其能若是乎?故引《書》之言以證之,然自尊仁畏義而下止稱君子,則以在位者言之也。
山隂陸氏曰:有惻怛之愛,仁也;有忠利之教,義也。其教之也,非以罔之將以忠之也,非以害之將以利之也。親失之不尊,安失之不敬,威失之不愛,故子温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富失之驕,惠失之不吝,若子産乗輿濟人於溱洧是也。恥費則重實,忠則犯,仁而順,質而靜,隘而有辨,亦常物之大情也。凡此一節,舜之威德也,以《書》結之以此,以威易畏重言舜也。
金華應氏曰:自“庇民大德”而下凡四章,言臣道之難於盡仁,惟舜、禹、文王、周公可以為仁之厚,而后稷庶幾其近之。自“豈弟君子”而下凡三章,言君道之難於盡仁,惟虞帝可以為德之至,而夏、商、周亦未免有偏也。蓋仁道之大如此,君子可以其難而不自勉乎?髙山仰止,景行行止,終其身焉可也。

渝/梁平姚奎 发表于 2014-6-26 00:52:21

斌大 辛苦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宋·衛湜撰)《禮記集説》